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安联合公用工程部进口纳滤膜组件中安联合公用工程部进口纳滤膜组件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安联合公用工程部进口纳滤膜组件中安联合公用工程部进口纳滤膜组件招标公告[变更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安联合公用工程部进口纳滤膜组件中安联合公用工程部进口纳滤膜组件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安联合公用工程部进口纳滤膜组件中安联合公用工程部进口纳滤膜组件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4日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Report
发布日期:2024年3月24日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化工】生产:中安联合公用工程部进口纳滤膜组件2项BW480206-2所需中安联合公用工程部进口纳滤膜组件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40329-4815-2652-B1 2.项目内容:【化工】生产:中安联合公用工程部进口纳滤膜组件2项BW480206-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纳滤膜组件\8040SR200-G 聚酰胺复合膜 | 72.00 | 件 | 包1-中安联合公用工程部进口纳滤膜组件 | |||||
2 | 纳滤膜组件\8040SR200-N 聚酰胺复合膜 | 90.00 | 件 | 包1-中安联合公用工程部进口纳滤膜组件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商需提供(代理商提供代理的品牌)近五年内(2019-2023)至少有一个单套处理能力不低于40m3/h且运行三年后处理能力不低于设计能力80%以及二价离子截留率一年内不小于95%,两年内不小于90%的国内煤化工行业项目的应用业绩。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相关业绩的项目名称、合同号、合同复印件(可不带价格)、合同买方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以便核实。不排除招标人或业主进行实地核对考察,若投标方造假,则投标无效,并纳入中石化诚信体系记录。 3.1.7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书面承诺“所供纳滤膜组件能够直接原位替换安装,不改变原系统框架、管道等设施”。 3.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3月20日 16:00至2024年3月27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 10: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1日 10:3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4月01日 10:30前与祁林子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昂朝庆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投标说明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2.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它”中的《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三个操作手册》。 3.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其他关于投标文件递交形式的要求以招标文件附件《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三个操作手册》为准。 4.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 5.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以系统状态为准),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重新招标项目的保证金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流程和金额正常支付。 6.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7.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购买U-KEY、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8.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10.保证金递交说明: (A)为缓解投标人的资金压力,投标保证金可通过够买投标险来降低资金成本。投标保证金保险,是保险公司对投标人投标行为的一种保证担保方式。投标企业可使用投标保证金保险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二者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登录电招平台,选择缴纳投标保证金模块,点击并选择“易保险电子保单”,按照流程操作,收到缴费通知,即通过核保。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同投标文件上传至电招平台即可。 (B)若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务必提前邮件和招标联系人沟通确认,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对保函的要求。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保函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当面递交。 (C) 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系统显示投标保证金实际支付金额;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和保证金保险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以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 11.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负责。 12.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易派客平台应用评价相关模板。 13.根据《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诚信管理办法》,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A)未按规定时间推动阳光供应链承诺书实施招标的。 (B)未按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 (C)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D)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14.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或拨打南京招标中心咨询电话025-86486130。 15.特别说明: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祁林子 | ||||||||
电 话: | 025-86486139 | ||||||||
电 子 邮 件: | wzqilz@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昂朝庆 | ||||||||
电 话: | 05544328910 | ||||||||
电 子 邮 件: | angcq.zalh@sinopec.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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