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镇江市润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江市黄山南路12号门卫室钢结构顶棚修缮服务合同公告
【招标信用】镇江市润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江市黄山南路12号门卫室钢结构顶棚修缮服务合同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镇江市 | 采购单位 | 镇江市润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镇江市黄山南路12号门卫室钢结构顶棚修缮服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合同编号:JSZC-321111-FW2026-04954
二、合同名称:镇江市黄山南路12号门卫室钢结构顶棚修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11-FW2026-04954
四、项目名称:镇江市黄山南路12号门卫室钢结构顶棚修缮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镇江市润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镇江建科结构新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镇江市黄山南路12号门卫室钢结构顶棚修缮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1111-FW2026-04954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项目预算: ¥***.76
项目地点: 黄山南路12号
采购单位: 镇江市润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姓名: rzzjj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76
3.履行时间(期限): 2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1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10 16:27
黄山南路12号门卫修缮服务合同.pdf
合同编号:
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镇江市黄山南路12号门卫室钢结构顶棚修缮服务
建设单位:镇江市润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服务单位:镇江建科结构新技术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镇江市润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镇江建科结构新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服务事项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概况
服务名称:镇江市黄山南路12号门卫室钢结构顶棚修缮服务
服务地点:镇江市黄山南路12号
服务内容:详见维修方案及工程量报价清单
二、服务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拆除顶棚已出现严重的结构性塌陷、钢材锈蚀严重的
部分钢构件,拆除全部老化变色,结构胶氧化脱离的铝塑板;修缮及
更换部分钢结构顶棚,重新铺装铝塑板。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11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0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服务质量达到相应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要求。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肆万叁仟陆佰捌拾玖元柒角陆分(人民币)
(小写)¥:***.76元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双方有关服务的洽商纪要、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
组成部分。
六、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服务、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
内承担服务质量保修责任。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
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八、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镇江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1
1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派驻的代表
姓名:陈坤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权:主持现场发包人的工、协调服务事宜,办理验收,变更等其他事宜。
2、项目经理
姓名:居云龙职务:项目经理职权按照授权委托书代表乙方行使
所有权利
3、发包人工作
3.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将服务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服务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服
务用水、电现场交付,由承包人自行按现场接取,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如有发生双方协商解决。
3.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在服务中出现的不可预见的问题,由双方
协商解决,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先行办理,承包人必须先行办理,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
按实签证。
4、承包人工作
4.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承担服务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服务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负责和加强
服务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2)已完服务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服务交付前由承包人负责成品
o0
保护工作,交付后由发包人负责。
(3)服务承担清洁卫生的要求:做到文明服务,保持现场整洁卫生。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承包人在服务中的问题应本着“文来文去”的原则,而且必须提前三天发文给发
包人,口头汇报不作依据。承包人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由项目
经理签发,发包人代表签署并签章后生效。
三、质量与验收
1、服务质量必须达到规范的规定。
2、竣工验收
承包人完成修缮工作后,应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
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整改
完毕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四、安全服务
承包人负责现场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由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现场安全
事故责任自负。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现场及
周边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
2、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服务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2.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总额的35%。
2.2、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额的95%。
2.3、合同额的5%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1年届满且无质量问题后,发包人
向承包人支付质保金。
六、材料设备供应:
本服务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
七、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双方共同验收。
八、质量保修
本合同质量保修期为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为1年,自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届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返还质保金。
九、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可向
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已、补充条款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人:镇市润州区住房和承包人:镇江建科结构新技术
城乡建设局(盖)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二、合同名称:镇江市黄山南路12号门卫室钢结构顶棚修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11-FW2026-04954
四、项目名称:镇江市黄山南路12号门卫室钢结构顶棚修缮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镇江市润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镇江建科结构新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镇江市黄山南路12号门卫室钢结构顶棚修缮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1111-FW2026-04954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项目预算: ¥***.76
项目地点: 黄山南路12号
采购单位: 镇江市润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姓名: rzzjj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76
3.履行时间(期限): 2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1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10 16:27
黄山南路12号门卫修缮服务合同.pdf
合同编号:
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镇江市黄山南路12号门卫室钢结构顶棚修缮服务
建设单位:镇江市润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服务单位:镇江建科结构新技术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镇江市润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镇江建科结构新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服务事项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概况
服务名称:镇江市黄山南路12号门卫室钢结构顶棚修缮服务
服务地点:镇江市黄山南路12号
服务内容:详见维修方案及工程量报价清单
二、服务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拆除顶棚已出现严重的结构性塌陷、钢材锈蚀严重的
部分钢构件,拆除全部老化变色,结构胶氧化脱离的铝塑板;修缮及
更换部分钢结构顶棚,重新铺装铝塑板。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11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0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服务质量达到相应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要求。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肆万叁仟陆佰捌拾玖元柒角陆分(人民币)
(小写)¥:***.76元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双方有关服务的洽商纪要、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
组成部分。
六、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服务、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
内承担服务质量保修责任。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
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八、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镇江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1
1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派驻的代表
姓名:陈坤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权:主持现场发包人的工、协调服务事宜,办理验收,变更等其他事宜。
2、项目经理
姓名:居云龙职务:项目经理职权按照授权委托书代表乙方行使
所有权利
3、发包人工作
3.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将服务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服务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服
务用水、电现场交付,由承包人自行按现场接取,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如有发生双方协商解决。
3.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在服务中出现的不可预见的问题,由双方
协商解决,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先行办理,承包人必须先行办理,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
按实签证。
4、承包人工作
4.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承担服务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服务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负责和加强
服务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2)已完服务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服务交付前由承包人负责成品
o0
保护工作,交付后由发包人负责。
(3)服务承担清洁卫生的要求:做到文明服务,保持现场整洁卫生。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承包人在服务中的问题应本着“文来文去”的原则,而且必须提前三天发文给发
包人,口头汇报不作依据。承包人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由项目
经理签发,发包人代表签署并签章后生效。
三、质量与验收
1、服务质量必须达到规范的规定。
2、竣工验收
承包人完成修缮工作后,应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
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整改
完毕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四、安全服务
承包人负责现场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由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现场安全
事故责任自负。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现场及
周边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
2、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服务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2.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总额的35%。
2.2、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额的95%。
2.3、合同额的5%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1年届满且无质量问题后,发包人
向承包人支付质保金。
六、材料设备供应:
本服务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
七、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双方共同验收。
八、质量保修
本合同质量保修期为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为1年,自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届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返还质保金。
九、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可向
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已、补充条款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人:镇市润州区住房和承包人:镇江建科结构新技术
城乡建设局(盖)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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