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分 (10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40%,45%,50%,55%,60%;Q1值由江苏省不见面开标系统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保留两位小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 10 |
2 | 设计方案 (技术方案) (55分) | (1) 项目背景分析:投标人对项目周边自然条件和基本情况、规划要求、设计要求、功能定位与需求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级打分:优=6;良=5;中=4;差=3;无=0) | 6 |
(2) 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等级打分:优=6;良=5;中=4;差=3;无=0) | 6 |
(3) 总体布局:符合规划要求,布局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景观美化好,设计定位准确,功能分区明确,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等级打分:优=6;良=5;中=4;差=3;无=0) | 6 |
(4) 设计方案: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功能安排明确,整体设计方案先进、安全、经济效益突出,提供建筑总图及建筑平立剖图纸,按全面性、合理性与招标人要求符合性进行打分。(等级打分:优=6;良=5;中=4;差=3;无=0) | 6 |
(5) 结构设计:结合建筑方案提出整体结构方案,按照合理性、完整性、经济性进行打分。(等级打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 4 |
(6) BIM设计:结合建筑方案提出BIM设计思路,按照合理性、完整性、经济性进行打分。(等级打分:优=6;良=5;中=4;差=3;无=0) | 6 |
(7) 项目认知:根据鸟瞰图、效果图对本项目与周边自然条件、空间环境等的关联情况打分。(须提供1张(含)彩色鸟瞰效果图及3张(含)人视彩色效果图,提供不全、空间不符合或仅提供参考图本项打分按“无”处理。)(等级打分:优=6;良=5;中=4;差=3;无=0) | 6 |
(8) 项目表达:对立面风格的深入理解与思考,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道路网络层次清晰、分工明确,与地形地貌紧密结合。(等级打分:优=6;良=5;中=4;差=3;无=0) | 6 |
| (9)成本控制:设计成本控制措施合理,分析内容全面。(等级打分:优=3;良=2.5;中=2;差=1.5;无=0) | 3 |
(10)进度保证: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打分:优=3;良=2.5;中=2;差=1.5;无=0) | 3 |
(11)服务承诺: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打分:优=3;良=2.5;中=2;差=1.5;无=0) | 3 |
| 注: 1、设计大纲评审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为: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单位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评委根据各投标人设计方案的编制内容酌情打分。 2、技术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 3、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文件中除技术方案外的其他得分均按分项汇总规则汇总累加得分为最终得分( 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表决后打统一分)。 | |
3 | 项目团队人员配备 (27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正高级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高级规划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因资料不全而影响该项评审的,不得分。) | 4 |
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得2分,高级职称的得1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因资料不全而影响该项评审的,不得分。) | 3 |
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得2分,高级职称的得1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因资料不全而影响该项评审的,不得分。) | 3 |
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的2分,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因资料不全而影响该项评审的,不得分。) | 3 |
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的2分,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因资料不全而影响该项评审的,不得分。) | 3 |
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的2分,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因资料不全而影响该项评审的,不得分。) | 3 |
BIM专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各一名:具有BIM类岗位培训证书的专业人员,每有1名的1.5分。最多3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因资料不全而影响该项评审的,不得分。) | 3 |
造价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因资料不全而影响该项评审的,不得分。) | 3 |
规划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证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规划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因资料不全而影响该项评审的,不得分。) | 2 |
注: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各设计专业人员负责人,以上专业设计负责人(包括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多岗位得分。团队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须提供近半年(2023年8月-2024年1月)的社保证明,如属事业编制或军队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社保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如未提供,该人员不得分。团队人员配置得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注册执业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为准。高级职称含副教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职称含教授、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4 | 投标人业绩(4分) | 自2018年11月1日(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住宅类、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有一个得2分,满分4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同一项目不同设计阶段的业绩不得重复得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获取的信息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类似工程的日期、工程建筑面积以合同内容为准。) | 4 |
5 | 企业实力(4分) | 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的公用建筑设计项目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设计奖项的每个得2分,获得过建筑工程类省级建筑设计奖项的每个得1分,满分4分。(此项限评2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 4 |
注:需提供获奖证明文件,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国家级奖项以住建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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