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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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梅岭中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公告编号:JSYZC99000100Z20262591310
创建时间:2026-10-10
需求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JSZCGC2026032号
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谈判文件
采购人:扬州市梅岭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发放日期:2026年10月10日
目录
第一章谈判采购邀请1
第二章谈判须知5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5
第四章项目需求20
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4
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27
第一章谈判采购邀请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受扬州市梅岭中学的委托,就其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实施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项目编号:JSZCGC2026032号
二、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为1.9万元,投标报价最高不得超过550元/人,人数约35人,报价超过550元/人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20天。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谈判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交、免缴的提供证明)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由代理机构在线查询。)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平台线上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
方式:谈判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163.com,联系电话:***),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7: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售价:人民币***0元/套,递交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平台报名截止时间
纸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9:***(北京时间)
电子文件提交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
纸质文件提交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1室(兰苑小区西大门进大门左拐百姓药房背面楼梯上3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6日9:***(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1室评标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线下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平台线上报名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文件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副本与正本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为准,作为评判依据。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件、纸质版正本中,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盖章。
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无
3、本项目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https://cg.zbj.com/)发布公告。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内容。
4、本次谈判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5、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条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平台线上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报名签到。
7、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请咨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如对采购流程有疑问,请咨询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运营(客服热线400-660-7735,供应商指导QQ群:75571271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梅岭中学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梅岭东路19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1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2026年10月10日
第二章谈判须知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谈判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谈判的方式。
3、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3.1满足本谈判文件“谈判采购邀请”中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谈判费用
4.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谈判文件售价***0元,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4.3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11】534号文服务类标准一次性支付500元给招标代理机构。
4.4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谈判文件并决定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谈判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按谈判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甲方或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个工作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至2个工作日。
6.2代理机构或甲方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谈判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谈判文件的解释
7.1本谈判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除谈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甲方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谈判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谈判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谈判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谈判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谈判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谈判响应报价表
4.1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报谈判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单独密封提交。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谈判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其它费用处理
谈判文件未列明,而谈判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谈判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对谈判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谈判保证金
无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谈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报价单独密封提交。
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谈判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谈判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谈判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谈判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谈判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谈判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谈判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代理机构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如有)。
5、谈判响应有效期
5.1谈判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谈判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谈判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响应,代理机构在接到谈判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谈判响应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谈判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谈判与评审
1、谈判会议
1.1代理机构将在采谈判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开始会议,会议由代理机构主持,谈判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会议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谈判小组
2.1谈判开始会议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评审。
2.2谈判小组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采购有关规定。
3、谈判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谈判小组、甲方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谈判评审过程中,谈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谈判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4.5若供应商所上传的响应文件中报价函价格与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所填报的价格不一致,以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为准。
4.6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6、谈判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谈判程序
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能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1.3谈判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谈判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6.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评委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如下:
6.2.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委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3)评委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6.2.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委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委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6.3评审方法和标准
6.3.1评审方法。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谈判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3.2评审标准
见本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
6.4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谈判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谈判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谈判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甲方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甲方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甲方、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甲方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7)将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谈判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甲方提出质疑。《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pan.baidu.com/s/1c1G12Cg
2.1.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按相关规定提交。
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前提出。
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4事实依据;
2.4.5必要的法律依据;
2.4.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诚实信用
2.8.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甲方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8.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8.3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8.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2.8.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甲方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无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编号:
甲方(采购人/买方):
乙方(供应商/卖方):
见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关于本项目谈判结果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
1.1项目名称:
1.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扬州市梅岭中学骨干教师赴上海专项研修学习服务采购,由专业教培机构承接实施。旨在依托上海优质基础教育资源,聚焦中学教育教学改革、课堂提质增效、骨干教师专业成长、新课标落地实施、班级管理创新等核心内容,通过沉浸式研修、名校跟岗、专家授课、案例研讨、成果复盘等多元形式,全面提升本校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教研水平、育人素养和创新实践能力,打造高素质骨干教师队伍,助力区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2、合同总金额
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元)。
单价元/人
2.2本项目合同中总金额是包括为完成谈判文件、项目需求、采购人要求服务内容中的检查的所有内容,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全部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即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法定的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防暑降温费、节假日福利费、加班费、服装费、工具费、法定税费、管理费、利润等,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甲方不另行增加此单项检查费用。
2.3在竞争性谈判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
2.4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2.5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增加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甲方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除上述情况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3.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3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谈判响应文件;(2)谈判报价文件;
(3)项目组人员表;(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5)服务承诺;(6)成交通知书;
(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8)乙方谈判时提供的响应文件。
4、知识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6、履约保证金
6.1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6.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
6.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由甲方无息退还。
6.4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或产品,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8、服务期
8.1服务期:20天。
9、货款支付
9.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9.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9.3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项目结束后10天内凭发票付完。如遇节假日,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10、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1.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1.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谈判及响应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1.3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1.4乙方必须为工作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合同期内发生一切员工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2、交付和验收
12.1乙方应当在2026年月日前完成服务事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检验的结果交甲方。
12.2验收标准:按乙方谈判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13、违约责任
13.1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3.2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
13.3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3.4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谈判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14、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5、争议解决
15.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5.2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
16、合同生效及其它
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6.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见证方:
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第四章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扬州市梅岭中学骨干教师赴上海专项研修学习服务采购,由专业教培机构承接实施。旨在依托上海优质基础教育资源,聚焦中学教育教学改革、课堂提质增效、骨干教师专业成长、新课标落地实施、班级管理创新等核心内容,通过沉浸式研修、名校跟岗、专家授课、案例研讨、成果复盘等多元形式,全面提升本校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教研水平、育人素养和创新实践能力,打造高素质骨干教师队伍,助力区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项目服务周期:按批次完成集中研修(具体开班时间、参训人数、研修天数以采购方通知为准);服务范围:全程统筹研修课程、师资、场地、食宿、交通、资料、结业考核等全流程服务。
二、采购需求(核心服务内容)
(一)总体服务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成熟的教师省外研修组织实施经验,全程全权负责本次中学骨干教师上海研修项目的方案策划、课程研发、师资聘请、场地统筹、落地执行、后勤保障、成果汇总、结业归档等全部工作,严格遵守教育培训规范,保障研修安全、有序、高效开展,杜绝形式化培训,确保研修针对性、实用性、创新性。
(二)研修课程体系要求
一、培训主题
走近上海教育:教育家精神·跨学科·课程建设
二、培训目标
1.精神引领:聆听秦红主任《走近于漪:教育家精神的时代回响》专题报告,感悟人民教育家的精神风范,坚定教育初心,提升育人境界。
2.开阔视野:走进上海优质初中,实地感受上海基础教育在跨学科教学、AI赋能教学、课程建设等方面的前沿探索。
3.更新观念:通过学习上海先进教育理念与管理经验,推动教师从“教知识”向“育全人”转型,提升课程意识与育人能力。
4.红色铸魂:参观中共一大会址,赓续红色血脉,厚植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担当。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22日—25日
地点:上海市嘉定区
四、参训对象
校领导、中层干部、教研组长、备课组长、骨干教师,约35人。
五、日程安排
第1天:10月22日(星期四)启程·报到
下午:统一乘车前往上海嘉定,抵达后办理入住,休整。
晚间:领队召开简短培训会,明确学习任务与纪律要求。各参训教师结合自身教学实际,梳理跨学科教学与人工智能教育方面的困惑与关注点,为次日观摩交流做好准备。
第2天:10月23日(星期五)入校观摩·深度交流
上午: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
分组听课(三组同时进行):
第一组:跨学科主题教学课——重点观察主题如何确定、学科如何融合、评价如何跟进。
第二组:AI赋能教学课——重点观察AI在课堂中的实际应用场景、与学科教学的融合方式及效果。
第三组:外语特色课程——重点观察课程内容设计、语言能力培养与跨文化理解。
与开课教师面对面交流:各组围绕本组观摩维度,就教学设计思路、实施策略与实践反思进行深入研讨。
校领导介绍办学情况:重点了解学校办学理念、外语特色课程建设、跨学科主题教学与AI赋能教学的实践经验。
参观校园:感受校园文化与环境育人特色。
下午:嘉定区震川中学
听课交流:重点观摩校本特色课程与常态课堂,了解课程建设与课堂教学改革的实践。
参观校园:感受不同学校的文化特色与育人空间。
经验介绍:重点听取学校在课程体系构建、校本课程开发、德育课程化等方面的经验分享。
晚间:分组研讨
结合当日观摩,围绕“跨学科教学如何落地”“AI如何真正赋能课堂”“课程建设如何体现学校特色”等议题分组交流,形成初步反思。
第3天:10月24日(星期六)专家引领·红色教育
上午:专家讲座
主题:《走近于漪:教育家精神的时代回响》
主讲人:秦红(上海市教师学研究会德育专委会主任,新教育“完美教室”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通过学习于漪老师的教育人生与精神品格,深入理解教育家精神的核心内涵,引导教师坚守教育初心,提升育人境界。
下午:参观中共一大会址
开展红色教育现场教学,重温建党初心,感悟伟大建党精神,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理想信念。
晚间:分组研讨
结合当日专家讲座与红色教育现场教学,围绕“教育家精神如何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落地”“于漪老师的教育人生对自身专业成长有哪些启发”“如何将红色基因融入育人实践”等议题分组交流,深化理解,为撰写研修心得做好准备。
第4天:10月25日(星期日)返程
上午:统一乘车返回扬州,结束研修。
六、培训要求
1.带着问题去:每位参训教师提前梳理1~2个跨学科教学或AI赋能教学方面的困惑,带着问题进课堂、进交流。
2.带着思考回:培训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个人研修心得,重点反思“上海经验对我有什么启发”“我可以在哪些方面尝试改变”。
3.带回成果用:择期开展校内分享会,参训代表分享学习成果,推动上海经验校本化落地。
(三)师资配置要求
1.授课师资100%为上海本地教育资源,包含省级及以上教研专家、重点中学骨干教师、名校校长、资深德育管理者,具备10年以上中学教育教学或教研管理经验,拥有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或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荣誉。
2.项目配备专属项目负责人、全程跟班班主任,负责研修全程统筹、日常管理、考勤登记、问题协调、安全管控,确保研修秩序规范。
(四)后勤保障服务要求
1.住宿保障:安排研修地正规舒适酒店,环境安静、安全合规、交通便利,房间干净整洁,配套设施齐全,满足教师住宿休息需求。
2.餐饮保障:提供安全卫生、营养均衡的正餐及饮用水,适配集体研修就餐标准,保障参训教师饮食安全与就餐体验。
3.交通保障:统筹研修期间市内往返学校、研修场地的交通车辆,车辆合规、车况良好,配备专职司机,全程安全接送。
4.物料保障:统一制作研修手册、学习资料、结业证书、学习耗材,全程做好研修影像记录,结业后整理全套研修档案资料交付采购方。
(五)过程管理与成果要求
1.建立完善研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考勤、课堂纪律、跟岗规范、安全管理等制度,每日做好学习记录与巡查管控。
2.研修结束后,统一组织结业考核,为合格参训教师颁发结业证书。
3.按期提交完整研修成果资料,包含研修总结报告、课程课件、活动影像、教师心得、成果汇编等全套归档材料,形成完整研修闭环。
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谈判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谈判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二、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及政府采购不诚信记录扣分评审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
1、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作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评标标准
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谈判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目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项目编号:JSZCGC2026032号
谈判供应商名称:
日期: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评分索引表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二、资信证明文件
三、谈判响应报价表
四、分项报价表
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七、项目实施方案
......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谈判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二、资信证明文件
(一)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谈判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交、免缴的提供证明)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由代理机构在线查询。)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谈判响应函
致: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根据贵方的号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遵守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谈判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供应商开户行:账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资格声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12月31日)
<1>固定资产: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3、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市政府采购市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实质性内容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
单位名称:
授权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地址: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承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承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026年月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
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三、谈判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项目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1、谈判响应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谈判中的最后报价。
四、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项目编号: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技术要求指标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行数不够可以添加,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详细参数,否则该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七、项目实施方案
(内容自拟)
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月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的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的投标。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63.com,电话:***)。2、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JSZCGC2026032号
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谈判文件
采购人:扬州市梅岭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发放日期:2026年10月10日
目录
第一章谈判采购邀请1
第二章谈判须知5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5
第四章项目需求20
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4
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27
第一章谈判采购邀请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受扬州市梅岭中学的委托,就其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实施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项目编号:JSZCGC2026032号
二、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为7.7万元,投标报价最高不得超过550元/人/天,共计四天,人数约35人,报价超过550元/人/天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20天。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谈判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交、免缴的提供证明)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由代理机构在线查询。)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平台线上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
方式:谈判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163.com,联系电话:***),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7: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售价:人民币***0元/套,递交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平台报名截止时间
纸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9:***(北京时间)
电子文件提交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
纸质文件提交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1室(兰苑小区西大门进大门左拐百姓药房背面楼梯上3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6日9:***(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1室评标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线下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平台线上报名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文件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副本与正本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为准,作为评判依据。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件、纸质版正本中,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盖章。
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无
3、本项目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https://cg.zbj.com/)发布公告。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内容。
4、本次谈判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5、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条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平台线上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报名签到。
7、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请咨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如对采购流程有疑问,请咨询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运营(客服热线400-660-7735,供应商指导QQ群:75571271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梅岭中学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梅岭东路19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1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2026年10月10日
第二章谈判须知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谈判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谈判的方式。
3、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3.1满足本谈判文件“谈判采购邀请”中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谈判费用
4.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谈判文件售价***0元,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4.3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11】534号文服务类标准一次性支付1000元给招标代理机构。
4.4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谈判文件并决定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谈判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按谈判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甲方或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个工作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至2个工作日。
6.2代理机构或甲方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谈判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谈判文件的解释
7.1本谈判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除谈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甲方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谈判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谈判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谈判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谈判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谈判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谈判响应报价表
4.1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报谈判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单独密封提交。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谈判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其它费用处理
谈判文件未列明,而谈判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谈判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对谈判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谈判保证金
无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谈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报价单独密封提交。
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谈判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谈判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谈判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谈判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谈判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谈判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谈判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代理机构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如有)。
5、谈判响应有效期
5.1谈判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谈判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谈判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响应,代理机构在接到谈判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谈判响应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谈判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谈判与评审
1、谈判会议
1.1代理机构将在采谈判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开始会议,会议由代理机构主持,谈判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会议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谈判小组
2.1谈判开始会议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评审。
2.2谈判小组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采购有关规定。
3、谈判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谈判小组、甲方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谈判评审过程中,谈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谈判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4.5若供应商所上传的响应文件中报价函价格与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所填报的价格不一致,以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为准。
4.6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6、谈判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谈判程序
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能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1.3谈判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谈判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6.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评委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如下:
6.2.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委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3)评委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6.2.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委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委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6.3评审方法和标准
6.3.1评审方法。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谈判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3.2评审标准
见本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
6.4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谈判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谈判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谈判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甲方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甲方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甲方、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甲方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7)将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谈判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甲方提出质疑。《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pan.baidu.com/s/1c1G12Cg
2.1.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按相关规定提交。
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前提出。
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4事实依据;
2.4.5必要的法律依据;
2.4.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诚实信用
2.8.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甲方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8.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8.3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8.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2.8.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甲方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无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编号:
甲方(采购人/买方):
乙方(供应商/卖方):
见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关于本项目谈判结果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
1.1项目名称:
1.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扬州市梅岭中学骨干教师赴上海专项研修学习服务采购,由专业教培机构承接实施。旨在依托上海优质基础教育资源,聚焦中学教育教学改革、课堂提质增效、骨干教师专业成长、新课标落地实施、班级管理创新等核心内容,通过沉浸式研修、名校跟岗、专家授课、案例研讨、成果复盘等多元形式,全面提升本校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教研水平、育人素养和创新实践能力,打造高素质骨干教师队伍,助力区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2、合同总金额
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元)。
单价元/人/天,共计四天。
2.2本项目合同中总金额是包括为完成谈判文件、项目需求、采购人要求服务内容中的检查的所有内容,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全部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即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法定的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防暑降温费、节假日福利费、加班费、服装费、工具费、法定税费、管理费、利润等,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甲方不另行增加此单项检查费用。
2.3在竞争性谈判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
2.4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2.5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增加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甲方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除上述情况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3.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3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谈判响应文件;(2)谈判报价文件;
(3)项目组人员表;(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5)服务承诺;(6)成交通知书;
(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8)乙方谈判时提供的响应文件。
4、知识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6、履约保证金
6.1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6.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
6.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由甲方无息退还。
6.4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或产品,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8、服务期
8.1服务期:20天。
9、货款支付
9.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9.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9.3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项目结束后10天内凭发票付完。如遇节假日,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10、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1.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1.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谈判及响应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1.3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1.4乙方必须为工作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合同期内发生一切员工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2、交付和验收
12.1乙方应当在2026年月日前完成服务事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检验的结果交甲方。
12.2验收标准:按乙方谈判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13、违约责任
13.1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3.2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
13.3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3.4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谈判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14、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5、争议解决
15.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5.2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
16、合同生效及其它
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6.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见证方:
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第四章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扬州市梅岭中学骨干教师赴上海专项研修学习服务采购,由专业教培机构承接实施。旨在依托上海优质基础教育资源,聚焦中学教育教学改革、课堂提质增效、骨干教师专业成长、新课标落地实施、班级管理创新等核心内容,通过沉浸式研修、名校跟岗、专家授课、案例研讨、成果复盘等多元形式,全面提升本校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教研水平、育人素养和创新实践能力,打造高素质骨干教师队伍,助力区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项目服务周期:按批次完成集中研修(具体开班时间、参训人数、研修天数以采购方通知为准);服务范围:全程统筹研修课程、师资、场地、食宿、交通、资料、结业考核等全流程服务。
二、采购需求(核心服务内容)
(一)总体服务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成熟的教师省外研修组织实施经验,全程全权负责本次中学骨干教师上海研修项目的方案策划、课程研发、师资聘请、场地统筹、落地执行、后勤保障、成果汇总、结业归档等全部工作,严格遵守教育培训规范,保障研修安全、有序、高效开展,杜绝形式化培训,确保研修针对性、实用性、创新性。
(二)研修课程体系要求
一、培训主题
走近上海教育:教育家精神·跨学科·课程建设
二、培训目标
1.精神引领:聆听秦红主任《走近于漪:教育家精神的时代回响》专题报告,感悟人民教育家的精神风范,坚定教育初心,提升育人境界。
2.开阔视野:走进上海优质初中,实地感受上海基础教育在跨学科教学、AI赋能教学、课程建设等方面的前沿探索。
3.更新观念:通过学习上海先进教育理念与管理经验,推动教师从“教知识”向“育全人”转型,提升课程意识与育人能力。
4.红色铸魂:参观中共一大会址,赓续红色血脉,厚植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担当。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22日—25日
地点:上海市嘉定区
四、参训对象
校领导、中层干部、教研组长、备课组长、骨干教师,约35人。
五、日程安排
第1天:10月22日(星期四)启程·报到
下午:统一乘车前往上海嘉定,抵达后办理入住,休整。
晚间:领队召开简短培训会,明确学习任务与纪律要求。各参训教师结合自身教学实际,梳理跨学科教学与人工智能教育方面的困惑与关注点,为次日观摩交流做好准备。
第2天:10月23日(星期五)入校观摩·深度交流
上午: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
分组听课(三组同时进行):
第一组:跨学科主题教学课——重点观察主题如何确定、学科如何融合、评价如何跟进。
第二组:AI赋能教学课——重点观察AI在课堂中的实际应用场景、与学科教学的融合方式及效果。
第三组:外语特色课程——重点观察课程内容设计、语言能力培养与跨文化理解。
与开课教师面对面交流:各组围绕本组观摩维度,就教学设计思路、实施策略与实践反思进行深入研讨。
校领导介绍办学情况:重点了解学校办学理念、外语特色课程建设、跨学科主题教学与AI赋能教学的实践经验。
参观校园:感受校园文化与环境育人特色。
下午:嘉定区震川中学
听课交流:重点观摩校本特色课程与常态课堂,了解课程建设与课堂教学改革的实践。
参观校园:感受不同学校的文化特色与育人空间。
经验介绍:重点听取学校在课程体系构建、校本课程开发、德育课程化等方面的经验分享。
晚间:分组研讨
结合当日观摩,围绕“跨学科教学如何落地”“AI如何真正赋能课堂”“课程建设如何体现学校特色”等议题分组交流,形成初步反思。
第3天:10月24日(星期六)专家引领·红色教育
上午:专家讲座
主题:《走近于漪:教育家精神的时代回响》
主讲人:秦红(上海市教师学研究会德育专委会主任,新教育“完美教室”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通过学习于漪老师的教育人生与精神品格,深入理解教育家精神的核心内涵,引导教师坚守教育初心,提升育人境界。
下午:参观中共一大会址
开展红色教育现场教学,重温建党初心,感悟伟大建党精神,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理想信念。
晚间:分组研讨
结合当日专家讲座与红色教育现场教学,围绕“教育家精神如何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落地”“于漪老师的教育人生对自身专业成长有哪些启发”“如何将红色基因融入育人实践”等议题分组交流,深化理解,为撰写研修心得做好准备。
第4天:10月25日(星期日)返程
上午:统一乘车返回扬州,结束研修。
六、培训要求
1.带着问题去:每位参训教师提前梳理1~2个跨学科教学或AI赋能教学方面的困惑,带着问题进课堂、进交流。
2.带着思考回:培训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个人研修心得,重点反思“上海经验对我有什么启发”“我可以在哪些方面尝试改变”。
3.带回成果用:择期开展校内分享会,参训代表分享学习成果,推动上海经验校本化落地。
(三)师资配置要求
1.授课师资100%为上海本地教育资源,包含省级及以上教研专家、重点中学骨干教师、名校校长、资深德育管理者,具备10年以上中学教育教学或教研管理经验,拥有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或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荣誉。
2.项目配备专属项目负责人、全程跟班班主任,负责研修全程统筹、日常管理、考勤登记、问题协调、安全管控,确保研修秩序规范。
(四)后勤保障服务要求
1.住宿保障:安排研修地正规舒适酒店,环境安静、安全合规、交通便利,房间干净整洁,配套设施齐全,满足教师住宿休息需求。
2.餐饮保障:提供安全卫生、营养均衡的正餐及饮用水,适配集体研修就餐标准,保障参训教师饮食安全与就餐体验。
3.交通保障:统筹研修期间市内往返学校、研修场地的交通车辆,车辆合规、车况良好,配备专职司机,全程安全接送。
4.物料保障:统一制作研修手册、学习资料、结业证书、学习耗材,全程做好研修影像记录,结业后整理全套研修档案资料交付采购方。
(五)过程管理与成果要求
1.建立完善研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考勤、课堂纪律、跟岗规范、安全管理等制度,每日做好学习记录与巡查管控。
2.研修结束后,统一组织结业考核,为合格参训教师颁发结业证书。
3.按期提交完整研修成果资料,包含研修总结报告、课程课件、活动影像、教师心得、成果汇编等全套归档材料,形成完整研修闭环。
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谈判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谈判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二、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及政府采购不诚信记录扣分评审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
1、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作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评标标准
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谈判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目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项目编号:JSZCGC2026032号
谈判供应商名称:
日期: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评分索引表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二、资信证明文件
三、谈判响应报价表
四、分项报价表
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七、项目实施方案
......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谈判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二、资信证明文件
(一)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谈判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交、免缴的提供证明)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由代理机构在线查询。)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谈判响应函
致: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根据贵方的号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遵守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谈判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供应商开户行:账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资格声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12月31日)
<1>固定资产: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3、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市政府采购市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实质性内容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
单位名称:
授权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地址: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承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承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026年月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
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三、谈判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项目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1、谈判响应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谈判中的最后报价。
四、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项目编号: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技术要求指标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行数不够可以添加,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详细参数,否则该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七、项目实施方案
(内容自拟)
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月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的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的投标。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63.com,电话:***)。2、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创建时间:2026-10-10
需求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
| 需求描述文件变更:附件1 | 需求描述文件变更:附件1 |
JSZCGC2026032号
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谈判文件
采购人:扬州市梅岭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发放日期:2026年10月10日
目录
第一章谈判采购邀请1
第二章谈判须知5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5
第四章项目需求20
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4
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27
第一章谈判采购邀请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受扬州市梅岭中学的委托,就其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实施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项目编号:JSZCGC2026032号
二、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为1.9万元,投标报价最高不得超过550元/人,人数约35人,报价超过550元/人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20天。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谈判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交、免缴的提供证明)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由代理机构在线查询。)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平台线上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
方式:谈判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163.com,联系电话:***),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7: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售价:人民币***0元/套,递交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平台报名截止时间
纸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9:***(北京时间)
电子文件提交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
纸质文件提交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1室(兰苑小区西大门进大门左拐百姓药房背面楼梯上3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6日9:***(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1室评标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线下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平台线上报名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文件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副本与正本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为准,作为评判依据。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件、纸质版正本中,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盖章。
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无
3、本项目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https://cg.zbj.com/)发布公告。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内容。
4、本次谈判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5、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条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平台线上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报名签到。
7、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请咨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如对采购流程有疑问,请咨询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运营(客服热线400-660-7735,供应商指导QQ群:75571271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梅岭中学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梅岭东路19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1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2026年10月10日
第二章谈判须知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谈判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谈判的方式。
3、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3.1满足本谈判文件“谈判采购邀请”中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谈判费用
4.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谈判文件售价***0元,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4.3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11】534号文服务类标准一次性支付500元给招标代理机构。
4.4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谈判文件并决定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谈判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按谈判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甲方或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个工作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至2个工作日。
6.2代理机构或甲方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谈判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谈判文件的解释
7.1本谈判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除谈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甲方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谈判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谈判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谈判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谈判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谈判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谈判响应报价表
4.1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报谈判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单独密封提交。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谈判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其它费用处理
谈判文件未列明,而谈判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谈判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对谈判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谈判保证金
无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谈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报价单独密封提交。
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谈判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谈判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谈判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谈判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谈判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谈判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谈判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代理机构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如有)。
5、谈判响应有效期
5.1谈判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谈判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谈判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响应,代理机构在接到谈判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谈判响应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谈判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谈判与评审
1、谈判会议
1.1代理机构将在采谈判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开始会议,会议由代理机构主持,谈判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会议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谈判小组
2.1谈判开始会议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评审。
2.2谈判小组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采购有关规定。
3、谈判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谈判小组、甲方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谈判评审过程中,谈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谈判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4.5若供应商所上传的响应文件中报价函价格与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所填报的价格不一致,以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为准。
4.6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6、谈判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谈判程序
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能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1.3谈判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谈判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6.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评委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如下:
6.2.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委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3)评委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6.2.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委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委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6.3评审方法和标准
6.3.1评审方法。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谈判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3.2评审标准
见本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
6.4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谈判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谈判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谈判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甲方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甲方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甲方、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甲方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7)将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谈判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甲方提出质疑。《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pan.baidu.com/s/1c1G12Cg
2.1.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按相关规定提交。
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前提出。
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4事实依据;
2.4.5必要的法律依据;
2.4.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诚实信用
2.8.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甲方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8.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8.3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8.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2.8.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甲方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无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编号:
甲方(采购人/买方):
乙方(供应商/卖方):
见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关于本项目谈判结果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
1.1项目名称:
1.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扬州市梅岭中学骨干教师赴上海专项研修学习服务采购,由专业教培机构承接实施。旨在依托上海优质基础教育资源,聚焦中学教育教学改革、课堂提质增效、骨干教师专业成长、新课标落地实施、班级管理创新等核心内容,通过沉浸式研修、名校跟岗、专家授课、案例研讨、成果复盘等多元形式,全面提升本校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教研水平、育人素养和创新实践能力,打造高素质骨干教师队伍,助力区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2、合同总金额
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元)。
单价元/人
2.2本项目合同中总金额是包括为完成谈判文件、项目需求、采购人要求服务内容中的检查的所有内容,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全部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即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法定的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防暑降温费、节假日福利费、加班费、服装费、工具费、法定税费、管理费、利润等,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甲方不另行增加此单项检查费用。
2.3在竞争性谈判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
2.4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2.5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增加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甲方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除上述情况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3.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3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谈判响应文件;(2)谈判报价文件;
(3)项目组人员表;(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5)服务承诺;(6)成交通知书;
(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8)乙方谈判时提供的响应文件。
4、知识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6、履约保证金
6.1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6.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
6.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由甲方无息退还。
6.4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或产品,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8、服务期
8.1服务期:20天。
9、货款支付
9.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9.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9.3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项目结束后10天内凭发票付完。如遇节假日,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10、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1.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1.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谈判及响应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1.3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1.4乙方必须为工作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合同期内发生一切员工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2、交付和验收
12.1乙方应当在2026年月日前完成服务事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检验的结果交甲方。
12.2验收标准:按乙方谈判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13、违约责任
13.1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3.2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
13.3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3.4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谈判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14、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5、争议解决
15.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5.2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
16、合同生效及其它
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6.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见证方:
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第四章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扬州市梅岭中学骨干教师赴上海专项研修学习服务采购,由专业教培机构承接实施。旨在依托上海优质基础教育资源,聚焦中学教育教学改革、课堂提质增效、骨干教师专业成长、新课标落地实施、班级管理创新等核心内容,通过沉浸式研修、名校跟岗、专家授课、案例研讨、成果复盘等多元形式,全面提升本校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教研水平、育人素养和创新实践能力,打造高素质骨干教师队伍,助力区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项目服务周期:按批次完成集中研修(具体开班时间、参训人数、研修天数以采购方通知为准);服务范围:全程统筹研修课程、师资、场地、食宿、交通、资料、结业考核等全流程服务。
二、采购需求(核心服务内容)
(一)总体服务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成熟的教师省外研修组织实施经验,全程全权负责本次中学骨干教师上海研修项目的方案策划、课程研发、师资聘请、场地统筹、落地执行、后勤保障、成果汇总、结业归档等全部工作,严格遵守教育培训规范,保障研修安全、有序、高效开展,杜绝形式化培训,确保研修针对性、实用性、创新性。
(二)研修课程体系要求
一、培训主题
走近上海教育:教育家精神·跨学科·课程建设
二、培训目标
1.精神引领:聆听秦红主任《走近于漪:教育家精神的时代回响》专题报告,感悟人民教育家的精神风范,坚定教育初心,提升育人境界。
2.开阔视野:走进上海优质初中,实地感受上海基础教育在跨学科教学、AI赋能教学、课程建设等方面的前沿探索。
3.更新观念:通过学习上海先进教育理念与管理经验,推动教师从“教知识”向“育全人”转型,提升课程意识与育人能力。
4.红色铸魂:参观中共一大会址,赓续红色血脉,厚植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担当。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22日—25日
地点:上海市嘉定区
四、参训对象
校领导、中层干部、教研组长、备课组长、骨干教师,约35人。
五、日程安排
第1天:10月22日(星期四)启程·报到
下午:统一乘车前往上海嘉定,抵达后办理入住,休整。
晚间:领队召开简短培训会,明确学习任务与纪律要求。各参训教师结合自身教学实际,梳理跨学科教学与人工智能教育方面的困惑与关注点,为次日观摩交流做好准备。
第2天:10月23日(星期五)入校观摩·深度交流
上午: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
分组听课(三组同时进行):
第一组:跨学科主题教学课——重点观察主题如何确定、学科如何融合、评价如何跟进。
第二组:AI赋能教学课——重点观察AI在课堂中的实际应用场景、与学科教学的融合方式及效果。
第三组:外语特色课程——重点观察课程内容设计、语言能力培养与跨文化理解。
与开课教师面对面交流:各组围绕本组观摩维度,就教学设计思路、实施策略与实践反思进行深入研讨。
校领导介绍办学情况:重点了解学校办学理念、外语特色课程建设、跨学科主题教学与AI赋能教学的实践经验。
参观校园:感受校园文化与环境育人特色。
下午:嘉定区震川中学
听课交流:重点观摩校本特色课程与常态课堂,了解课程建设与课堂教学改革的实践。
参观校园:感受不同学校的文化特色与育人空间。
经验介绍:重点听取学校在课程体系构建、校本课程开发、德育课程化等方面的经验分享。
晚间:分组研讨
结合当日观摩,围绕“跨学科教学如何落地”“AI如何真正赋能课堂”“课程建设如何体现学校特色”等议题分组交流,形成初步反思。
第3天:10月24日(星期六)专家引领·红色教育
上午:专家讲座
主题:《走近于漪:教育家精神的时代回响》
主讲人:秦红(上海市教师学研究会德育专委会主任,新教育“完美教室”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通过学习于漪老师的教育人生与精神品格,深入理解教育家精神的核心内涵,引导教师坚守教育初心,提升育人境界。
下午:参观中共一大会址
开展红色教育现场教学,重温建党初心,感悟伟大建党精神,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理想信念。
晚间:分组研讨
结合当日专家讲座与红色教育现场教学,围绕“教育家精神如何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落地”“于漪老师的教育人生对自身专业成长有哪些启发”“如何将红色基因融入育人实践”等议题分组交流,深化理解,为撰写研修心得做好准备。
第4天:10月25日(星期日)返程
上午:统一乘车返回扬州,结束研修。
六、培训要求
1.带着问题去:每位参训教师提前梳理1~2个跨学科教学或AI赋能教学方面的困惑,带着问题进课堂、进交流。
2.带着思考回:培训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个人研修心得,重点反思“上海经验对我有什么启发”“我可以在哪些方面尝试改变”。
3.带回成果用:择期开展校内分享会,参训代表分享学习成果,推动上海经验校本化落地。
(三)师资配置要求
1.授课师资100%为上海本地教育资源,包含省级及以上教研专家、重点中学骨干教师、名校校长、资深德育管理者,具备10年以上中学教育教学或教研管理经验,拥有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或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荣誉。
2.项目配备专属项目负责人、全程跟班班主任,负责研修全程统筹、日常管理、考勤登记、问题协调、安全管控,确保研修秩序规范。
(四)后勤保障服务要求
1.住宿保障:安排研修地正规舒适酒店,环境安静、安全合规、交通便利,房间干净整洁,配套设施齐全,满足教师住宿休息需求。
2.餐饮保障:提供安全卫生、营养均衡的正餐及饮用水,适配集体研修就餐标准,保障参训教师饮食安全与就餐体验。
3.交通保障:统筹研修期间市内往返学校、研修场地的交通车辆,车辆合规、车况良好,配备专职司机,全程安全接送。
4.物料保障:统一制作研修手册、学习资料、结业证书、学习耗材,全程做好研修影像记录,结业后整理全套研修档案资料交付采购方。
(五)过程管理与成果要求
1.建立完善研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考勤、课堂纪律、跟岗规范、安全管理等制度,每日做好学习记录与巡查管控。
2.研修结束后,统一组织结业考核,为合格参训教师颁发结业证书。
3.按期提交完整研修成果资料,包含研修总结报告、课程课件、活动影像、教师心得、成果汇编等全套归档材料,形成完整研修闭环。
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谈判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谈判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二、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及政府采购不诚信记录扣分评审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
1、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作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评标标准
| 项目 | 评分标准 | |
| 价格(20分)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响应最低的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
| 技术服务部分(60分) | 整体研修方案科学性(10分) | 投标方案整体框架完整、思路清晰,贴合中学骨干教师研修需求,研修目标精准、流程规范、阶段安排合理,适配上海研修地域资源优势,方案可行性、落地性极强得10分;方案完整、基本贴合需求得7分;方案简略、针对性不足得4分;无方案不得分。 |
| 交通安排计划(10分) | 计划细致全面、合理、完全响应需求,可行性强得10分;计划合理、完整但不全面、满足响应需求,具有技术可行性的得7分;计划基本合理、基本全面、技术可行性实施存在一定难度的得4分;计划不完整、响应存在欠缺、技术可行性实施存在难度的得1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
| 行程管理方案(10分) | 方案细致全面、合理、完全响应需求,可行性强得10分;方案合理、完整但不全面、满足响应需求,具有技术可行性的得7分;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全面、技术可行性实施存在一定难度的得4分;方案不完整、响应存在欠缺、技术可行性实施存在难度的得1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
| 落地执行与管理制度(10分) | 具备完善的研修组织流程、考勤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控,全程跟班管理、过程管控规范,得10分;管理制度基本完善、流程清晰得7分;制度简略、管控措施不足得4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
| 后勤与成果服务保障(10分) | 食宿、物料保障方案细致完善,安全保障到位,研修成果整理、归档、汇报、转化机制健全,全程服务闭环完整,得10分;保障方案基本完整得7分;保障措施简单、成果机制缺失得4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
| 项目管理、安全及应急预案(10分) | 具备研修考勤管理、课堂质量管控、每日复盘机制;包含交通、食宿、突发疾病、行程变更等应急预案,安全责任清晰:10分;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基本齐全:7分;制度简略,缺少应急处置方案:4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
| 商务部分(20分) | 项目团队配置(5分) | 项目团队配备专属负责人、持证培训讲师、专职班主任、后勤保障人员,团队人员齐全、分工清晰、经验丰富,得5分;人员配置不完善、无专职管理人员得3分。 |
| 供应商资质(4分) | 供应商具备教育培训相关资质得4分,否则不得分。 | |
| 意外保险(5分) | 承诺对全部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得5分,否则不得分(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 |
| 企业业绩(6分) | 供应商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 |
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谈判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目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项目编号:JSZCGC2026032号
谈判供应商名称:
日期: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评分索引表
| 评分项目 |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二、资信证明文件
三、谈判响应报价表
四、分项报价表
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七、项目实施方案
......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谈判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 序号 |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11 | ... | ||
| 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二、资信证明文件
(一)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谈判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交、免缴的提供证明)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由代理机构在线查询。)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谈判响应函
致: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根据贵方的号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遵守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谈判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供应商开户行:账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资格声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12月31日)
<1>固定资产: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 项 目 名 称 |
3、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市政府采购市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实质性内容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
单位名称:
授权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地址: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承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承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026年月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
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三、谈判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第一轮报价 |
| 折扣率: | |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1、谈判响应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谈判中的最后报价。
四、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项目编号:
| 序号 | 服务项目 | 投标报价 |
| 1 | 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 |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 序号 | 项目 | 谈判要求 | 谈判响应 | 超出、符合或偏离 | 原因或说明 |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技术要求指标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行数不够可以添加,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详细参数,否则该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 序号 | 项目 | 谈判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 服务期限 | ||||
| 服务地点 | ||||
| 质保期 | ||||
| 付款方式 | ||||
| …… | ||||
| 其他 |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七、项目实施方案
(内容自拟)
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月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的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的投标。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 单位名称 | |||
| 单位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邮 编 | ||
| 单位电话 | 传真号码 | ||
| 项目联系人 | 邮 箱 | ||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
| 所投分包 | |||
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63.com,电话:***)。2、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JSZCGC2026032号
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谈判文件
采购人:扬州市梅岭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发放日期:2026年10月10日
目录
第一章谈判采购邀请1
第二章谈判须知5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5
第四章项目需求20
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4
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27
第一章谈判采购邀请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受扬州市梅岭中学的委托,就其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实施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项目编号:JSZCGC2026032号
二、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为7.7万元,投标报价最高不得超过550元/人/天,共计四天,人数约35人,报价超过550元/人/天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20天。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谈判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交、免缴的提供证明)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由代理机构在线查询。)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平台线上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
方式:谈判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163.com,联系电话:***),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7: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售价:人民币***0元/套,递交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平台报名截止时间
纸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9:***(北京时间)
电子文件提交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
纸质文件提交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1室(兰苑小区西大门进大门左拐百姓药房背面楼梯上3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6日9:***(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1室评标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线下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平台线上报名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文件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副本与正本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为准,作为评判依据。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件、纸质版正本中,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盖章。
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无
3、本项目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https://cg.zbj.com/)发布公告。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内容。
4、本次谈判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5、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条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平台线上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报名签到。
7、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请咨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如对采购流程有疑问,请咨询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运营(客服热线400-660-7735,供应商指导QQ群:75571271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梅岭中学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梅岭东路19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1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2026年10月10日
第二章谈判须知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谈判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谈判的方式。
3、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3.1满足本谈判文件“谈判采购邀请”中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谈判费用
4.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谈判文件售价***0元,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4.3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11】534号文服务类标准一次性支付1000元给招标代理机构。
4.4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谈判文件并决定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谈判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按谈判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甲方或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个工作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至2个工作日。
6.2代理机构或甲方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谈判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谈判文件的解释
7.1本谈判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除谈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甲方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谈判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谈判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谈判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谈判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谈判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谈判响应报价表
4.1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报谈判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单独密封提交。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谈判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其它费用处理
谈判文件未列明,而谈判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谈判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对谈判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谈判保证金
无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谈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报价单独密封提交。
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谈判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谈判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谈判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谈判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谈判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谈判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谈判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代理机构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如有)。
5、谈判响应有效期
5.1谈判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谈判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谈判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响应,代理机构在接到谈判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谈判响应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谈判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谈判与评审
1、谈判会议
1.1代理机构将在采谈判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开始会议,会议由代理机构主持,谈判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会议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谈判小组
2.1谈判开始会议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评审。
2.2谈判小组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采购有关规定。
3、谈判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谈判小组、甲方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谈判评审过程中,谈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谈判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4.5若供应商所上传的响应文件中报价函价格与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所填报的价格不一致,以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为准。
4.6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6、谈判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谈判程序
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能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1.3谈判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谈判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6.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评委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如下:
6.2.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委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3)评委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6.2.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委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委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6.3评审方法和标准
6.3.1评审方法。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谈判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3.2评审标准
见本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
6.4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谈判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谈判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谈判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甲方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甲方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甲方、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甲方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7)将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谈判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甲方提出质疑。《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pan.baidu.com/s/1c1G12Cg
2.1.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按相关规定提交。
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前提出。
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4事实依据;
2.4.5必要的法律依据;
2.4.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诚实信用
2.8.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甲方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8.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8.3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8.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2.8.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甲方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无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编号:
甲方(采购人/买方):
乙方(供应商/卖方):
见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关于本项目谈判结果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
1.1项目名称:
1.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扬州市梅岭中学骨干教师赴上海专项研修学习服务采购,由专业教培机构承接实施。旨在依托上海优质基础教育资源,聚焦中学教育教学改革、课堂提质增效、骨干教师专业成长、新课标落地实施、班级管理创新等核心内容,通过沉浸式研修、名校跟岗、专家授课、案例研讨、成果复盘等多元形式,全面提升本校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教研水平、育人素养和创新实践能力,打造高素质骨干教师队伍,助力区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2、合同总金额
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元)。
单价元/人/天,共计四天。
2.2本项目合同中总金额是包括为完成谈判文件、项目需求、采购人要求服务内容中的检查的所有内容,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全部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即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法定的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防暑降温费、节假日福利费、加班费、服装费、工具费、法定税费、管理费、利润等,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甲方不另行增加此单项检查费用。
2.3在竞争性谈判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
2.4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2.5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增加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甲方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除上述情况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3.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3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谈判响应文件;(2)谈判报价文件;
(3)项目组人员表;(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5)服务承诺;(6)成交通知书;
(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8)乙方谈判时提供的响应文件。
4、知识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6、履约保证金
6.1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6.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
6.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由甲方无息退还。
6.4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或产品,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8、服务期
8.1服务期:20天。
9、货款支付
9.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9.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9.3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项目结束后10天内凭发票付完。如遇节假日,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10、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1.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1.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谈判及响应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1.3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1.4乙方必须为工作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合同期内发生一切员工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2、交付和验收
12.1乙方应当在2026年月日前完成服务事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检验的结果交甲方。
12.2验收标准:按乙方谈判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13、违约责任
13.1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3.2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
13.3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3.4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谈判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14、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5、争议解决
15.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5.2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
16、合同生效及其它
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6.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见证方:
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第四章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扬州市梅岭中学骨干教师赴上海专项研修学习服务采购,由专业教培机构承接实施。旨在依托上海优质基础教育资源,聚焦中学教育教学改革、课堂提质增效、骨干教师专业成长、新课标落地实施、班级管理创新等核心内容,通过沉浸式研修、名校跟岗、专家授课、案例研讨、成果复盘等多元形式,全面提升本校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教研水平、育人素养和创新实践能力,打造高素质骨干教师队伍,助力区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项目服务周期:按批次完成集中研修(具体开班时间、参训人数、研修天数以采购方通知为准);服务范围:全程统筹研修课程、师资、场地、食宿、交通、资料、结业考核等全流程服务。
二、采购需求(核心服务内容)
(一)总体服务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成熟的教师省外研修组织实施经验,全程全权负责本次中学骨干教师上海研修项目的方案策划、课程研发、师资聘请、场地统筹、落地执行、后勤保障、成果汇总、结业归档等全部工作,严格遵守教育培训规范,保障研修安全、有序、高效开展,杜绝形式化培训,确保研修针对性、实用性、创新性。
(二)研修课程体系要求
一、培训主题
走近上海教育:教育家精神·跨学科·课程建设
二、培训目标
1.精神引领:聆听秦红主任《走近于漪:教育家精神的时代回响》专题报告,感悟人民教育家的精神风范,坚定教育初心,提升育人境界。
2.开阔视野:走进上海优质初中,实地感受上海基础教育在跨学科教学、AI赋能教学、课程建设等方面的前沿探索。
3.更新观念:通过学习上海先进教育理念与管理经验,推动教师从“教知识”向“育全人”转型,提升课程意识与育人能力。
4.红色铸魂:参观中共一大会址,赓续红色血脉,厚植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担当。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22日—25日
地点:上海市嘉定区
四、参训对象
校领导、中层干部、教研组长、备课组长、骨干教师,约35人。
五、日程安排
第1天:10月22日(星期四)启程·报到
下午:统一乘车前往上海嘉定,抵达后办理入住,休整。
晚间:领队召开简短培训会,明确学习任务与纪律要求。各参训教师结合自身教学实际,梳理跨学科教学与人工智能教育方面的困惑与关注点,为次日观摩交流做好准备。
第2天:10月23日(星期五)入校观摩·深度交流
上午: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
分组听课(三组同时进行):
第一组:跨学科主题教学课——重点观察主题如何确定、学科如何融合、评价如何跟进。
第二组:AI赋能教学课——重点观察AI在课堂中的实际应用场景、与学科教学的融合方式及效果。
第三组:外语特色课程——重点观察课程内容设计、语言能力培养与跨文化理解。
与开课教师面对面交流:各组围绕本组观摩维度,就教学设计思路、实施策略与实践反思进行深入研讨。
校领导介绍办学情况:重点了解学校办学理念、外语特色课程建设、跨学科主题教学与AI赋能教学的实践经验。
参观校园:感受校园文化与环境育人特色。
下午:嘉定区震川中学
听课交流:重点观摩校本特色课程与常态课堂,了解课程建设与课堂教学改革的实践。
参观校园:感受不同学校的文化特色与育人空间。
经验介绍:重点听取学校在课程体系构建、校本课程开发、德育课程化等方面的经验分享。
晚间:分组研讨
结合当日观摩,围绕“跨学科教学如何落地”“AI如何真正赋能课堂”“课程建设如何体现学校特色”等议题分组交流,形成初步反思。
第3天:10月24日(星期六)专家引领·红色教育
上午:专家讲座
主题:《走近于漪:教育家精神的时代回响》
主讲人:秦红(上海市教师学研究会德育专委会主任,新教育“完美教室”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通过学习于漪老师的教育人生与精神品格,深入理解教育家精神的核心内涵,引导教师坚守教育初心,提升育人境界。
下午:参观中共一大会址
开展红色教育现场教学,重温建党初心,感悟伟大建党精神,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理想信念。
晚间:分组研讨
结合当日专家讲座与红色教育现场教学,围绕“教育家精神如何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落地”“于漪老师的教育人生对自身专业成长有哪些启发”“如何将红色基因融入育人实践”等议题分组交流,深化理解,为撰写研修心得做好准备。
第4天:10月25日(星期日)返程
上午:统一乘车返回扬州,结束研修。
六、培训要求
1.带着问题去:每位参训教师提前梳理1~2个跨学科教学或AI赋能教学方面的困惑,带着问题进课堂、进交流。
2.带着思考回:培训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个人研修心得,重点反思“上海经验对我有什么启发”“我可以在哪些方面尝试改变”。
3.带回成果用:择期开展校内分享会,参训代表分享学习成果,推动上海经验校本化落地。
(三)师资配置要求
1.授课师资100%为上海本地教育资源,包含省级及以上教研专家、重点中学骨干教师、名校校长、资深德育管理者,具备10年以上中学教育教学或教研管理经验,拥有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或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荣誉。
2.项目配备专属项目负责人、全程跟班班主任,负责研修全程统筹、日常管理、考勤登记、问题协调、安全管控,确保研修秩序规范。
(四)后勤保障服务要求
1.住宿保障:安排研修地正规舒适酒店,环境安静、安全合规、交通便利,房间干净整洁,配套设施齐全,满足教师住宿休息需求。
2.餐饮保障:提供安全卫生、营养均衡的正餐及饮用水,适配集体研修就餐标准,保障参训教师饮食安全与就餐体验。
3.交通保障:统筹研修期间市内往返学校、研修场地的交通车辆,车辆合规、车况良好,配备专职司机,全程安全接送。
4.物料保障:统一制作研修手册、学习资料、结业证书、学习耗材,全程做好研修影像记录,结业后整理全套研修档案资料交付采购方。
(五)过程管理与成果要求
1.建立完善研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考勤、课堂纪律、跟岗规范、安全管理等制度,每日做好学习记录与巡查管控。
2.研修结束后,统一组织结业考核,为合格参训教师颁发结业证书。
3.按期提交完整研修成果资料,包含研修总结报告、课程课件、活动影像、教师心得、成果汇编等全套归档材料,形成完整研修闭环。
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谈判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谈判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二、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及政府采购不诚信记录扣分评审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
1、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作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评标标准
| 项目 | 评分标准 | |
| 价格(20分)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响应最低的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
| 技术服务部分(60分) | 整体研修方案科学性(10分) | 投标方案整体框架完整、思路清晰,贴合中学骨干教师研修需求,研修目标精准、流程规范、阶段安排合理,适配上海研修地域资源优势,方案可行性、落地性极强得10分;方案完整、基本贴合需求得7分;方案简略、针对性不足得4分;无方案不得分。 |
| 交通安排计划(10分) | 计划细致全面、合理、完全响应需求,可行性强得10分;计划合理、完整但不全面、满足响应需求,具有技术可行性的得7分;计划基本合理、基本全面、技术可行性实施存在一定难度的得4分;计划不完整、响应存在欠缺、技术可行性实施存在难度的得1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
| 行程管理方案(10分) | 方案细致全面、合理、完全响应需求,可行性强得10分;方案合理、完整但不全面、满足响应需求,具有技术可行性的得7分;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全面、技术可行性实施存在一定难度的得4分;方案不完整、响应存在欠缺、技术可行性实施存在难度的得1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
| 落地执行与管理制度(10分) | 具备完善的研修组织流程、考勤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控,全程跟班管理、过程管控规范,得10分;管理制度基本完善、流程清晰得7分;制度简略、管控措施不足得4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
| 后勤与成果服务保障(10分) | 食宿、物料保障方案细致完善,安全保障到位,研修成果整理、归档、汇报、转化机制健全,全程服务闭环完整,得10分;保障方案基本完整得7分;保障措施简单、成果机制缺失得4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
| 项目管理、安全及应急预案(10分) | 具备研修考勤管理、课堂质量管控、每日复盘机制;包含交通、食宿、突发疾病、行程变更等应急预案,安全责任清晰:10分;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基本齐全:7分;制度简略,缺少应急处置方案:4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
| 商务部分(20分) | 项目团队配置(5分) | 项目团队配备专属负责人、持证培训讲师、专职班主任、后勤保障人员,团队人员齐全、分工清晰、经验丰富,得5分;人员配置不完善、无专职管理人员得3分。 |
| 供应商资质(4分) | 供应商具备教育培训相关资质得4分,否则不得分。 | |
| 意外保险(5分) | 承诺对全部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得5分,否则不得分(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 |
| 企业业绩(6分) | 供应商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 |
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谈判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目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项目编号:JSZCGC2026032号
谈判供应商名称:
日期: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评分索引表
| 评分项目 |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二、资信证明文件
三、谈判响应报价表
四、分项报价表
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七、项目实施方案
......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谈判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 序号 |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11 | ... | ||
| 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二、资信证明文件
(一)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谈判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交、免缴的提供证明)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由代理机构在线查询。)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谈判响应函
致: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根据贵方的号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遵守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谈判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供应商开户行:账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资格声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12月31日)
<1>固定资产: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 项 目 名 称 |
3、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市政府采购市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实质性内容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
单位名称:
授权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地址: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承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承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026年月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
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三、谈判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第一轮报价 |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1、谈判响应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谈判中的最后报价。
四、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项目编号:
| 序号 | 服务项目 | 投标报价 |
| 1 | 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 |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 序号 | 项目 | 谈判要求 | 谈判响应 | 超出、符合或偏离 | 原因或说明 |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技术要求指标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行数不够可以添加,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详细参数,否则该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
| 序号 | 项目 | 谈判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 服务期限 | ||||
| 服务地点 | ||||
| 质保期 | ||||
| 付款方式 | ||||
| …… | ||||
| 其他 |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七、项目实施方案
(内容自拟)
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月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的骨干教师赴上海研修学习项目的投标。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 单位名称 | |||
| 单位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邮 编 | ||
| 单位电话 | 传真号码 | ||
| 项目联系人 | 邮 箱 | ||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
| 所投分包 | |||
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63.com,电话:***)。2、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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