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2026年度泰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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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泰州市 | 采购单位 | 泰州市科学技术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6年泰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市(区)科技局、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工科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江苏省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加快推进产业科创强市建设,2026年泰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将围绕加快构建我市以“大海新晨”为标志的“8+13+X”现代化产业体,持之以恒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点培养优秀青年人才,建立“国家级-省级-市级”基础研究项目梯次培育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原始创新策源能力。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6年度泰州市自然科学基金按照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两个类别组织申报。
1.青年基金项目。以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支持科研起步阶段的青年人才开展创新研究,瞄准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面临的重要科学问题,探索“卡脖子”技术的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2. 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凝练科学问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提升我市基础研究整体水平。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6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人员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面上项目申报人员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未主持过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江苏省科技厅以及泰州市科技局所有科技计划项目)。
3. 申请人须准确把握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要求与规律,鼓励从重点产业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中凝练科学问题,突出应用牵引、需求导向、突破瓶颈,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4. 鼓励申报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对承担单位为企业的,市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组织开展研究。项目实施期限为两年(2026年5月1日-2028年4月30日)。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须是泰州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三级及以上医院、科研院所及其他事业单位等,申报人须是申报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同时需按照指南要求,选择相应的条目进行申报。
2.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方向应聚焦科学问题,具备创新性和前沿性;项目名称应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词汇,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
3. 实行限额推荐申报组织,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限报8项,其他市区限报5项,每家高校限报8项,市人民医院限报10项,其他每家三级医院限报8项。省“双高协同”试点高新区另增加3个推荐名额,增报项目应由区内企业牵头联合试点高校围绕项目指南方向申报;省标杆孵化器、部级孵化器各市(区)可增报1项,不占用项目主管部门推荐名额;各地区、各单位以青年基金专项为主,不低于推荐项目数的60%。各地区申报的企业类青年基金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2岁。
4. 鼓励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和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支持离岸创新中心发展,离岸创新中心内项目可联合在泰关联企业共同申报本项目,不占用市(区)申报名额。
5. 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除自然科学资金项目外,同一项目承担单位只能申报一个本专项资金项目,且不得同时申报市科技支撑计划和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一项目承担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项目连续2年以上(不含2年)重复申报同类科技计划项目未获立项的,不得继续申报;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但市级以上创新型领军企业除外;已承担往年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关联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内容相同或相近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申报项目的评审资格。
6. 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将按《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7. 因科研失信或严重社会失信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8. 强化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责任。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强化审核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9. 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市科技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10. 科技伦理要求。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四、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一企来办·泰企通服务平台,选择“事项申报”相应项目类别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及个人统一使用苏服码账号登录,没有苏服码账号的单位、个人,需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项目申报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具体操作请参考平台操作手册(平台首页可下载)。
网址:
https://yqlb.zwfw.taizhou.gov.cn/yqlb/company/#/
2. 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材料在一企来办·泰企通服务平台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打印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在项目评审后公示前,由各市区科技局(工科局)统一报送拟立项单位盖章纸质版材料到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泰州市海陵区洪泽湖路66号 市科技局1709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9日17:3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17:30,(注:填报时间和推荐时间间隔3天)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
五、联系方式
1. 技术支持:深圳特斯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浩 19848272996
2.材料受理: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王珣 86399089
3.业务咨询:平台机构处
联系人:范静静 86399076
4. 各市(区)咨询电话
靖江市科技局农村社会发展科 89180323
泰兴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87766393
兴化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科研机构科 83242619
海陵区科技局发展规划与科技资源科 86239809
姜堰区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88117995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工科局高新技术处
86966247
附件
1. 2026年度市级自然科学基金指南
2.2026年度市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20日
………………………………………
拟稿:平台机构处
审核:王 丽
审签:李国平
投稿邮箱:kjjxxbs@126.com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江苏省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加快推进产业科创强市建设,2026年泰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将围绕加快构建我市以“大海新晨”为标志的“8+13+X”现代化产业体,持之以恒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点培养优秀青年人才,建立“国家级-省级-市级”基础研究项目梯次培育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原始创新策源能力。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6年度泰州市自然科学基金按照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两个类别组织申报。
1.青年基金项目。以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支持科研起步阶段的青年人才开展创新研究,瞄准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面临的重要科学问题,探索“卡脖子”技术的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2. 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凝练科学问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提升我市基础研究整体水平。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6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人员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面上项目申报人员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未主持过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江苏省科技厅以及泰州市科技局所有科技计划项目)。
3. 申请人须准确把握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要求与规律,鼓励从重点产业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中凝练科学问题,突出应用牵引、需求导向、突破瓶颈,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4. 鼓励申报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对承担单位为企业的,市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组织开展研究。项目实施期限为两年(2026年5月1日-2028年4月30日)。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须是泰州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三级及以上医院、科研院所及其他事业单位等,申报人须是申报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同时需按照指南要求,选择相应的条目进行申报。
2.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方向应聚焦科学问题,具备创新性和前沿性;项目名称应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词汇,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
3. 实行限额推荐申报组织,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限报8项,其他市区限报5项,每家高校限报8项,市人民医院限报10项,其他每家三级医院限报8项。省“双高协同”试点高新区另增加3个推荐名额,增报项目应由区内企业牵头联合试点高校围绕项目指南方向申报;省标杆孵化器、部级孵化器各市(区)可增报1项,不占用项目主管部门推荐名额;各地区、各单位以青年基金专项为主,不低于推荐项目数的60%。各地区申报的企业类青年基金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2岁。
4. 鼓励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和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支持离岸创新中心发展,离岸创新中心内项目可联合在泰关联企业共同申报本项目,不占用市(区)申报名额。
5. 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除自然科学资金项目外,同一项目承担单位只能申报一个本专项资金项目,且不得同时申报市科技支撑计划和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一项目承担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项目连续2年以上(不含2年)重复申报同类科技计划项目未获立项的,不得继续申报;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但市级以上创新型领军企业除外;已承担往年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关联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内容相同或相近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申报项目的评审资格。
6. 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将按《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7. 因科研失信或严重社会失信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8. 强化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责任。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强化审核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9. 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市科技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10. 科技伦理要求。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四、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一企来办·泰企通服务平台,选择“事项申报”相应项目类别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及个人统一使用苏服码账号登录,没有苏服码账号的单位、个人,需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项目申报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具体操作请参考平台操作手册(平台首页可下载)。
网址:
https://yqlb.zwfw.taizhou.gov.cn/yqlb/company/#/
2. 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材料在一企来办·泰企通服务平台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打印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在项目评审后公示前,由各市区科技局(工科局)统一报送拟立项单位盖章纸质版材料到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泰州市海陵区洪泽湖路66号 市科技局1709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9日17:3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17:30,(注:填报时间和推荐时间间隔3天)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
五、联系方式
1. 技术支持:深圳特斯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浩 19848272996
2.材料受理: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王珣 86399089
3.业务咨询:平台机构处
联系人:范静静 86399076
4. 各市(区)咨询电话
靖江市科技局农村社会发展科 89180323
泰兴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87766393
兴化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科研机构科 83242619
海陵区科技局发展规划与科技资源科 86239809
姜堰区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88117995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工科局高新技术处
86966247
附件
1. 2026年度市级自然科学基金指南
2.2026年度市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20日
………………………………………
拟稿:平台机构处
审核:王 丽
审签:李国平
投稿邮箱:kjjxxb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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