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南京市消防安全管理一体化综合指挥服务平台(高层住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4-11-08

【招标公告】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南京市消防安全管理一体化综合指挥服务平台(高层住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京市 采购单位 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科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南京市消防安全管理一体化综合指挥服务平台(高层住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南京市消防安全管理一体化综合指挥服务平台(高层住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楼25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KJ-20241023
项目名称:南京市消防安全管理一体化综合指挥服务平台(高层住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489.924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9.924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建设内容包括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云台网络视频摄像头、初始化数据采集及标注服务、存量设备接入割接服务、联网监测火灾预警子系统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楼2505室
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文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将【(1)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63.com邮件主题须标明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邮件正文须包含申请人名称(全称)、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交纳费用后,代理机构将会提供纸质版(纸质版文件提供地址以便邮寄)与电子版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费缴纳支付宝账户如下(请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 纸质采购文件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楼25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三种材料的任意一种:①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评审前六个月内);②评审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③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①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8、响应文件份数:一式5份(1份正本、4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 PDF 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以U盘(请勿提交刻录光盘)形式递交,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10、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 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科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楼25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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