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徐工智能制造产业协同创新发展示范基地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徐州市 发布日期:202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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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徐州市 采购单位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新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徐工智能制造产业协同创新发展示范基地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0]徐工智能制造产业协同创新发展示范基地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3010380001384 项目名称 徐工智能制造产业协同创新发展示范基地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编号 E3203010380001384001001 标段名称 徐工智能制造产业协同创新发展示范基地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徐工智能制造产业协同创新发展示范基地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徐工智能制造产业协同创新发展示范基地基础设施一期工程 已由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徐开管项【2026】4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新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工智能制造产业协同创新发展示范基地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2.1.1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零路以南、高新路以东、大黄山路以北、经六路以西;2.1.2建设规模:建设园区纬零路、纬一路、纬二路、经四路、经五路等道路(含三座桥梁)长度约6238米,配套建设排水、照明、绿化、交安设施等附属工程。2.1.3 合同估算价:工程总投资约15451.9万元,勘察设计费约150万元。2.1.4 服务期限要求: 设计服务期限为项目建设全周期;完成勘察至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期限为60日历天,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全部设计任务。2.1.5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2.1.6 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2.2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安工程等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含: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主要包含:地质勘察(包括初勘、初测,详勘),达到详勘技术深度要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咨询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咨询审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项目可研阶段、施工及监理招标阶段、项目实施期间、竣工验收阶段)等、还包括规划设计方案、海绵城市设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日照分析报告、交通影响分析评价报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防洪影响评价等。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申请人若不具备上述工程勘察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 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6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3.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10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3.11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申请人可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此项目。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10 月 20 日至2026年 11 月 10 日 9 时 30 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获取;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 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 11 月 10 日 9 时 30 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5.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5.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5.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登录徐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512-58188503。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详细评审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3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经济标(投标报价): 10 分技术标(设计文件): 70 分商务标(资信部分): 20 分
2.3.1经济标投标报价(10分)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偏离,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四舍五入小数点保留两位。注: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总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3.2技术标设计文件(70分)总体勘察方案(10分)(1)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对项目勘察重难点描述准确,重难点问题解决方案完整、对勘察组织方案等安排合理、切实可行;(2)质量、安全、进度保证措施内容齐全,完善,符合本项目特点,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3)与招标人、设计单位配合及协调的保障、后期服务承诺保证措施,符合本项目特点,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
总体设计方案(20分)(1)方案设计文件是否全面完整,标识是否清楚,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规定;(2)总体设计原则是否正确,方案阐述是否充分、合理;(3)项目建设条件是否调查充分,资料收集是否详实;(4)总体方案布置是否合理,对关键性技术问题是否论证充分,达到规定深度要求;(5)道路平、纵、横断面设计是否合理,周边地块出入及道路接线是否合理;(6)设计方案的比选论证是否充分,推荐方案的选择是否合理。
关键节点及重要路段方案(10分)(1)对关键节点及重要路段分析清晰,方案全面、准确,提出的对策及建议经济合理、安全可靠;(2)路基、路面和构筑物设计是否合理:(3)现状管线调查是否充分,管线综合布置是否合理;(4)利用及新建排水系统是否满足相关设计要求;(5)附属设施设计是否合理,采用的形式是否安全、经济、美观。
设计投资控制措施(10分)设计投资控制措施完善、合理。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10分)设计质量、进度的控制体系及保证措施完善、合理。
后续服务(10分)后续服务安排是否满足施工等阶段要求。
注:1、技术标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为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2、评审标准:(1)以上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2)以上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得分不应低于7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 技术标部分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
2.3.3商务标资信部分(20分)投标人业绩(4分)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在100 万元(含)及以上的道路工程设计项目。(设计内容应包含施工图设计),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1)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金额、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类似设计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在“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3)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 1月 1 日(含)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在100万元(含)及以上的道路工程设计项目。(设计内容应包含施工图设计),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1)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金额、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类似设计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在“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3)如合同中无法体现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须同时提供可体现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该合同的中标通知书或该合同的业主方证明(加盖业主方鲜章),否则不予认可。4)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得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5)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及配置(12分)1.项目负责人(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的得2分,满分2分。2.项目设计团队各专业负责人(不包括项目负责人)(10分):(1)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2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2)造价专业负责人(2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3)勘察专业负责人(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4)道路专业负责人(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5)结构专业负责人(2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注:1)同一专业仅能配备一名专业负责人且不能兼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负责人。  2)以上注册资格证书应有效期内,且在投标人企业注册,且同时提供近 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 3 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社保证明在“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4)以上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注册证、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
8. 其他8.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10. 联系方式招标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新建设有限公司地  址:徐州开发区海外人才中国创新创业示范园7楼联系人:孙幻宇电  话:0516-83255329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徐州软件园C6栋8层联系人:赵颖电  话:0516-6669907811. 相关部门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经开区龙湖南路11号419 室)联系电话:0516-67037179,电子邮箱:xzjkqzbb@126.com 。12. 异议渠道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应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异议联系人:赵颖,联系电话:0516-66699078。   2026年 10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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