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盱城街道五墩社区农贸市场工程施工(重发公告第1次)

所属地区:江苏淮安市 发布日期: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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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淮安市 采购单位 盱眙县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盱城街道五墩社区农贸市场工程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盱城街道五墩社区农贸市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  盱城街道五墩社区农贸市场工程项目  已由 淮安市水利局 以淮水运管(2024)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盱眙县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盱城街道五墩社区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新建农贸市场,总面积4528.08平方米,二层框架结构(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相关技术资料、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具体施工范围以发包人、监理人现场确认为准)。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次施工招标共分1个标段,工程总投资约929.59万元。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 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3〕5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 号)文件精神和《2023 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2)业绩要求:2021年1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6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1、2、3 项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链接诚信库。】;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2021年1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担任过≥6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提供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1、2、3 项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发包人签字并盖章)。相关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
如拟派遣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则一级建造师必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 自2021年1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4年8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1人;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链接诚信库。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⑤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退休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链接诚信库,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11 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ggzy.huaian.gov.cn:50088/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2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1.施工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4.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 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 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 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 0.6,0.62,0.65 中的一个,K 取 0.97,0.98,0.99 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 时,K 不用抽取,直接按 1 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 时,K 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 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 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 K 作废,K 直接按 1 计算)。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招标控制价:***.78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报价分65分;施工组织设计30分;项目管理机构、业绩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4
(1)
 
投标报价
 
 65
1、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 97%(含)~99%(含)之间的得65分;
2、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 99%以上每超过+l%扣 1 分,不足 1%按插入法计取;
3、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 97%以下每超过-1%扣 0.5 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取。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
2.2.4(2)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30

1
总体概述
2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及施工段划分有针对性、合理可行。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2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
3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
施工进度
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有针对性、合理可行。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4
土方工程和地基基础
4
土方取土、运输、回填及压实措施合理得当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地基基础施工方案可行、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5
结构工程
4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结构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 4 分。有 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6
装饰装修工程
2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7
冬雨季等施工措施
3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方案合理可行得 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8
主要材料、设备 采购方案
2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主要材料、设备采购方案合理可行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9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
2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有针对性、合理可行。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10
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
2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含扬尘治理、封闭施工等)有针对性、合理可行。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11
质量保证措施
3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方案可行、措施得力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2.2.4(3)
项目管理机构、业绩
 5

1
拟任项目经理业绩
 
2
2021年1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担任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有1项得2分,最高得2
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否则不得分。
 
  2
 
企业业绩
 
 1
2021年1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有1项得1分,最高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否则不得分。企业业绩和拟任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分,以拟任项目经理业绩优先。
3
 
管理人员配备
 
 
2
项目部其他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 0.5 分,最多得 2.0 分。
 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盱眙县十里营大街90号山水商务大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尚东国际一号楼C区11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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