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开发区白墅路南侧、黄浦江路西侧地块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重新公告)[重发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开发区白墅路南侧、黄浦江路西侧地块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重新公告)[重发公告]招标资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苏州市 | 采购单位 | 昆山市金悦置业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白墅路南侧、黄浦江路西侧地块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重新公告)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开发区白墅路南侧、黄浦江路西侧地块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重新公告)施工招标公告
3205832501160004002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白墅路南侧、黄浦江路西侧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昆开核[20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昆山市金悦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昆山市金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开发区白墅路南侧、黄浦江路西侧地块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重新公告)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开发区白墅路南侧、黄浦江路西侧地块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重新公告)
2.2 建设地点:开发区白墅路南侧、黄浦江路西侧
2.3 建设内容:电力工程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开发区白墅路南侧、黄浦江路西侧地块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的施工,申请负荷为5637.4KW,电力施工具体容量以图纸为准。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2013.9711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电力工程等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9 工期:90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如企业已换发新证则提供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如企业尚未换发新证则提供有效期内的五级及以上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3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2023年10月2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单项合同造价大于等于1600万元的电力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
□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 年10月21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3.4.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网上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 按《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查询途径为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6.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
5.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至2026年11月02日0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ksggzy.cn/tpbidder)。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11月02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要求或说明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苏州华安普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2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调整投标人资格要求。)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 标 人:昆山市金悦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山市 地 址:昆山市周市镇康浦路8号3号门4-5楼
邮 编:215300 邮 编:2153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传 真: 传 真: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昆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7759286
10.3异议渠道
招标人:昆山市金悦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
联系人:***
电话: ***
电子邮箱:360944078@qq.com
代理机构: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山市周市镇康浦路8号3号门4-5楼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634398251@qq.com
3205832501160004002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白墅路南侧、黄浦江路西侧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昆开核[20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昆山市金悦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昆山市金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开发区白墅路南侧、黄浦江路西侧地块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重新公告)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开发区白墅路南侧、黄浦江路西侧地块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重新公告)
2.2 建设地点:开发区白墅路南侧、黄浦江路西侧
2.3 建设内容:电力工程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开发区白墅路南侧、黄浦江路西侧地块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的施工,申请负荷为5637.4KW,电力施工具体容量以图纸为准。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2013.9711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电力工程等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9 工期:90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如企业已换发新证则提供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如企业尚未换发新证则提供有效期内的五级及以上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3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2023年10月2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单项合同造价大于等于1600万元的电力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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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 年10月21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3.4.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网上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 按《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查询途径为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6.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
5.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至2026年11月02日0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ksggzy.cn/tpbidder)。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11月02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要求或说明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苏州华安普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2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调整投标人资格要求。)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 标 人:昆山市金悦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山市 地 址:昆山市周市镇康浦路8号3号门4-5楼
邮 编:215300 邮 编:2153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传 真: 传 真: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昆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7759286
10.3异议渠道
招标人:昆山市金悦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
联系人:***
电话: ***
电子邮箱:360944078@qq.com
代理机构: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山市周市镇康浦路8号3号门4-5楼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634398251@qq.com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