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常州市红溪实验幼儿园信息技术维修服务合同公告
【招标信用】常州市红溪实验幼儿园信息技术维修服务合同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常州市 | 采购单位 | 常州市红溪实验幼儿园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常州市红溪实验幼儿园信息技术维修服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合同编号:JSZC-320400-FW2026-21969
二、合同名称:常州市红溪实验幼儿园信息技术维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400-FW2026-21969
四、项目名称:常州市红溪实验幼儿园信息技术维修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常州市红溪实验幼儿园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常州数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常州市红溪实验幼儿园信息技术维修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400-FW2026-21969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项目预算: ¥***.0
项目地点: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红梅西村59号
采购单位: 常州市红溪实验幼儿园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0
3.履行时间(期限): 36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10 16:34
信息技术维修服务合同.pdf
信息技术维修
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SHHT-261008-001
签订日期:2026年10月8日
甲方(需方):常州市红溪实验幼儿园
乙方(供方):常州数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厂区
信息化综合维保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服务概况
服务名称:常州市红溪实验幼儿园信息技术维修服务项目清单
服务内容:信息化终端设备故障维修、系统调试、维保明细
详见附件一《维保服务清单》。
二、技术标准及服务规范
(1)乙方维保服务严格遵照《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安防弱电施工及质量验收规
范》《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规范》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
(2)乙方针对甲方现有设备、系统,按照原厂设备技术参数、运行标准提供维保服务,保
障设备、系统稳定达标运行。
(3)乙方保证维保服务全程合规、标准,服务过程规范,运维记录完整,不得擅自更改设
备参数、系统配置及原有工程架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调整服务内容。
三、合同造价及说明
(4)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00),为含税包干价,包含人工费、差旅费、
常规耗材、定期巡检费、技术咨询费及合同约定额度内配件更换费用。
(5)本合同为固定包干价,覆盖合同约定全部维保服务内容,满足甲方日常信息化系统运
行保障需求,除甲方书面确认的新增维保项目、大额设备更换外,合同价格不作任何调整。
(6)如需新增维保项目、拓展服务范围或更换大额设备,乙方需提前向甲方提交增项明细0
Z
及报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相关费用另行结算。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太湖路支行
同
账户名称:常州数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611701040028080
第2页共6页
四、服务质量及履约要求
(1)乙方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为甲方提供合规、优质的维保服务,保障甲方监控系统、
网络设备、办公信息化设备持续稳定运行,不得以技术不到位、人员不足等理由降低服务标准。
(2)乙方需建立完整的维保台账,全程记录故障报修、响应处理、设备检修、巡检情况、
配件更换等服务内容,定期整理归档,随时接受甲方核查。
(3)服务期间,乙方需保障甲方监控画面正常、录像完整、网络链路通畅、终端设备运行
正常,及时排查隐患、处置故障,确保甲方信息化系统满足日常办公、厂区安防使用需求。
(4)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配合,提供设备资料、基础工作条件及现场协助,配合乙
方开展巡检、维修、调试等工作。
五、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自2026年10月08日起至2027年10月08日止。
服务期内,因甲方调整设备、变更系统架构导致服务内容、工作量变动的,双方可协商调
整服务方案;因不可抗力导致服务暂停、延期的,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服务顺延方案。
六、付款方式:
本合同采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预付方式付款: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人民币叁仟元整(¥***.00)。
乙方收款前须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履约保障约定:甲方付款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全面、持续履行维保服务义务,不得以
任何理由中断、拖延、降低服务标准或擅自停止服务。乙方未按约定履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退还对应未履行服务时段的费用,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0
七、服务验收与考核
服务期满前,乙方主动向甲方提交年度服务总结报告、完整维保台账、巡检记录等资料,
申请服务验收。
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服务验收,逾期无正当理由未验收的,视为本期服
务验收合格。
1
甲方按季度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含响应及时率、故障解决率、巡检完成
质量、服务态度、问题整改情况等,考核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服务费或
单方解除合同。
第3页共6页
八、售后服务与质保约定
1、本合同整体服务质保期与合同服务期限一致,质保期内,因乙方维保不到位、检修疏
漏、处置不当造成的设备故障、系统异常,乙方无条件免费维修、整改,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2、服务方式:质保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电话咨询、远程技术维护、现场上门服务、定
期巡检全方位技术支持,快速响应甲方各类运维需求。
3、本合同服务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维保服务合同,持续保障甲方信息化系统稳定运
行。
4、下列情形不属于乙方免费维保范围:
5、设备正常使用产生的轻微磨损、划痕、老化等自然损耗;
6、设备进水、受潮、摔落、碰撞、人为损坏及其他外界非维保原因导致的故障、损坏;
7、非乙方技术人员私自维修、改装、拆机导致的设备故障;
8、甲方未按设备使用规范操作、私自安装非合规软件、病毒入侵等甲方原因导致的系统
故障;
9、甲方未提供设备正常运行环境、私自搬运设备造成的损坏;
10、地震、雷击、洪水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的设备、系统损坏。
九、甲乙双方责任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设备清单、系统资料、必要的工作权限及施工运维条件,配合乙
方开展维保工作。
2、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
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指派专人对接乙方服务工作,监督、核查乙方服务质量、巡检进度,及时协调处理服
务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4、发现设备、系统异常时,及时告知乙方并配合排查故障。
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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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方责任:
1、乙方需配备专业稳定的技术团队,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维保服务,保障服务时
效与服务质量。未按约定响应、巡检、处置故障的,每发生一次,按合同总额的1%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累计超标或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厂区安全管理规定,规范作业,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安全事故、人身
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因乙方运维不当、操作失误、检修疏漏造成甲方设备损坏、数据丢失、系统瘫痪的,
由乙方负责免费修复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乙方对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商业信息、设备数据、厂区资料负有永久保密义务,
不得泄露、外传或私自使用,违约需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服务内容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
究乙方违约责任。
十、合同变更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需变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双方需另行协商并签订变更补充文件,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优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00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属合同的
组成部分。
4.本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
州市红溪实验幼园乙方(盖章):常州数息科有限公司
甲方(盖章):
3国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202608日签订日期: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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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名称:常州市红溪实验幼儿园信息技术维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400-FW2026-21969
四、项目名称:常州市红溪实验幼儿园信息技术维修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常州市红溪实验幼儿园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常州数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常州市红溪实验幼儿园信息技术维修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400-FW2026-21969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项目预算: ¥***.0
项目地点: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红梅西村59号
采购单位: 常州市红溪实验幼儿园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0
3.履行时间(期限): 36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10 16:34
信息技术维修服务合同.pdf
信息技术维修
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SHHT-261008-001
签订日期:2026年10月8日
甲方(需方):常州市红溪实验幼儿园
乙方(供方):常州数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厂区
信息化综合维保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服务概况
服务名称:常州市红溪实验幼儿园信息技术维修服务项目清单
服务内容:信息化终端设备故障维修、系统调试、维保明细
详见附件一《维保服务清单》。
二、技术标准及服务规范
(1)乙方维保服务严格遵照《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安防弱电施工及质量验收规
范》《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规范》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
(2)乙方针对甲方现有设备、系统,按照原厂设备技术参数、运行标准提供维保服务,保
障设备、系统稳定达标运行。
(3)乙方保证维保服务全程合规、标准,服务过程规范,运维记录完整,不得擅自更改设
备参数、系统配置及原有工程架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调整服务内容。
三、合同造价及说明
(4)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00),为含税包干价,包含人工费、差旅费、
常规耗材、定期巡检费、技术咨询费及合同约定额度内配件更换费用。
(5)本合同为固定包干价,覆盖合同约定全部维保服务内容,满足甲方日常信息化系统运
行保障需求,除甲方书面确认的新增维保项目、大额设备更换外,合同价格不作任何调整。
(6)如需新增维保项目、拓展服务范围或更换大额设备,乙方需提前向甲方提交增项明细0
Z
及报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相关费用另行结算。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太湖路支行
同
账户名称:常州数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61170104002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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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质量及履约要求
(1)乙方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为甲方提供合规、优质的维保服务,保障甲方监控系统、
网络设备、办公信息化设备持续稳定运行,不得以技术不到位、人员不足等理由降低服务标准。
(2)乙方需建立完整的维保台账,全程记录故障报修、响应处理、设备检修、巡检情况、
配件更换等服务内容,定期整理归档,随时接受甲方核查。
(3)服务期间,乙方需保障甲方监控画面正常、录像完整、网络链路通畅、终端设备运行
正常,及时排查隐患、处置故障,确保甲方信息化系统满足日常办公、厂区安防使用需求。
(4)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配合,提供设备资料、基础工作条件及现场协助,配合乙
方开展巡检、维修、调试等工作。
五、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自2026年10月08日起至2027年10月08日止。
服务期内,因甲方调整设备、变更系统架构导致服务内容、工作量变动的,双方可协商调
整服务方案;因不可抗力导致服务暂停、延期的,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服务顺延方案。
六、付款方式:
本合同采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预付方式付款: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人民币叁仟元整(¥***.00)。
乙方收款前须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履约保障约定:甲方付款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全面、持续履行维保服务义务,不得以
任何理由中断、拖延、降低服务标准或擅自停止服务。乙方未按约定履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退还对应未履行服务时段的费用,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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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服务验收与考核
服务期满前,乙方主动向甲方提交年度服务总结报告、完整维保台账、巡检记录等资料,
申请服务验收。
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服务验收,逾期无正当理由未验收的,视为本期服
务验收合格。
1
甲方按季度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含响应及时率、故障解决率、巡检完成
质量、服务态度、问题整改情况等,考核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服务费或
单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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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售后服务与质保约定
1、本合同整体服务质保期与合同服务期限一致,质保期内,因乙方维保不到位、检修疏
漏、处置不当造成的设备故障、系统异常,乙方无条件免费维修、整改,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2、服务方式:质保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电话咨询、远程技术维护、现场上门服务、定
期巡检全方位技术支持,快速响应甲方各类运维需求。
3、本合同服务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维保服务合同,持续保障甲方信息化系统稳定运
行。
4、下列情形不属于乙方免费维保范围:
5、设备正常使用产生的轻微磨损、划痕、老化等自然损耗;
6、设备进水、受潮、摔落、碰撞、人为损坏及其他外界非维保原因导致的故障、损坏;
7、非乙方技术人员私自维修、改装、拆机导致的设备故障;
8、甲方未按设备使用规范操作、私自安装非合规软件、病毒入侵等甲方原因导致的系统
故障;
9、甲方未提供设备正常运行环境、私自搬运设备造成的损坏;
10、地震、雷击、洪水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的设备、系统损坏。
九、甲乙双方责任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设备清单、系统资料、必要的工作权限及施工运维条件,配合乙
方开展维保工作。
2、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
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指派专人对接乙方服务工作,监督、核查乙方服务质量、巡检进度,及时协调处理服
务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4、发现设备、系统异常时,及时告知乙方并配合排查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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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方责任:
1、乙方需配备专业稳定的技术团队,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维保服务,保障服务时
效与服务质量。未按约定响应、巡检、处置故障的,每发生一次,按合同总额的1%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累计超标或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厂区安全管理规定,规范作业,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安全事故、人身
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因乙方运维不当、操作失误、检修疏漏造成甲方设备损坏、数据丢失、系统瘫痪的,
由乙方负责免费修复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乙方对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商业信息、设备数据、厂区资料负有永久保密义务,
不得泄露、外传或私自使用,违约需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服务内容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
究乙方违约责任。
十、合同变更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需变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双方需另行协商并签订变更补充文件,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优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00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属合同的
组成部分。
4.本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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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红溪实验幼园乙方(盖章):常州数息科有限公司
甲方(盖章):
3国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202608日签订日期: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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