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苏州市 | 采购单位 |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决定就其所需的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024ZB-001号
采购预算: 12万元
最高限价: 12 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血液透析设备1台,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证明(若在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则无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
2、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1)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2)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授权原件,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外文授权或代理证书的需提供中文译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四、招标项目信息
1.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8日起至2024年02月20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获取时间截止前至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获取并领取采购文件。
3.获取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获取时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带至获取现场审查。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获取或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采用在“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告的方式告知。
5.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方式:采用在“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告的方式告知。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3月4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4号楼二楼216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3月4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4号楼二楼216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张家港市暨阳西路68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0512- 56919703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贰份;
九、只有在张家港第一人民医院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02月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024ZB-001号
采购预算: 12万元
最高限价: 12 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血液透析设备1台,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证明(若在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则无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
2、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1)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2)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授权原件,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外文授权或代理证书的需提供中文译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四、招标项目信息
1.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8日起至2024年02月20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获取时间截止前至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获取并领取采购文件。
3.获取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获取时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带至获取现场审查。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获取或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采用在“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告的方式告知。
5.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方式:采用在“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告的方式告知。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3月4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4号楼二楼216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3月4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4号楼二楼216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张家港市暨阳西路68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0512- 56919703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贰份;
九、只有在张家港第一人民医院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0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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