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如皋市丁堰镇新堰社区使用农用车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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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通市 | 采购单位 | 如皋市丁堰镇招投标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如皋市丁堰镇新堰社区使用农用车零星工程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受丁堰镇新堰社区委托,现拟对如皋市丁堰镇新堰社区使用农用车零星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1)工程地点:新堰社区所辖区域内;(2)工程规模:新堰社区区域范围内所有使用农用车零星工程,包括村人居环境、河道整治、道路清杂及全年村内其他零散工程中清杂时所涉运输工程,全年工程整体发包。(3)工程质量及要求:需按社区要求及时到达至指定地点进行运输,每车装载量不少于5.5立方米,具体以实际车数结算;驾驶人员需持证上岗,所有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运输工具和能力的单位或个人,驾驶人员需持证上岗,且车辆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均在有效期内,需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优先本村户籍居民。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元/车(报价含税费、审计费等一切费用)。
四、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一年期,若因个人原因不服从社区安排的,每1次扣除500元工程款,以此类推,情况较严重的,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任何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相关责任,无论直接或间接,均由中标单位独自承担。
五、付款方式:根据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工程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不超过10万元的于2027年年底前打卡结算,超过10万元则按规定提取质量缺陷保证金分两年结清(如项目涉及的所有审计服务费均由中标方负责支付)。
六、为了保证投标人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投标人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投标人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报价失误均自行承担后果,勘测现场联系电话:1516288***53。
七、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八、本公告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2日11:30止(北京时间)。
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公示时间的工作日工作时间至如皋市丁堰镇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节假日不报名)。
十、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①单位(个体)报名时需要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信息,加盖公章;②单位(个体)如果是委托投标的,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所有的材料需加盖公章;④含招标公告中涉及到提供资料,所有的材料需加盖公章。
十一、本工程履约保证金金额为3000元。
十二、联系方式:招标办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地点:如皋市丁堰镇政府109室。
如皋市丁堰镇招投标中心
2026年10月13日
一、项目概况:(1)工程地点:新堰社区所辖区域内;(2)工程规模:新堰社区区域范围内所有使用农用车零星工程,包括村人居环境、河道整治、道路清杂及全年村内其他零散工程中清杂时所涉运输工程,全年工程整体发包。(3)工程质量及要求:需按社区要求及时到达至指定地点进行运输,每车装载量不少于5.5立方米,具体以实际车数结算;驾驶人员需持证上岗,所有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运输工具和能力的单位或个人,驾驶人员需持证上岗,且车辆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均在有效期内,需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优先本村户籍居民。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元/车(报价含税费、审计费等一切费用)。
四、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一年期,若因个人原因不服从社区安排的,每1次扣除500元工程款,以此类推,情况较严重的,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任何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相关责任,无论直接或间接,均由中标单位独自承担。
五、付款方式:根据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工程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不超过10万元的于2027年年底前打卡结算,超过10万元则按规定提取质量缺陷保证金分两年结清(如项目涉及的所有审计服务费均由中标方负责支付)。
六、为了保证投标人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投标人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投标人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报价失误均自行承担后果,勘测现场联系电话:1516288***53。
七、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八、本公告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2日11:30止(北京时间)。
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公示时间的工作日工作时间至如皋市丁堰镇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节假日不报名)。
十、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①单位(个体)报名时需要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信息,加盖公章;②单位(个体)如果是委托投标的,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所有的材料需加盖公章;④含招标公告中涉及到提供资料,所有的材料需加盖公章。
十一、本工程履约保证金金额为3000元。
十二、联系方式:招标办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地点:如皋市丁堰镇政府109室。
如皋市丁堰镇招投标中心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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