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金坛]中德国际先进制造园一期6#楼施工总承包

所属地区:江苏常州市 发布日期:2026-10-11

【招标结果】[金坛]中德国际先进制造园一期6#楼施工总承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常州市 采购单位 常州金坛钱资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德国际先进制造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金坛]中德国际先进制造园一期6#楼施工总承包

[0]中德国际先进制造园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204821839000048项目名称 中德国际先进制造园
标段编号 A3204821839000048005001标段名称 中德国际先进制造园一期6#楼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10月10日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11月4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中德国际先进制造园(项目名称)中德国际先进制造园一期6#楼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A3204821839000048005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德国际先进制造园(项目名称)已由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坛发改备【2023】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常州金坛钱资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常州金坛钱资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德国际先进制造园一期6#楼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中德国际先进制造园一期6#楼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鑫城大道北侧、龙湖路西侧。
2.3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约215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61180平方米,容积率1.8,总计容建筑面积约为25.9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配套厂房及相关附属工程。本次招标内容为6#楼,建筑面积约:7021.74平方米。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工期:22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2021年11月04 日以来承建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及以上且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业建筑工程业绩(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GB/T50841-2013《建设工程分类标准》执行)
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若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②施工合同;
③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④盖有审图合格章的施工蓝图或盖有审图合格电子章的施工 PDF 版图纸或审图合格证;
⑤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需提供)。
注:①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上所载的竣工日期为准;②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上所载为准;③结构类型以盖有审图合格章的施工蓝图或盖有审图合格电子章的施工 PDF 版图纸或审图合格证”为准;④如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无法体现建筑类型,可通过“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用途或用地性质或建设内容等体现。⑤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应内容的,则必须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证明。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 10  月10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 10月10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口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口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口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0  日 / 时/分至 2026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网址: 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年 11 月 04 日 09 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0519-8558812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常州金坛钱资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翠园商业广场三楼
    联系人:丁女士联系人:***
    电话:***      电 话:***
    传真:        /          项目负责人:史春花
邮编:  213200                    传真:           /                    
电子邮箱:763293435@qq.com   邮编:213200                          
   电子邮箱:782790763@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常州市金坛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519-82353528   
10.3异议渠道
(1)建设方名称:常州金坛钱资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3)电话:***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中德国际先进制造园(项目名称)中德国际先进制造园一期6#楼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A3204821839000048005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德国际先进制造园(项目名称)已由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坛发改备【2023】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常州金坛钱资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常州金坛钱资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德国际先进制造园一期6#楼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中德国际先进制造园一期6#楼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鑫城大道北侧、龙湖路西侧。
2.3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约215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61180平方米,容积率1.8,总计容建筑面积约为25.9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配套厂房及相关附属工程。本次招标内容为6#楼,建筑面积约:7021.74平方米。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工期:22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2021年11月04 日以来承建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及以上且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业建筑工程业绩(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GB/T50841-2013《建设工程分类标准》执行)
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若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②施工合同;
③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④盖有审图合格章的施工蓝图或盖有审图合格电子章的施工 PDF 版图纸或审图合格证;
⑤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需提供)。
注:①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上所载的竣工日期为准;②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上所载为准;③结构类型以盖有审图合格章的施工蓝图或盖有审图合格电子章的施工 PDF 版图纸或审图合格证”为准;④如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无法体现建筑类型,可通过“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用途或用地性质或建设内容等体现。⑤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应内容的,则必须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证明。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 10  月10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 10月10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口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口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口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0  日 / 时/分至 2026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网址: 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年 11 月 04 日 09 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0519-8558812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常州金坛钱资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翠园商业广场三楼
    联系人:丁女士联系人:***
    电话:***      电 话:***
    传真:        /          项目负责人:史春花
邮编:  213200                    传真:           /                    
电子邮箱:763293435@qq.com   邮编:213200                          
   电子邮箱:782790763@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常州市金坛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519-82353528   
10.3异议渠道
(1)建设方名称:常州金坛钱资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3)电话:***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25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使用说明
第一部分总则
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5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以
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占控
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符合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的,采用资格
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
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填写的在空
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勾选。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
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
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
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
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含
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和合理低价法三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
要选择使用。招标人选择使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
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
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条款。
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编制。
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发包
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相衔接。
八、《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
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相衔接。“发包人要求”
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
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
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九、《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编制。
十、《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2025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
单位或个人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
第二部分使用指南
一、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二、资格后审均采用合格制。
三、资格审查的方式选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于具有通用技术标准的工程项目,一般应当采用资格后审;
(二)对于大型及以上或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可以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
(三)对于大型及以上且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可以选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对有限数量制的使用
应当严格控制。
四、资格审查条件分为必要条件和可选条件。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即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可以选择全部或者部分作为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
资格后审可根据招标项目需要设置资格审查必选条件和可选条件。采用资格后审的工程项目,设置“企
业或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作为合格条件,仅限于技术复杂或者大型及以上工程项目和无资质要
求的专业工程项目。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
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
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
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
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六)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
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一)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
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业绩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类似工程设置
的其他要求按第十五条执行。);
(二)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
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
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
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七、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
特殊要求的工程。
综合评估法一般适用于大型及以上或技术复杂工程。
八、评标入围。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入围条件和评标入围方法,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
进行后续评标。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合理低价法的,一般在评标入围条件符
合性评审后,确定评标入围的投标人;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可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确定
评标入围的投标人。
九、技术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评审要点、评审办法及相应要求,对施工组织设
计进行独立评审。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分为合格制和打分制。
1.合格制。仅对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进行定性判断是否合格,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
理。一般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打分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打分,汇总后作为相应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
得分。一般适用于综合评估法。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
审要点满分的70%。
(二)采用合理低价法招标的工程不得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法,招
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十、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其评审因素和
标准如下:
(一)投标报价评审(≥79分)
特大型工程且技术复杂的工程,投标报价评审的分值应大于等于79分;特大型工程或技术复杂工程,
投标报价评审的分值应大于等于81分;大型工程,投标报价评审的分值应大于等于87分。评标委员会应
根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和评分细则对进入详细评审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打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18分)
特大型工程且技术复杂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分值应小于等于18分;特大型工程或技术复杂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的分值应小于等于16分;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分值应小于等于10分;采用“评定分
离”方式的,施工组织设计分值设置应不得小于10分。
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实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中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要点,主要包括: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
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9.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10.其他。
其中评审要点6至8项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
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
标文件中明确。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的,该项评分分值不得超过2分,该项分值包含在施工组
织设计总分中。
(三)投标人业绩(≤2分)
招标人可以对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业绩进行加分。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类
似及以上工程业绩的数量和分值,工程业绩个数一般不得超过两个。
(四)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方法如下: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一定比率后〔下浮比率:建筑工
程一般下浮6%~10%,安装、装饰及幕墙工程6%~16%,桩基和基坑支护工程7%~16%,市政工程7%~18%,
园林绿化工程7%~20%,其他工程6%~12%。各市、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对上述
下浮比率作适当动态调整〕乘以权重系数(50%及以上),加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
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50%及以下),
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价。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
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一般为评标价的0.5%—1%)的,有一
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十一、采用合理低价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应根据
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对进入详细评审投标报价进行评审。
十二、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工程,提倡实行两阶段评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
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投标报价文件两部分)。第一阶段投标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投标项目
负责人答辩)、投标人业绩以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等;第二阶段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文
件。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启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投标人业绩以
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等。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
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根据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在前若干名的(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
第二阶段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
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十三、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
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
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的具体要求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十四、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
(二)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
(三)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用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
(四)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五)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1.提高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资格)等级,对企业注册地提出要求的;
2.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总承包资质承接范围内的专业承包资质的;
3.专业工程发包,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的专业承包资质但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的;
4.单一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总承包招标时,一个招标项目(标段)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
类别的总承包资质的。
十五、相关概念定义
(一)工程分类
特大型工程
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
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地基基础、钢结构、机电安装、消防设施、装饰装修、幕墙、
智能化、照明等专业承包工程。
大型工程
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0万元-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和1000万元-3000万元的市政基础设施总承
包工程;
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2000万元的地基基础、钢结构、机电安装、消防设施、装饰装修、
幕墙、智能化、照明等专业承包工程。
中型工程
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和400万元-1000万元的市政基础设施总承
包工程;
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500万元的地基基础、钢结构、机电安装、消防设施、装饰装修、
幕墙、智能化、照明等专业承包工程。
小型工程
中型规模以下工程。
(二)技术复杂工程
1.房屋建筑:建筑高度100米以上、单跨跨度39米以上或者单体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建筑物;
单跨跨度75米以上大跨度钢结构工程;高度120米以上的高耸构筑物;深度或者高度10米以上的深基坑
或者边坡支护(局部开挖面积不一致的,达到10米深度的基坑面积须占基坑总开挖面积的50%以上)工程;
按五星及以上标准设计的宾馆;大型仿古建筑(单体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音乐厅、博物馆、体育场
馆、影剧院、候机楼、会展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采用装配式等新型技术建设的房屋建筑。
2.市政工程:断面面积25平方米以上或单洞长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工程、单跨45米以上的城市桥
梁、直径2米以上的大口径顶管工程、15万吨/日以上污水泵站或雨水泵站、25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
垃圾处理场、高压或者次高压天然气场站及管线工程、液化天然气(LNG)储罐项目、长距离输水隧洞、
综合管廊、深度或者高度10米以上的深基坑或者边坡支护(局部开挖面积不一致的,达到10米深度的基
坑面积须占基坑总开挖面积的50%以上)。
3.轨道交通区间车站主体、轨道铺设、监控信号安装、智能化等有特殊专业要求的工程。
4.施工有特殊要求或者采用新技术的各类实验(检验)室工程。
5.其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如:采用曲面幕墙、爆破拆除、建筑物平移、金库、大型建筑物
的抗震加固工程、大型网架工程等,以及经5名以上专家论证确定的其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
上述“工程分类”、“技术复杂工程”仅用于招标投标环节,“技术复杂工程”指标段特征符合上述
规定;其表述“以上”均包括本数。
(三)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是指项目在高度、面积、造价、层次、跨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量化指
标与招标工程相类似。
设置同类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只能设置不超过2个量化指标。施工项目招标中面积、造价量化规模指标,大型及以下工程、
技术复杂的特大型工程可以设置不超过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的80%,特大型工程不超过60%。其他指标的设
置不得超过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2.“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一般为合
同、竣工验收证明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在招标公告、资格预
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明确相应的量化指标及期限。
(四)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
且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中德国际先进制造园(项目名称)中德国际先进制
造园一期6#楼施工总承包(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A3204821839000048
标段编号:A320482183900004800500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常州金坛钱资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开天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编制人:史春花(签字或盖章)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德国际先进制造园(项目名称)中德国际先进制造园一期6#楼施工
总承包(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A3204821839000048005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德国际先进制造园(项目名称)已由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坛发改备【2023】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常州金坛钱资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常州金坛钱资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
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
德国际先进制造园一期6#楼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中德国际先进制造园一期6#楼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鑫城大道北侧、龙湖路西侧。
2.3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约215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61180平方米,容积率1.8,总计容建筑面积
约为25.9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配套厂房及相关附属工程。本次招标内容为6#楼,建筑面积约:
7021.74平方米。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
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工期:220日历天。
2.10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
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
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2021年11月04日以来承建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及
以上且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业建筑工程业绩(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GB/T50841-2013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执行)
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若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
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②施工合同;
③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签字并盖单
位公章);
④盖有审图合格章的施工蓝图或盖有审图合格电子章的施工PDF版图纸或审图合格证;
⑤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需提供)。
注:①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上所载的竣工日期为准;②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记录
(或竣工验收证明)上所载为准;③结构类型以盖有审图合格章的施工蓝图或盖有审图合格电子章的施工
PDF版图纸或审图合格证”为准;④如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无法体现建筑类型,可通过“立项批文”或“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用途或用地性质或建设内容等体现。⑤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应内容的,则
必须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证明。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
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
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
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10月10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
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10月10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
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
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
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
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口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口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口合理
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时/分至2026年11月04日09时3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
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4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0519-8558812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常州金坛钱资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翠园商业广场三楼
联系人:丁女士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项目负责人:史春花
邮编:213200传真:/
电子邮箱:763293435@qq.com邮编:213200
电子邮箱:782790763@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常州市金坛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19-82353528
10.3异议渠道
(1)建设方名称:常州金坛钱资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3)电话:***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常州金坛钱资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联系人:丁女士电话:***电子邮箱:763293435@qq.com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翠园商业广场三楼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782790763@qq.com
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中德国际先进制造园中德国际先进制造园一期6#楼施工总承包
1.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1.1.6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鑫城大道北侧、龙湖路西侧。
1.2.1资金来源自筹本工程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其他
1.2.2出资比例国有资金: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相关条款
1.3.1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2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2-16计划竣工日期:2027-07-23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资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项目负责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资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详见招标公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5.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支付□中标人代为支付,根据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本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代为支付,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如下:费用金额:/支付时间:/
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踏勘现场联系人:/
1.9.1踏勘现场电话:/
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招标人澄清的截止时间:
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1偏差☑不允许□允许:/
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招标答疑纪要、澄清、补正、说明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10-1617:00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6-10-1917:00
2.4最高投标限价金额:详见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其中:暂估价:详见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详见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2.5暂估价招标招标主体及其权利义务:
2.5暂估价招标由发包人组织招标。
3.1.1投标文件的组成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投标文件组成:第一阶段投标文件:□第一阶段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如有);□承诺书;□施工组织设计;□拟分包项目计划表(如有);□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保证金凭证;□业绩资料;□其他材料(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其在数字证书(CA)服务机构的购买记录,包括购买人身份证明及支付凭证等材料。其中,购买人身份证明包括购买时提交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等材料。)补充说明:1、数字证书(CA)的支付凭证应提供首次办理或最近一次到期续费所开具的购买发票及对应的费用支付凭证。若费用以现金方式现场缴纳的,则须提供购买发票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扫描件。2、购买人应为办理上述首次或最近一次续费业务的经办人员,并提供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购买人社保证明为购买时当月的社保,若业务办理时当月社保缴费记录暂未生成,可提供可查询的最近一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并附加盖投
3.1.1投标文件的组成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扫描件。3、如出现购买人为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购买人因退休、离职无法提供支付凭证等情形,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列明不能提供的材料清单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扫描件,未在清单中列明的,视同该项材料未提供,其形式评审将不予通过。4、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定标材料;第二阶段投标文件:□第二阶段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材料;☑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投标文件组成:☑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如有);☑承诺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如有);□拟分包项目计划表(如有);☑资格审查资料;☑业绩资料;☑投标保证金凭证;☑其他材料(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其在数字证书(CA)服务机构的购买记录,包括购买人身份证明及支付凭证等材料。其中,购买人身份证明包括购买时提交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等材料。)补充说明:1、数字证书(CA)的支付凭证应提供首次办理或最近一次到期续费所开具的购买发票及对应的费用支付凭证。若费用以现金方式现场缴纳的,则须提供购买发票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扫描件。2、购买人应为办理上述首次或最近一次续费业务的经办人员,并提供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购买人社保证明为购买时当月的社保,若业务办理时当月社保缴费记录暂未生成,可提供可查询的最近一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并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扫描件。3、如出现购买人为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购买人因退休、离职无法提供支付凭证等情形,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列明不能提供的材料清单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扫描件,未在清单中列明的,视同该项材料未提供,其形式评审将不予通过。4、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定标材料;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定标材料(如有);□
3.2.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
3.3.1投标有效期45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投标保证金3.4.1.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一、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函或保单担保金额):人民币40万元;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方式1.投标报名单位基本账户电汇、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坛政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496272595123;☑方式2.银行保函;□方式3.担保机构保函;□方式4.保险机构保单;□方式5.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方式6.政府投资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其他要求:1.投标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0519-82900392。2.投标保证金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在中标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若招标人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仍未订立书面合同的,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可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含投标保证金本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注:招标失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应予以退还。再次组织招标时,各投标人须按规定重新缴纳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交投标保函。
3.4.4(3)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制作链接,未做链接将不作为评审的依据。注:相关证照为电子证书的,须符合发证部门的使用要求。
3.5.2项目负责人资料表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项目负责人业绩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中制作链接,未做链接将不作为评审的依据。注:相关证照为电子证书的,须符合发证部门的使用要求。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及获奖情况表(包括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业绩)材料要求项目负责人2021年11月04日以来承建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及以上且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业建筑工程业绩(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GB/T50841-2013《建设工程分类标准》执行)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若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④盖有审图合格章的施工蓝图或盖有审图合格电子章的施工PDF版图纸或审图合格证;⑤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需提供)。注:①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上所载的竣工日期为准;②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上所载为准;③结构类型以盖有审图合格章的施工蓝图或盖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及获奖情况表(包括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业绩)材料要求有审图合格电子章的施工PDF版图纸或审图合格证”为准;④如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无法体现建筑类型,可通过“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用途或用地性质或建设内容等体现。⑤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应内容的,则必须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注:上述业绩资料必须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制作链接,未做链接将不作为评审的依据。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
3.7.4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不采用☑采用,具体规定: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3.7.5其他编制要求无
4.1.1加密要求签名和加密必须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数字证书
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11-0409:30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递交。
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见面开标):☑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的“开标直播-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不见面”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请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登录并签到,为便于不见面开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招标代理能与各投标单位及时沟通联系,各投标单位在登录“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签到时须填写投标单位名称、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若因投标单位未签到或签到信息错误造成招标人、招标代理无法与投标单位联系,错失评标过程答疑澄清的,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在线观看开标及抽取系数过程也可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观看开标及抽取系数过程。3、为保障各投标单位投标权益,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前登录网址安装调试好计算机系统环境,确保登录使用正常,如遇系统问题可致电:0512-58188503,因未能及时解密等系统问题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4、请各投标单位相关人员在开标过程中不要随意离开网上开标大厅,如因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错失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5.2开标程序采用两阶段开标□是☑否解密投标文件:同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代理人宣布开标并允许解密后,投标人2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
5.2开标程序的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解密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代理人宣布开标并允许解密后,投标人2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解密地点:“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
7.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3.1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7.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是1.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7名。(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评标活动,评标结束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3至7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名。
8.1.1(A)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7。
8.1.1(B)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时定标方法1.定标方法为:☑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2.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5人。
8.3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须在合同竣工日期后)、现金等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的10%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须在合同竣工日期后)、保险公司保险单、现金、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支付担保的金额: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的10%差额履约担保:□采用☑不采用差额履约担保的形式:/差额履约担保金额:/
10.5.1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10.5.1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常州市金坛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联系号码:0519-82353528
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2.1其他内容1.投标人未提交数字证书购买记录材料的,其形式性评审将不予通过。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对投标人提交的购买记录进行核查。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向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2.工具软件服务机构在收取每次工具软件使用费时,同步将收费信息推送至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进行自动校验,确保每一个标段和每一家投标单位都有对应的工具软件使用费支付记录,购买和使用人为本单位人员。
12.2其他内容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招标投标各环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等)如有异议或投诉,请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中规定的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投诉的权利。异议人或投诉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一致,否则不予受理。2、合同签订: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应与招标人订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合同后及时办理施工归集。3、评标委员会在线发出询标后,投标单位应在20分钟内(开始时间以评标委员会在线发出询标时间为准)作出答复,超过20分钟未答复的,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4、特别提醒:投标人投标文件发生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文件上传IP一致的情况时,将作无效标处理,并将其涉嫌围标串标的行为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5、中标人须协助招标人按规定及时办理本项目的施工许可
12.2其他内容证,并按现行相关规定实施该项目。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要求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项目负责人注册
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本标段要求,具体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
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
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共同
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
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
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明确约定代理费用。招标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用应当由招标人支
付;约定由中标人代为支付代理费用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支付标准和时间。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收取
代理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费用。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
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
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施工现场的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
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送
招标人。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差
1.1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
范围和幅度。
1.13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
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
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14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
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主要条款;
(5)招标工程量清单;
(6)发包人要求;
(7)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
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等内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或者相互矛盾时,若无其他特别说明均以最后
发出的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澄清发出的时间距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满足相关文件规定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
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
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
有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满足相关文件
规定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
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
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本招
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
2.5暂估价招标
暂估价,是本工程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
暂估价的招标主体及其权利义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招标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招标工程量清单”
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合同条款及
格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
3.3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
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
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
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
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
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
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
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
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4.5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险)形式递交的,如存在上述3.4.4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的情形,招标人将向保函(或保险)出具单位进行索赔。
3.5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本章第3.1项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投标人需另行增加的,应以扫描件的形
式编入投标文件相应章节,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在“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下载。
3.7.3投标文件需要电子签章的位置必须使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
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4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
4.1.1潜在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签名、加密、递
交投标文件。签名和加密必须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加密要求具体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
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电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将自动拒绝其投标文件。
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及时与“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联系。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最
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
5.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见前附表须知。
5.2开标程序
☑5.2.1一阶段开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投标人名单;
(2)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3)按招标文件要求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如有);
(4)公布开标结果;
(5)投标人提出异议(如有);
(6)招标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如有);
(7)开标结束。
□5.2.1两阶段开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第一阶段开标
(1)公布投标人名单;
(2)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3)按招标文件要求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如有);
(4)公布开标结果;
(5)投标人提出异议(如有);
(6)招标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如有);
(7)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第二阶段开标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完成第一阶段评审后,进行第二阶段开标。
(1)公布所有投标人的报价;
(2)公布第一阶段评审情况,宣布第二阶段入围投标人名单;
(3)公布开标结果;
(4)投标人提出异议(如有);
(5)招标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如有);
(6)全部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通过系统平台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
记录。
6.招标人评标前准备
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辅助开展评标准备工作: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
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
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准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准备报告。评标分两个阶段进行的,招标人
根据第一阶段评审内容和第二阶段评审内容,分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准备工作,每个阶段评标准备工作结束
后,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准备报告。
7.评标
7.1评标委员会
7.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
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7.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
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7.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3评标
7.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报告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第三章“评标
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
7.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3日。
7.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
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拒不答复的,可以按照本章10.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招投标行政监
督部门提出投诉。
7.4.3招标人在异议处理过程中认为需要重新评标的,将书面报告招投标监管机构。
7.4.4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的,招标人将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不少于3日。
8.合同授予
8.1定标方式
8.1.1(A)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
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8.1.1(B)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定标标准和方法,定标方法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定标程序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在评标委员
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拟定中标人,并向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
8.2拟定中标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
8.2.1(A)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按规定以书面
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并将
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8.2.1(B)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
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拟定中标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定中标人的名称、投标价
格、项目负责人等信息,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推荐中标人的得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
委员会负责人推荐中标人的理由,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
内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
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
拟定中标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公示期满后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
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信息。
8.3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
8.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
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或者由联合体各方按比例分别向招标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
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8.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3.3招标人应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8.4签订合同
8.4.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
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
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
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2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
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
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
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
新招标。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
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
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
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8.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4.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1重新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后依法重新招标:
9.1.1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
9.1.2投标人少于3个的;
9.1.3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决定否决
全部投标;
9.1.4所有投标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9.1.5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无法满足项目工程规模的;
9.1.6评标委员会认为按照评标办法,无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
9.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2不再招标
有前款9.1.1-9.1.5情形重新招标,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
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进行
招标。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纪律和监督
1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
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
行评标。
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5投诉
10.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0.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6款、第5.3款、第7.4款和第8.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10.5.1项
规定的期限内。
10.5.3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招投标行政监督部
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投诉。
11.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
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
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
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
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
人负责解释。
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补充的具体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不采用两阶段评
标)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进行评审,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7名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7名,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不具备竞争性确定招标失败后,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当最终累计评标得分相同时,按投标人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投标人排名先后。若最终累计评标得分相同,投标人投标报价也相同,按施工组织设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投标人排名先后,若最终累计评标得分相同,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同,则由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按开标记录表顺序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1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网站上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取消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资格后,评标委员会应按评标排名进行依次递补。
2.1.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2.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评标入围方法:(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二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从以下方法×、方法×(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方法一:全部入围法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
2.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30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30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30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家,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R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是。☑否。(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2.2.1形式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
2.2.1形式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料。
投标函签字盖章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2.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2.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其他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分投标人业绩:/分其他:/分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是□否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投标报价:/分投标报价合理性:/分☑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施工组织设计:10分投标人业绩:2分投标报价:88分
2.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合理性:0分其他:0分
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
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00%。;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本工程下浮率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97%~93%,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方法五:ABC合成法。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江苏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