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润皋朗诗GJ2015-230#B、D地块一期地库美化及标识标牌工程公开发包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南通市 发布日期:2026-03-27

【招标公告】润皋朗诗GJ2015-230#B、D地块一期地库美化及标识标牌工程公开发包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通市 采购单位 如皋交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润皋朗诗GJ2015-230#B、D地块一期地库美化及标识标牌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类型:工程类
采购单位:如皋交建集团有限公司
预算价:3.21160841e+06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1元;其中暂列金150000元(暂列金为固定金额不允许下浮)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3个日历天
项目联系人: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18068628519
采购单位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开标时间:2026-03-31 09:00:00
评审地点:如皋市电子产业园A栋2楼评标区
供应商资格要求:(一)响应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特定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备1个地产类地库美化业绩。单项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体现的单项业绩内容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若提供的业绩材料不能反映本项目必要要素的,该业绩不予认可。(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该业绩中标结果公示的官方链接网址及完整截图或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备案的的官方链接网址及相关截图、4.竣工验收单,所有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原件备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公开发包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公开发包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月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查询为准。 (五)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付款方式:农民工工资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通人社监〔2023〕2号)、《市政府关于明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皋政发〔2023〕12号执行。承包方应确保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事宜,以转账形式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若因承包方管理不善导致农民工出现讨薪问题,进而对发包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及舆论压力,将被视为承包方违反合同,并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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