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2028年海安线路外力施工点看护项目(二次)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南通市 发布日期:2026-10-29

【招标公告】2026-2028年海安线路外力施工点看护项目(二次)询比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通市 采购单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6-2028年海安线路外力施工点看护项目(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ZB_ZHAOBIAOGONGGAO_START    本询比项目为2026-2028年海安线路外力施工点看护项目(二次)(标段编号:JSCGXM20260928005300100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集中采购,采购2026-2028年海安线路外力施工点看护项目(二次)的服务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预算金额执行完毕(二者以先到为准)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采购2026-2028年海安线路外力施工点看护项目(二次)的服务,项目预算42万元(含税)。为确保海安道路工程、基础建设与改造等外力施工影响国防光缆本地网光缆等管线及附属设施安全,切实做好外力防障工作,相应外力施工点需派专人看护。具体项目内容及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1)采购预估金额:含税42万元。
(2)项目地点:海安市,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中国电信相关规范要求。
(4)本次集中采购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预算金额执行完毕(二者以先到为准)。
(5)项目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6)成交人数量:1家。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2028年海安市外力施工点看护框架采购
施工看护服务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海安市,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0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人工单价最高含税限价为130元/人工(8小时为1工日),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    2.1.3  }${    2.1.3  }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无
${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0年(含)以上。}${    (3) }}${    2.1.6 与供应商有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5 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则无需提供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2.1.6供应商须承诺,合同签订时须如实填报《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供应商单位法人、股东、监事信息表》、《供应商关键人员重要亲属在江苏电信工作信息登记表》。不得瞒报误报、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并盖章)
2.1.7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线路外力施工看护服务项目或同类项目业绩,本次询比范围内容累计金额达到5万元人民币,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内容须涵盖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买方信息等,同时提供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汇总表,实际合同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开票日期应符合逻辑,扫描件加盖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发票时间为准。
2.1.8特种作业:看护现场涉及特种作业看护的相应岗位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上岗(如登高证,电工证等),提供承诺书。
2.1.9保险:供应商拟参与该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必须具有所属单位缴纳的有效期内的雇主责任险及针对该项目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单项保险个人保额为100万(含)以上。未办理雇主责任险及针对该项目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参与该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的单项保险个人保额为100万(含)以上雇主责任险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提供承诺书并盖章)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0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近两年(自【2024年10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    2.3.2 产品 。}${    2.3.3 产品 。}${    2.3.4  。}${    2.3.5  。}${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    2.3.7 产品业绩要求: 。}${    2.3.8  。}${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    2.4.2  }${    2.4.3  }${    2.4.4  }${    2.4.5  }${    2.5现场考察     }${    2.6评价检测     }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9日 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11月02日 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5日 09时2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6.样品的递交    6.1 。    6.2 。}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安市海安镇人民中路53号
地    址:
南京市楠溪江东街58号
邮    编:
 
邮    编:
219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
电    话:
 
电    话:
18251302941(项目)、13776906461(报名)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ulingli_xm@cicdi.cn(报名)、 huyao_xm@cicdi.cn(项目)
网    址:
www.chinatelecom.com.cn
网    址: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山北路支行
 
 
账    号:
12590209571000100000420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2026-2028年海安线路外力施工点看护项目(二次)
 
ZB_ZHAOBIAOGONGGAO_START    本询比项目为2026-2028年海安线路外力施工点看护项目(二次)(标段编号:JSCGXM20260928005300100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集中采购,采购2026-2028年海安线路外力施工点看护项目(二次)的服务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预算金额执行完毕(二者以先到为准)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采购2026-2028年海安线路外力施工点看护项目(二次)的服务,项目预算42万元(含税)。为确保海安道路工程、基础建设与改造等外力施工影响国防光缆本地网光缆等管线及附属设施安全,切实做好外力防障工作,相应外力施工点需派专人看护。具体项目内容及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1)采购预估金额:含税42万元。
(2)项目地点:海安市,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中国电信相关规范要求。
(4)本次集中采购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预算金额执行完毕(二者以先到为准)。
(5)项目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6)成交人数量:1家。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2028年海安市外力施工点看护框架采购
施工看护服务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海安市,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0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人工单价最高含税限价为130元/人工(8小时为1工日),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    2.1.3  }${    2.1.3  }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无
${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0年(含)以上。}${    (3) }}${    2.1.6 与供应商有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5 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则无需提供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2.1.6供应商须承诺,合同签订时须如实填报《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供应商单位法人、股东、监事信息表》、《供应商关键人员重要亲属在江苏电信工作信息登记表》。不得瞒报误报、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并盖章)
2.1.7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线路外力施工看护服务项目或同类项目业绩,本次询比范围内容累计金额达到5万元人民币,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内容须涵盖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买方信息等,同时提供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汇总表,实际合同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开票日期应符合逻辑,扫描件加盖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发票时间为准。
2.1.8特种作业:看护现场涉及特种作业看护的相应岗位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上岗(如登高证,电工证等),提供承诺书。
2.1.9保险:供应商拟参与该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必须具有所属单位缴纳的有效期内的雇主责任险及针对该项目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单项保险个人保额为100万(含)以上。未办理雇主责任险及针对该项目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参与该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的单项保险个人保额为100万(含)以上雇主责任险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提供承诺书并盖章)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0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近两年(自【2024年10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    2.3.2 产品 。}${    2.3.3 产品 。}${    2.3.4  。}${    2.3.5  。}${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    2.3.7 产品业绩要求: 。}${    2.3.8  。}${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    2.4.2  }${    2.4.3  }${    2.4.4  }${    2.4.5  }${    2.5现场考察     }${    2.6评价检测     }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9日 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11月02日 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5日 09时2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6.样品的递交    6.1 。    6.2 。}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安市海安镇人民中路53号
地    址:
南京市楠溪江东街58号
邮    编:
 
邮    编:
219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
电    话:
 
电    话:
18251302941(项目)、13776906461(报名)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ulingli_xm@cicdi.cn(报名)、 huyao_xm@cicdi.cn(项目)
网    址:
www.chinatelecom.com.cn
网    址: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山北路支行
 
 
账    号:
12590209571000100000420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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