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江苏省碳数据计量及追溯平台建设中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6-10-11

【招标结果】江苏省碳数据计量及追溯平台建设中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京市 采购单位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 江苏省碳数据计量及追溯平台建设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江苏省碳数据计量及追溯平台建设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G2026-0416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碳数据计量及追溯平台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江苏擎天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91320191MA1WY6QH4A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团结路99号孵鹰大厦890室462.75(总分制)166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江苏省碳数据计量及追溯平台建设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童志伟、朱建冰、马志堂、樊龙华、刘正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
联系人:*** 许滢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滢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JSZC-320000-SCZX-G2026-0416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碳数据计量及追溯平台建设
品目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
行政区域江苏省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0日 16:36
评审专家名单童志伟,朱建冰,朱建冰,马志堂,王以堃,樊龙华,刘正涛
总中标金额¥166.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70678628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江苏省碳数据计量及追溯平台建设
采购编号:JSZC-320000-SCZX-G2026-0416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9月
总目录
第1章投标邀请……………………………………3
第2章投标人须知…………………………………6
第3章合同文本……………………………………16
第4章采购需求……………………………………19
第5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5
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43
第一章投标邀请
受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的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就江苏省碳数据计量及追溯平台建设(JSZC-320000-SCZX-G2026-0416)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江苏省碳数据计量及追溯平台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JSZC-320000-SCZX-G2026-0416
2.项目名称:江苏省碳数据计量及追溯平台建设
3.预算金额
采购包号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1170

4.最高限价
采购包号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1170

5.采购需求(简介):聚焦企业碳排放数据的精准计量与全程溯源,重点解决当前企业碳计量数据难以应用于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关键性问题,建立科学、规范、可落地的企业碳计量及溯源技术体系,开发适配企业实际需求的数据计量与溯源管理应用系统。(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终验通过后一年质保期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号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该采购包中联合体成员数量上限
1否/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号特定资格要求
1/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6年10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95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信息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
联系人:***、许滢
联系方式:025-***
八、其他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适用法律和标准
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3.2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如果所执行的标准有更新的,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文本
(4)采购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采购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7.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构成
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
9.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10、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0.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
11、投标分项报价表
11.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
11.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2、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12.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2.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13、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3.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5、投标有效期的延长
15.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7、投标截止时间
17.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5.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
17.2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8、投标文件的拒收
18.1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19.1投标文件的撤回
19.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
19.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19.2投标文件的修改
19.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
19.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19.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20、开标
20.1采购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0.2开标仪式由采购中心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
20.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
20.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1、评标委员会
21.1开标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1.3评标委员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
22、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2.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2.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2.3采购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2.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
23.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
23.3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4.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4.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进行反馈。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4.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4.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中心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24.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中心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标委员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4.4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4.5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4.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中心及评标委员会联系。
24.7异常低价投标审查
24.7.1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65%;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65%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65%;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24.7.2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标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5.1无效投标条款
25.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25.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25.1.3投标人同一采购包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
25.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5.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5.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25.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加*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
25.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5.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5.1.10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进行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认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5.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
25.1.12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所列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5.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5.1.14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采购包,供应商未提供本项目所投采购包提供服务的人员均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4)。
25.2废标条款
25.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5.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5.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5.2.5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
25.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25.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六、定标
26、确定中标单位
26.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
26.2采购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
26.3采购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6.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6.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6.4.2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6.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标委员会发现的。
26.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26.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26.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6.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6.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6.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7、质疑处理
27.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7.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7.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7.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7.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7.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27.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27.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答复。
采购人及采购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中心不接受无快递运单号的快递)。
采购中心质疑接收部门为质疑处理科(快递运单上的收件人填写“质疑处理科”即可),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3029室,联系电话:025-83668531。
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27.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7.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7.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7.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
27.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7.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7.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28、中标通知书
28.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8.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29、签订合同
29.l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9.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9.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0、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追加
30.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1、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
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第三章合同文本
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采购包号:*****
甲方:(买方/采购人)_________
乙方:(卖方/中标供应商)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1标的名称:
1.2标的质量:
1.3标的数量(规模):
1.4履行时间(期限):
1.5履行地点:
1.6履行方式:
二、合同金额
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圆(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产权担保
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6.1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
6.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6.2.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
6.2.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
6.2.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
6.2.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七、合同转包或分包
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
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
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合同款项支付
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
8.1.1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工作日内,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
8.1.2尾款支付时间: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尾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
九、税费
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项目验收
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
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
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
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
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
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十一、违约责任
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
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有关条文执行。
14.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四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清单
采购包号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江苏省碳数据计量及追溯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本项目对采购本国产品给予政策支持,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2.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3.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
三、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加*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
(一)能碳数据计量系统
1、能源计量管理
(1)能源计量接入。对接全省可接入的各类能源计量设备,实现能源消耗数据的实时采集、自动上传,支持对计量采集设备进行状态监控,对采集信号中断等异常进行报警。
(2)▲[1]计量设备管理。建立能源计量设备台账,收集并存储全省接入的各类能源计量设备的信息,为接入的能源计量设备赋予唯一的编码,便于快速定位计量点位及对应的数据表;支持登记设备的计量器具计量评价等类型证书,并与设备绑定,提高计量设备可信度。(本项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3)能源计量接入设备统计。支持自动统计不同区域、不同行业接入的能源计量设备数量、设备类型分布、运行状态分布、接入率等数据,生成统计报表,支持按时间切换查看,为设备统筹管理及数据分析提供数据支撑。
(4)能源平台对接。对接能源计量平台及其他相关平台,实现能源计量数据接入。
(5)数据治理。支持采集的异常数据进行处理,并对异常值进行剔除;支持空缺数据补全及重复数据去重处理。
(6)能源计量台账管理。对表计接入及系统对接采集的能耗数据进行汇总整理,按不同维度生成能源消耗报表,支持数据查询、导出、分析,实现全省能源数据集中采集及统一管理。
2、碳计量管理
(7)碳计量设备接入。根据碳计量监测设备的现场采集条件,支持物联网接入网关、手动录入、批量导入的多种方式,实现全省各类碳计量设备的接入。
(8)碳计量设备管理。支持为每台接入的碳计量监测设备建立唯一档案,支持对设备档案信息进行编辑、更新、查询及导出,实现设备全生命周期档案管理。
(9)▲[2]碳计量接入设备统计。自动统计全省、各地区、各行业接入的碳计量直接监测设备数量、设备类型分布、运行状态分布、接入率等数据,并生成数据统计报表,为设备统筹管理及数据分析提供数据支撑。(本项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10)碳计量校准管理。根据标准化校验流程,开展计量校准的全流程管理和数据留痕,支持上传校验报告维护校验信息,查看校验过程及异常处理措施等相关的材料,对异常预警数据进行修正复核,实现计量数据追溯。
(11)碳计量台账管理。汇聚计量接入采集的碳排放数据进行统一管理,支持按不同维度生成碳排放监测数据报表,支持数据查询、导出、分析。
3、统一计量台账
(12)分类台账管理。根据计量数据类型等特征,建立计量类型分类台账、企业分类台账、行业分类台账、区域分类台账、时间分类台账。
(13)台账数据统计。支持针对各类台账开展多维度统计、自定义统计及统计预警。
(14)台账数据管理。支持台账数据查询,满足多条件组合查询及关键词快速匹配查询;支持5年内的历史计量数据的留存及数据查询。
(二)能碳计量溯源系统
1、区块链溯源应用
(15)区块链存证上链。采用区块链技术,支持将系统生成的报告及关键核算数据上链存证,支持数据格式校验和逻辑校验的双重验证。
(16)▲[3]存证信息查询。存证完成后,平台向用户返回存证凭证,作为数据存证的证明,支持通过报告名称、上链时间等条件对存证信息进行检索查询。(本项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2、能源计量审查应用
(17)企业信息管理。支持企业在线维护自身的基础信息,包含企业基本信息、行业类型、年度综合能耗等信息,支持修改及信息更新。
(18)能源计量管理。支持企业在线维护能源计量相关的管理制度体系,便于了解能源计量管理目标。
(19)能源计量审查边界确定。支持在线选定企业的审查边界,配置审查年份及计量设备等信息,建立满足审查要求的边界配置。
(20)审查内容台账建立。建立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管理、能源计量数据、能源计量人员等台账,支持手动补录并查询下载,以满足审查资料支撑要求。
(21)▲[4]企业自查管理。基于审核规范要求,支持企业开展自查评定(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并根据自查情况进行整改,上传凭证资料维护整改内容。(本项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22)自查报告管理。内置自查报告模板,基于企业自查内容和整改情况,自动生成自查报告,支持在线预览及下载。
(23)审查申请与进度跟踪。支持企业一键发送审查申请给到审核人员,动态跟踪计量审查进度,同步最终审查报告,支持报告预览及下载。
(24)审查任务管理。为审核人员提供审查任务创建、审查任务分配、审查进度跟着、审查资料管理等功能。
(25)审查资料管理。提供对线上审核、线下审查所产生的审查及整改资料的统一维护、上传、查看及下载功能。
(26)现场审查管理。支持审查人员在开展线下审查前,上传具体的审查计划已通知企业,支持对现场审查的资料、照片等材料的上传。
(27)报告生成与管理。内置计量审查报告模板,依据JJF1356的报告要求,生成初版的能源计量审查报告,支持合规审查报告的回传。
(28)能源计量审查统计分析。基于能源计量审查结果开展审查完成结论、不符合项分类、分行业合规等维度的数据统计分析。
3、碳计量审查应用
(29)碳计量管理。支持企业在线维护碳计量相关的管理制度体系,便于了解碳计量管理目标等。
(30)▲[5]碳计量审查边界确定。内置审查边界范围,支持对企业的碳计量审查边界审查年份等信息进行维护,从而建立企业的碳计量审核边界。(本项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31)碳计量审查内容台账。提供碳计量器具配备、碳计量器具管理、碳排放计量数据管理制度台账、计量人员台账等信息的统一管理。
(32)线上辅助自查。内置审查记录表格式,支持企业调用审查内容台账展自查评定。
(33)自查整改管理。支持跟踪企业自查过程,不满足项支持线下整改后,手动调整相关自查信息并上传整改凭证资料,便于直接跟踪整改过程。
(34)▲[6]自查报告出具。内置碳计量自查报告模板,支持依据自查情况及整改情况,生成自查报告。支持报告的在线预览及导出。(本项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35)碳计量审查申请。支持在线提交碳计量审查申请并同步至审核用户,支持审核端查看对应的自查报告、审查内容台账、自查表等内容,确定是否受理审核。
(36)审查进度跟踪:实现碳计量审查进度的动态跟踪,以及最终完成的审查报告内容的同步推送。
(37)审查任务管理。提供碳计量审核任务受理、审核任务分配、审核资料审查等功能,实现碳计量审查信息的全流程管理。
(38)审查整改管理。支持审查资料同步、整改意见受理、整改资料更新等功能,实现企业审查整改工作的全流程管理。
(39)现场审查管理。支持审查人员上传碳计量审查计划、提交现场审核材料、同步审查整改意见、跟着整改完成情况。
(40)碳计量报告生成与管理。支持线上依据JJF2309的报告要求,生成初版的碳计量审查报告;报告支持下载、修订盖章后,重新上传合规的审查报告。
(41)碳计量审查统计分析。支持基于碳计量审查结果开展审查完成情况、不符合项分类、分行业碳计量审查合规等维度的数据统计分析。
(三)企业计量数据应用系统
1、产品碳足迹应用
(42)产品模型管理。创建产品计量模型清单,维护产品计量模型的产品相关信息,可对已创建的模型进行详情查看,支持对模型进行启用、停用或删除操作。
(43)▲[7]产品模型配置。基于LCA建模的要求,定义产品碳足迹计量目标与范围,选择内置的碳足迹标准,分阶段完成输入、输出表单配置,创建碳足迹计量模型生命周期阶段及过程。(本项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44)▲[8]核算工具互认性。工具应与国际主流LCA工具实现互认,具备主流LCA工具的官方授权或合作资质,能够提供LCA领域的专业技术咨询与支持服务。(本项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5)数据采集配置。基于产品碳足迹模型,开展企业排放源及数据采集规则配置,如支持数据导入、实时计量采集、手动数据填报等。
(46)计量拆分规则匹配。基于各排放源的计量设备采集现状,结合当前企业的生产规律,为各计量设备在当前计量模型中的计量数据拆分规则进行配置。系统内置常用拆分规则模板,支持企业选用。
(47)计量关联规则管理。提供计量关联规则配置、关联规则数据校验、关联规则版本管理功能,支持为生产过程的各排放源配置基础采集关联规则,通过设定产品--生产过程排放源--作业车间ID--重点设备ID--生产系统数据项ID等的关联关系,实现采集模型及采集规则点位设置及有效性校验。
(48)产品订单碳足迹档案。对接企业生产系统获取产品订单信息,创建订单碳足迹档案及ID,基于计量关联规则获取订单产品的生产数据,实现订单ID与生产流程中各环节数据的精准绑定。支持数据手动管理补充。
(49)▲[9]碳足迹数据链采集。根据订单-作业流程-计量设备的动态关联,实时采集该订单在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实际能耗数据、物料消耗数据、废气排放数据等,并将这些动态数据与订单碳足迹档案进行绑定,形成完整的订单级碳足迹数据链条。(本项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50)计量数据台账管理:基于订单级计量碳足迹数据链的构建,建立基于产品的计量数据台账管理,支持按照不同产品、不同订单等条件搜索并查询台账信息。
(51)产品碳数据留痕与溯源。企业产生的所有产品核算数据、核算过程、修正记录均同步上传至区块链存证,生成唯一溯源编码,支持按核算周期、企业、核算环节查询溯源信息。
(52)▲[10]产品碳足迹核算。基于碳计量采集数据,系统支持选择不同的影响评价方法如IPCC2021、EF3.1,自动计算出产品的碳足迹结果数据。(本项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2、企业碳核算应用
(53)基本信息管理。支持企业在线开展组织碳盘查相关的基本信息、管理结构的统一配置及维护。
(54)▲[11]盘查边界管理。适配GHGProtocol、ISO14064、GB系列标准,提供创建盘查周期、配置核算标准、识别重点排放源、选择盘查边界、配置排放源、核算边界校验、匹配排放因子等功能,实现企业碳核算的盘查边界配置及维护。(本项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55)▲[12]数据计量管理。支持用户定义活动水平数据的采集方式、采集频率,并将实测计量数据与活动数据项进行绑定,建立一对一或一对多的采集绑定关系,实现计量分项台账数据的接入,同时支持数据补充填报已实现数据采集的全面性。(本项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56)碳排放核算。基于系统采集的活动水平数据,开展企业的碳排放数据核算。支持自动生成对应盘查任务的核算过程日志,支持查看历史核算记录及对应数据修改内容。
(57)盘查报告评价。内置符合国际、国内标准的盘查报告模板,支持根据核算结果及碳盘查相关信息生成盘查及清册报告,提供历史盘查任务的报告评价清单管理。
(58)企业碳数据留痕与溯源。企业产生的所有核算数据、核算过程、修正记录均同步上传至区块链存证,生成唯一溯源编码,支持按核算周期、企业、核算环节查询溯源信息。
(四)区域计量数据应用系统
1、零碳园区碳计量
(59)园区采集数据台账。通过API接口对接园区能碳平台,自动获取园区相关活动数据,按日进行数据同步更新,自动生成园区能碳计量数据台账。
(60)▲[13]园区核算模型配置。内置零碳园区碳排放核算模型,支持对园区的排放源、核算方法和排放因子进行自定义配置,并对各排放源所需关联的计量数据进行配置,并生成对应的数据采集表单。(本项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61)园区活动数据采集。支持按照确定的采集周期,调用园区采集数据台账的相关计量数据进行活动数据采集,对于无法采集的数据可进行手动补充填报。
(62)园区碳排放核算。支持基于园区的核算模型及采集的活动数据,实现对园区各分项碳排放及总碳排放量的核算。核算中所产生的所有核算数据、核算过程、修正记录信息均同步上传至区块链存证。
(63)园区能碳监测分析。基于园区碳排放核算结果,实现对园区关键指标核算、能源消费量统计和能碳多维度数据分析,全面体现园区的能碳监测现状情况。
2、区域碳考核计量
(64)▲[14]考核指标体系。支持创建区域碳排放双控考核体系及对应的考核指标,对各指标的年度目标进行设定。(本项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65)目标分解下发。支持对区域的考核目标进行分解,选择对应的年份及考核企业,基于内置分解规则将区域考核指标分解及下发至各企业(66)账户,并与统一台账中的企业计量数据进行关联。
(66)企业计量跟踪。支持基于企业的计量及核算结果数据导入指标数据核对填报页面,经企业确认后提交给主管部门。
(67)考核结果评估。支持对各考核企业的考核结果进行评估,展示各企业的分项指标完成情况及完成率,对各指标的实际值及目标值进行对标分析。
3、碳计量数据驾驶舱
(68)数据展示支撑处理。具备与平台各核心模块的数据联动,支持通过内部API接口,深度联动各业务系统并获取核心展示数据。支持权限分级管控,实现“分级展示、精准授权”。
(69)全省计量数据可视化。构建全省碳计量工作一张图,展示全省能碳计量工作开展成效,展示计量台账核心数据、碳计量直接监测设备接入情况、计量审查进度等核心指标及区块链节点运行状态、溯源数据存证总量、溯源查询次数。
(70)试点示范数据可视化。构建能碳计量试点示范一张图,展示计量数据应用场景成效及试点案例展示。
技术方案要求
(一)需求分析方案要求
供应商应充分理解项目建设背景,制作项目需求分析方案,对项目建设背景及项目建设必要性有深入的了解,对本项目需求、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地分析,至少包括项目建设背景、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重难点分析、项目需求理解等内容。
1、项目建设背景:对碳计量行业发展现状、本项目建设背景进行分析,明确项目建设的政策要求与发展方向,说明本项目在推动地方碳计量体系完善、助力双碳目标落地层面的意义。
2、项目建设必要性:结合区域内碳计量工作的现有基础与发展需求,分析项目建成后对全省碳计量工作及场景应用的推动作用。
3、项目重难点分析:结合本项目建设内容,梳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突破的重点与难点问题,提出改进方向。
4、项目需求理解:对照本项目提出的各模块建设内容,阐述对平台性能需求、安全需求等内容的理解,明确本项目的核心建设方向。
(二)总体设计方案要求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技术方案要求提供平台总体设计方案,至少包括建设思路、总体架构、技术路线、性能设计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建设思路:从设计原则、建设目标、建设思路等方面阐述对平台建设的总体规划,说明平台设计的核心理念、各系统之间的协同关系。
2、架构设计:提供平台架构设计方案,至少包括总体架构、技术架构内容,分别说明平台整体分层结构、各层技术实现方式及选型依据,并提供对应的架构图。
3、技术路线:阐述平台建设采用的主要技术路线,至少包括开发架构与框架选型、微服务与容器化部署方案、区块链存证技术路线、物联网设备接入与数据采集方案等内容。
4、性能设计:提供平台性能设计方案,包括:
(1)系统运行指标要求:
1)系统需支持最大同时在线用户:≥100;
2)核心业务模块支持最大并发量:不低于20;
3)系统单表查询类页面响应时间:不超过1秒;
4)统计页面加载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
(2)灵活性需求:
系统须具有快速适应业务变化的能力,应采用灵活的架构和技术手段,如扩大对不同数据格式的支持等。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支持功能模块及处理能力的有效扩展和整合集成。
1)基于SOA理念架构建设,采用构件化、面向对象思想设计;
2)采用三层或多层架构的体系结构,充分考虑到平台纵向、横向的平滑扩展能力;
3)系统设计具有良好的可扩充性和可移植性。
(3)可靠性需求:
应充分考虑软件的可靠性,并合理利用支撑平台的可靠性,避免由于模块故障或系统的升级而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1)提供7×24小时的连续运行;
2)安全性好,按各用户的实际需求设定其严格安全等级来保证系统的可靠性;
3)具有较强的系统安全性和灾难恢复能力。
项目管理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对项目进行全过程质量管理,确保项目实施的顺利。
(一)项目管理方案要求
供应商应制定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应至少包含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与计划、组织与质量保障、风险与应急措施、测试与验收方案等。
(1)实施方案与计划:制定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工作任务与交付要求。包括项目进度计划、进度管理方法、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
(2)组织与质量保障:建立高效的项目组织架构与团队协作机制,制定贯穿项目全过程的质量管控体系。包括项目组织架构、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质量保障措施等。
(3)风险与应急措施:对项目全周期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制定应对策略,建立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包括项目风险评估与应对策略、应急管理方案与处置流程等。
(4)测试与验收方案:制定覆盖系统建设各阶段的测试计划与项目验收方案,确保系统质量与交付成果符合合同要求。包括系统测试方案、项目验收方案等
(二)项目培训方案要求
供应商需详细阐述项目培训管理的具体要求,包括培训内容与实施、培训方式与教材、培训效果评估等方面。
(1)培训内容与实施:针对采购人主要技术人员和骨干用户提供系统使用及维护培训,以及应用系统平台的二次开发培训。培训工作内容与课程安排需紧密结合本项目实际业务场景。
(2)培训方式与教材:明确培训方式、课程安排、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及所需培训环境,提供培训所需的资料、文档。在采购人现场的培训须无偿提供培训资料、讲稿的电子稿、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资料须为中文书写,同时允许采购人在单位内部使用。
(3)培训效果评估:培训工作应贯穿于项目的整个过程,所有的培训需提前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考核机制,对培训效果进行跟踪评估,确保采购人用户具备独立操作和日常维护系统的能力。
(三)项目安全保密管理方案要求
供应商需结合采购文件提供安全保密管理方案,内容应包括人员安全管理、文档安全管理、开发过程安全管理、安全保密教育、安全保密承诺等。
(1)人员安全管理:对项目涉及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操作安全、安全保密意识教育、安全保密责任落实等。
(2)文档安全管理:整个项目建设过程及后期运维过程中产生的文档、技术资料等均应按时按要求移交招标人,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使用和转让。
(3)开发过程安全管理:整个开发过程中均应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技术文档、进度计划等。
(4)安全保密教育:对项目涉及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应制定安全保密教育计划和教育内容,对相关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安全保密培训。
(四)项目售后方案要求
供应商需详细阐述项目售后管理方案,包括售后内容、售后时间、售后要求以及售后人员等。
(1)售后时间: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免费维保1年。
(2)售后要求:供应商须承诺,故障发生时7*24小时立即响应,4小时内到现场,12小时内解决。
(3)售后内容:包括故障修复,修补安全漏洞,必要的系统扩展、功能完善、系统升级,数据处理、迁移方面等服务,以及用户帮助与培训。
(4)售后人员:供应商应提供质保期内售后技术服务,应设置值班应急人员,值班期间保持通信畅通,与采购人工作作息保持同步,及时响应紧急事件运维要求。
四、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加*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服务能力要求
1、中标人应成立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工作组: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实施人员对本项目碳计量、碳足迹信息化平台开发具有一定的知识储备,具有相关领域专业技术职称。
1)项目负责人:应有类似项目经验且具备电子信息类高级工程师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人社部门碳管理类培训证书;
2)项目实施人员:应具备高级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软件工程师、能源管理及碳管理类培训证书。
2、业绩要求:供应商具具备2024年1月1日以来碳计量、能碳管理、产品碳足迹、碳排放因子、碳数据质量管理、零碳园区碳管理类平台业绩。
(二)交付要求
1、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所有合同标的开发、部署安装、集成及调试工作,并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90天后进行项目终验。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终验通过后1年质保。
2、交付方式:现场交付并提交相关交付物。
3、交付成果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文件所约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交付;按照计算机软件工程规范国家标准《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8567-2006)的要求分阶段交付应用系统的文档,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该是电子版式及纸质形式。交付的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软件需求分析说明书》
2)《调研报告》
3)《概要设计文档》
4)《详细设计文档》
5)《数据库设计文档》
6)《产品测试报告》
7)《测试用例》
8)《实施培训方案》
9)《产品安装部署文档》
10)《用户操作手册》
11)《系统安装维护手册》
12)《漏洞扫描与渗透测试报告》
4、交付地点:采购人办公地点。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乙方在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系统上线并调试,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系统试运行期结束并终验通过,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函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四)知识产权要求
1、投标人承诺采购人在使用、接受本项目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
2、系统验收后,为便于甲方日常对系统软件的维护及更新,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移交针对本项目定制开发部分的全部源代码,甲方享用永久、免费的使用权。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可配合提供申请软件著作权的相关材料,辅助采购人申请3项软件著作权。
五、其他要求
1.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
2.演示要求
演示方式上传视频演示
1.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演示内容制作演示视频文件,视频文件的格式为X.mp4或X.avi,投标人须将视频文件分段压缩为X.zip文件上传(单个文件不得大于50M,所有文件总共不得大于300M)。文件上传方式见《操作手册》规定,上传的演示视频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视频时长总计不超过15分钟
2.演示内容如下:
(1)碳计量审查应用
①碳计量审查内容台账。提供碳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碳排放计量数据管理制度台账、计量人员台账等信息的统一管理。
②碳计量自查。支持应对碳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碳排放计量数据管理制度台账、计量人员台账等信息的自查,填写自查评价,支持填写不符合项报告。
③自查报告出具。系统内置碳计量自查报告模板,支持依据自查情况及整改情况,生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包含审查方信息、审查依据、审查记录汇总及自查结论。
(2)企业碳核算应用
①盘查边界管理。适配GHGProtocol、ISO14064、GB系列标准,提供创建盘查周期、配置核算标准、识别重点排放源、选择盘查边界、配置排放源、核算边界校验、匹配排放因子等功能,实现企业碳核算的盘查边界配置及维护。
②数据计量管理。支持用户定义活动水平数据的采集方式、采集频率,并将实测计量数据与活动数据项进行绑定,建立一对一或一对多的采集绑定关系,实现计量分项台账数据的接入。
③盘查报告评价。内置符合国际、国内标准的盘查报告模板,支持根据核算结果及碳盘查相关信息生成盘查及清册报告,提供历史盘查任务的报告评价清单管理。
(3)产品碳足迹应用
①演示产品模型配置。定义产品碳足迹计量目标与范围,选择内置的碳足迹标准,分阶段完成输入、输出表单配置,创建碳足迹计量模型生命周期阶段及过程,
②数据采集配置。基于产品碳足迹模型,开展企业排放源及数据采集规则配置,如支持数据导入、实时计量采集、手动数据填报等;
③产品碳足迹核算。支持多种主流的评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IPCC2021、IPCC2021、EF3.1、CML),支持一次计算后得到并展示一个计算方法下的多个环境影响类别的结果,满足不同披露场景的需求。
(4)零碳园区碳计量应用
①园区核算模型配置。内置零碳园区碳排放核算模型,支持对园区的排放源、核算方法和排放因子进行自定义配置,并对各排放源所需关联的计量数据进行配置,并生成对应的数据采集表单。
②园区活动数据采集。支持按照确定的采集周期,调用园区采集数据台账的相关计量数据进行活动数据采集,对于无法采集的数据可进行手动补充填报。
③园区碳排放核算。支持基于园区的核算模型及采集的活动数据,实现对园区各分项碳排放及总碳排放量的核算。核算中所产生的所有核算数据、核算过程、修正记录信息均同步上传至区块链存证。
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号选取中标候选人数量选取中标候选人的原则
11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注: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采购包,供应商未提供本项目所投采购包提供服务的人员均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4),供应商将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如果本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采购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7.1当采购包中含有货物的,供应商为该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整个采购包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供应商需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填写比例数值),依法对该供应商整个采购包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整个采购包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未填写比例数值,或比例数值不足80%的,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
7.2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如不提供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
7.3供应商需在《声明函》中逐一、准确填写产品名称、厂名、生产厂址三项信息(《声明函》中标注“/”的地方无需填写),三项信息中任意一项未填写的视为该项产品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
7.4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在《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1、价格部分(10分)
评分内容分值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1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1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技术部分(62分)
评分内容分值评分标准
2.1 功能指标响应28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中各项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28分,带“▲”号的技术指标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未标注符号的技术指标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25分,正偏离不加分。【注:带“▲”号的技术指标项,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
2.2项目需求理解3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技术方案要求”-“需求分析方案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1)投标文件未符合“需求分析方案要求”中全部条款要求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本项得0分。(2)投标文件符合“需求分析方案要求”中全部条款要求的,视为符合招标文件,本项得2分。(3)经评委认定,投标文件对“需求分析方案要求”中“项目重难点分析”“项目需求理解”两项要求的响应内容全部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是投标文件对“设计方案”中除“项目重难点分析"“项目需求理解”外其他要求响应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本项得3分。 
2.3总体设计方案5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技术方案要求”-“总体设计方案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1)投标文件未符合“总体设计方案要求”中全部条款要求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本项得0分。(2)投标文件符合“总体设计方案要求”中全部条款要求的,视为符合招标文件,本项得3分。(3)经评委认定,投标文件对“总体设计方案要求”中“技术路线”“性能设计”中多项要求的响应内容全部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是投标文件对“技术路线”“性能设计”外其他要求响应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本项得5分。
2.4项目实施方案5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要求”-“项目管理方案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1)投标文件未符合“项目管理方案要求”中全部条款要求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本项得0分。(2)投标文件符合“项目管理方案要求”中全部条款要求的,视为符合招标文件,本项得3分。(3)经评委认定,投标文件对“项目管理方案要求”中“实施方案与计划”“组织与质量保障”中多项要求的响应内容全部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是投标文件对“项目管理方案要求”中除“实施方案与计划”“组织与质量保障”外其他要求响应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本项得5分。
2.5项目培训方案4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要求”-“项目培训方案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1)投标文件未符合“项目培训方案要求”中全部条款要求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本项得0分。(2)投标文件符合“项目培训方案要求”中全部条款要求的,视为符合招标文件,本项得2分。(3)经评委认定,投标文件对“项目培训方案要求”中“培训内容与实施”中多项要求的响应内容全部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是投标文件对“项目培训方案要求”中除“培训内容与实施”外其他要求响应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本项得4分。
2.6项目安全保密管理方案3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要求”-“项目安全保密管理方案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1)投标文件未符合“项目安全保密管理方案要求”中全部条款要求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本项得0分。(2)投标文件符合“项目安全保密管理方案要求”中全部条款要求的,视为符合招标文件,本项得2分。(3)经评委认定,投标文件对“项目安全保密管理方案要求”中“开发过程安全管理”中要求的响应内容全部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是投标文件对“项目安全保密管理方案要求”中除“开发过程安全管理”外其他要求响应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本项得3分。
2.7项目售后方案4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要求”-“项目售后方案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1)投标文件未符合“项目售后方案要求”中全部条款要求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本项得0分。(2)投标文件符合“项目售后方案要求”中全部条款要求的,视为符合招标文件,本项得2分。(3)经评委认定,投标文件对“项目售后方案要求”中“售后要求”“售后内容”的响应内容全部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是投标文件对“项目售后方案要求”中除“售后要求”“售后内容”外其他要求响应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本项得4分。
2.8系统演示10每项能够满足得1分,不能满足则不得分,最高得10分。使用系统原型演示的最高可得满分,使用ppt、动画等其他形式演示的得分乘以0.5。演示内容如下:2.8.1碳计量审查应用(2分)①碳计量审查内容台账。提供碳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碳排放计量数据管理制度台账、计量人员台账等信息的统一管理。②碳计量自查。支持应对碳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碳排放计量数据管理制度台账、计量人员台账等信息的自查,填写自查评价,支持填写不符合项报告,内置碳计量自查报告模板,支持依据自查情况及整改情况,生成自查报告。2.8.2 企业碳核算应用(3分)①盘查边界管理。适配GHG Protocol、ISO14064标准,提供创建盘查周期、配置核算标准、识别重点排放源、选择盘查范围、配置排放源、匹配排放因子等功能,实现企业碳核算的盘查边界配置及维护。②数据计量管理。支持用户定义活动水平数据的采集方式、采集频率,并将实测计量数据与活动数据项进行绑定,建立一对一或一对多的采集绑定关系,实现计量分项台账数据的接入。③盘查报告评价。内置符合国际、国内标准的盘查报告模板,支持根据核算结果及碳盘查相关信息生成盘查及清册报告,提供历史盘查任务的报告评价清单管理。2.8.3 产品碳足迹应用(3分)①演示产品模型配置。定义产品碳足迹计量目标与范围,选择内置的碳足迹标准,分阶段完成输入、输出表单配置,创建碳足迹计量模型生命周期阶段及过程,②数据采集配置。基于产品碳足迹模型,开展企业排放源及数据采集规则配置,如支持数据导入、实时计量采集、手动数据填报等;③产品碳足迹核算。支持多种主流的评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IPCC 2021、IPCC 2021、EF3.1、CML),支持一次计算后得到并展示一个计算方法下的多个环境影响类别的结果,满足不同披露场景的需求。2.8.4 零碳园区碳计量应用(2分)①园区核算模型配置。内置零碳园区碳排放核算模型,支持对园区的排放源、核算方法和排放因子进行自定义配置,并对各排放源所需关联的计量数据进行配置,并生成对应的数据采集表单。②园区数据采集核算。支持按照确定的采集周期,调用园区采集数据台账的相关计量数据进行活动数据采集,对于无法采集的数据可进行手动补充填报。支持基于园区的核算模型及采集的活动数据,实现对园区各分项碳排放及总碳排放量的核算。

3、商务部分(28分)
评分内容分值评分标准
3.1项目人员能力33.1.1 项目负责人资质(1)项目负责人具备电子信息类高级工程师证书、人社部门颁发的碳管理类培训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的,得1分。(须同时提供:①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③近三个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53.1.2 项目组人员资质(1)项目组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软件工程师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同类证书不重复得分。(2)项目组人员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碳管理类培训结业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须同时提供:①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近三个月投标人为项目组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2企业资质23.2.1 投标人具有计量器具计量评价体系(NIM-CS)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3.3技术能力33.3.1 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碳计量类、碳核算类、碳足迹类、碳考核类、零碳园区类、区块链类产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提供1个证书得0.5分,最高得3分,同类证书不可重复得分。注: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软著证书名称表述与招标文件描述的关键字样不一致,而该投标文件中能证明投标人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具有相同或相似功能和效果,且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视同符合要求。(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3.3.2 投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完成与“江苏碳足迹数据平台”的数据对接,并明确对接内容、完成时限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4类似业绩103.4.1 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型信息化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33.4.2 投标人提供以上项目业绩的业主满意度评价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相关项目业绩的业主满意度评价报告、或业主感谢信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
日期: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基本目录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
2.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
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
4.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
二、资格审查内容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
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5)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见附件6)
6.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对投标人做出特定资格要求的,必须提供)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7)
9.投标函(格式见附件8)
总备注:上述“资格审查内容”中1-5条、8、9条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相关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6条如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相关材料而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符合性审查内容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含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加*号条款的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见附件12)
四、价格扣除证明文件
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0)
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3)
附件1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采购包号:
投标总报价
小写: (人民币:元)

附件2投标分项报价表(采购包号:XX)
序号123456789
1分项服务名称/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产地交付期/服务期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
2合同签订后 日
3
4
………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中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成本之和占该采购包全部成本之和的比例为XX%。

备注:
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等,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总报价”数额为各“分项总价”之和。
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
3.分项服务不需填写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产地。
4.本采购包中含有货物时,供应商未填写本采购包中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成本之和占该采购包全部成本之和比例数值的,或比例数值低于80%的,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
5.项目经办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表格结构进行调整。
附件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采购包号:**)
序号技术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
1
……

附件3-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
备注:
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非实质性要求(未加斜体下划线部分或未加*号条款)逐条做出明确响应。
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
附件4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采购包号:**)
序号商务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
1
……

附件4-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
备注:
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中非实质性要求(未加斜体下划线部分或未加*号条款)逐条做出明确响应。
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
附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附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附件7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采购编号为JSZC-320000-SCZX-G20**-****,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
被授权人电子邮箱:
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附件8投标函
致: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采购编号为JSZC-320000-SCZX-G20**-****,项目(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号:
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
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9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JSZC-320000-SCZX-G20**-****,项目(项目名称)(采购包号:**)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供应商填写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供应商填写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
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自行勾选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
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单位采购编号为JSZC-320000-SCZX-G20**-****,项目(项目名称)(采购包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服务的必须提供此声明函,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
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1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采购包号:**)
(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
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编号为JSZC-320000-SCZX-G20**-****,项目(项目名称)(采购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
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CA电子签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CA电子签章。
附件12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采购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含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加*号条款)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
1
2
……

附件12-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
备注:
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含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加*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
3.投标人未对实质性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采购包作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1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采购包号:XX)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3。/的/4在中国境内生产。/的/5在中国境内完成。
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
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6.《声明函》中标注“/”的地方无需填写。
附件14提供服务的人员均为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书面声明
(采购包号:XX)
本企业(本联合体,如项目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参加的)参加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为JSZC-320000-SCZX-G(C、T、K)20XX-XXXX,XXXX(项目名称)(采购包号:XX)项目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本企业(本联合体,如项目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参加的)郑重声明:如服务由本企业(本联合体,如项目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参加的)承接,为本项目采购包提供服务的人员均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本企业(联合体)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人(供应商)未提供该书面声明的,投标(响应)无效。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采购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江苏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