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三新材料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金属包装涂料项目三新材料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8万吨金属包装涂料项目(桩基工程)
【招标公告】三新材料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金属包装涂料项目三新材料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8万吨金属包装涂料项目(桩基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苏州市 | 采购单位 | 三新材料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三新材料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金属包装涂料项目(桩基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三新材料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金属包装涂料项目三新材料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8万吨金属包装涂料项目(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新材料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金属包装涂料项目已由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张保投资备【2026】43号)2506-320552-89-01-17022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新材料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三新材料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新材料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8万吨金属包装涂料项目(桩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四至范围:东至奎克,南至巡逻道,西至正兴沙路,北至柏木路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2952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3617.4万元。新购入土地47593.61平方米(约71.39亩),新建门卫1~2、综合楼(含生产辅助)、控制楼、公用工程楼、导热油站(含RTO)、树脂车间、涂料车间、甲类仓库、乙类仓库、丙类仓库、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含应急水池、初期雨水池)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拟购置各类反应釜、混合罐、分散罐、缓冲罐、原料罐、冷凝器、制氮机、RTO炉等主要生产及公辅设备约540台(套)。原料:环氧树脂、酸酐类、醇类、丙烯酸单体类、溶剂类、助剂类等。工艺:(1)水基型丙烯酸涂料/水基型改性环氧涂料:投料→搅拌/升温→初始反应→滴加→中和→降温→后添加→测试→过滤包装→出货;(2)溶剂型环氧涂料/溶剂型聚酯涂料:投料→搅拌/升温→扩链反应→终止反应→稀释降温→后添加→测试→过滤包装→出货;(3)溶剂型乙烯基涂料/溶剂型丙烯酸涂料/水基型聚酯丙烯酸涂料/稀释剂:投料→搅拌/分散→后添加→测试→过滤包装→出货。项目建成后,年产8万吨金属包装涂料。
2.3 标段划分
2.4 其他:本项目设计单位为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3年03月01日_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960万元的桩基]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相关模块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为准。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
3.5 信誉要求:/
3.6 其他要求: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3月13日8时30分至2026年03月23日9时15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3月23日9时15分。
5.2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https://ggzy.zjgzhcs.com/TPBidder/bidderLogin。
6.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0512-58320620 。
11. 联系方式(异议)
2026年03月13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新材料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金属包装涂料项目已由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张保投资备【2026】43号)2506-320552-89-01-17022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新材料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三新材料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新材料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8万吨金属包装涂料项目(桩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四至范围:东至奎克,南至巡逻道,西至正兴沙路,北至柏木路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2952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3617.4万元。新购入土地47593.61平方米(约71.39亩),新建门卫1~2、综合楼(含生产辅助)、控制楼、公用工程楼、导热油站(含RTO)、树脂车间、涂料车间、甲类仓库、乙类仓库、丙类仓库、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含应急水池、初期雨水池)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拟购置各类反应釜、混合罐、分散罐、缓冲罐、原料罐、冷凝器、制氮机、RTO炉等主要生产及公辅设备约540台(套)。原料:环氧树脂、酸酐类、醇类、丙烯酸单体类、溶剂类、助剂类等。工艺:(1)水基型丙烯酸涂料/水基型改性环氧涂料:投料→搅拌/升温→初始反应→滴加→中和→降温→后添加→测试→过滤包装→出货;(2)溶剂型环氧涂料/溶剂型聚酯涂料:投料→搅拌/升温→扩链反应→终止反应→稀释降温→后添加→测试→过滤包装→出货;(3)溶剂型乙烯基涂料/溶剂型丙烯酸涂料/水基型聚酯丙烯酸涂料/稀释剂:投料→搅拌/分散→后添加→测试→过滤包装→出货。项目建成后,年产8万吨金属包装涂料。
2.3 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 E3205820330002215001004 | 三新材料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8万吨金属包装涂料项目(桩基工程) | 预应力砼方桩YZH-400B-C60和预应力砼管桩PHC-400(100)AB-C80,PHC-500(110)AB,PHC-600(130)AB组成,其中预应力砼方桩有372根,长度6885米,预应力砼管桩有1834根,长度38789米,总计根数2206根,长度45674米,单桩竖向承载力2100KN | 1200.0 | 90 |
2.4 其他:本项目设计单位为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3年03月01日_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960万元的桩基]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相关模块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为准。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
3.5 信誉要求:/
3.6 其他要求: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3月13日8时30分至2026年03月23日9时15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3月23日9时15分。
5.2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https://ggzy.zjgzhcs.com/TPBidder/bidderLogin。
6.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0512-58320620 。
11. 联系方式(异议)
招 标 人:三新材料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尹中南路1788号 |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9号(大润发东侧皇冠公寓门面房建行二楼) |
邮 编:215000 | 邮 编:223800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yinchaokai@sanxingufen.com.cn | 电子邮箱:285064366@qq.com |
2026年03月13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标入围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等的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取确定排序。 |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由同一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从同一个互联网协议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 6.投标人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三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从以下 (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15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7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8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15 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初步评审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 承诺书 | (招标人明确需要提交的承诺书内容及格式) |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 分 □以投标报价、信用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满分 分 投标人信用:满分 分 |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从以下方法1、方法2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抽取每档按0.5%计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抽取每档按5% ; K1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每档按0.5%计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88%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2.3.4 | 评分标准 | 2.3.4(1)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 100 分 | ||||||||||||||||||||
| 2.3.4(2)其他 | 投标人信用 | 投标人信用标得分=信用评价分* 0 %(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小型工程投标,其信用评价结果按0.8系数折算参与评审。) | / | |||||||||||||||||||||
| 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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