【招标公告】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锦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扬州锦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就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实施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邗江分中心国企采购栏目、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站获取采购信息,并于2026年7月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CGDLCS-2026011
2.项目名称: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最高限价:36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6.服务周期及服务期限:
设计周期要求:3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成立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总体规划及方案设计优化;方案设计完成并经确认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并经确认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
服务期限: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供应商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有效期内)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3.3供应商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2026年3月-2026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6日
2.方式: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邗江分中心国企采购栏目、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在公告结束时间前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报名(电子邮箱:1607846357@qq.com,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提交确认函截止时间2026年6月26日17:3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邗江分中心国企采购栏目、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内容。
3.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7月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7月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密封、贴标签注明单位名称)、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次磋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锦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026年6月18日
卫星图-1.zip
定稿-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卫星图-2.zip
受扬州锦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就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实施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邗江分中心国企采购栏目、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站获取采购信息,并于2026年7月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CGDLCS-2026011
2.项目名称: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最高限价:36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6.服务周期及服务期限:
设计周期要求:3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成立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总体规划及方案设计优化;方案设计完成并经确认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并经确认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
服务期限: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供应商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有效期内)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3.3供应商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2026年3月-2026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6日
2.方式: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邗江分中心国企采购栏目、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在公告结束时间前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报名(电子邮箱:1607846357@qq.com,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提交确认函截止时间2026年6月26日17:3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邗江分中心国企采购栏目、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内容。
3.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7月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7月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密封、贴标签注明单位名称)、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次磋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锦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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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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