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招标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通市 | 采购单位 | 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单位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招标项目。
2、预算金额:146400元/年
3、最高限价:***元/年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4、采购需求: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招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须包含本项目要求的《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43项检测内容,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为准。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1月2日
地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对项目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要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指出,由采购人答复;对项目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询问、质疑向代理机构指出或采购人指出。
3、特别提醒:
3.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采购文件等。
3.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13-84800088。
3.3.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限定在采购人确定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如因投标人个人原因,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必须自行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3.5.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叁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加盖公章)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代理(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3.6.本工程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洋口镇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单位: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
电话:***
附件下载:
10.9招标文件【如东县新天地供水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招标项目】(1) (1)(1).docx
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YKC20260924285G
采购项目名称: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招标项目
采购人名称: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9日
总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项目需求16
第四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18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1
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条款30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招标项目。
2、预算金额:146400元/年
3、最高限价:***元/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4、采购需求: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招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须包含本项目要求的《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43项检测内容,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为准。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1月2日
地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对项目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要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指出,由采购人答复;对项目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询问、质疑向代理机构指出或采购人指出。
3、特别提醒:
3.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采购文件等。
3.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13-84800088。
3.3.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限定在采购人确定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如因投标人个人原因,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必须自行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3.5.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叁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加盖公章)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代理(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3.6.本工程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洋口镇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单位: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
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工程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投标人一旦领取本招标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文件领取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招标文件是否损害其自身权益。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5)投标文件格式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网址:
(1)投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yztb1.jinztech.cn/→项目投标方)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2)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采购文件等,登陆地址“http://jyztb1.jinztech.cn/”
(3)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为http://jyztb1.jinztech.cn/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认为已发布的招标文件确有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发布更正公告或就个性化的问题回复提出澄清要求的潜在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采购人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采购人有权按规定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招标文件构成
10.1招标人编写的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
(2)投标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5)投标文件格式
(6)附件(如有)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0.3投标文件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主要文件目录”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由于不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等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项目报价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2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有关技术服务等。
12.3有关费用处理
投标人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调查和踏勘、人工、材料、设备、交通、安全、食宿、利润、保险、报告、规费、税金、制作成果及成果的审核、备案所需费用等。结算时,本项目成交总价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12.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12.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货物或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报价表要求的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2.6投标项目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项目总价: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2)项目分项报价按项目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3.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13.1对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若出现缺、漏项和描述不清的均视为负偏离处理。
13.2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3.3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维护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5.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价格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虽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9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人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yztb1.jinztech.cn/)——“项目投标方”《操作手册(投标人)》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9.投标截止日期
19.1投标供应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9.2招标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0.投标文件的拒收
20.1招标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2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
(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投标人)》。
(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21.2投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1.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招标代理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在不见面开标的系统参加开标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2.2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在不见面开标的系统中进行开标,分两阶段进行,经济标开标时公布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报价。
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按照《操作手册(投标人)》执行。
23.评标委员会
23.1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3.2评委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采购有关规定。
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
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4.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4.3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24.4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公布评标结果时一并在“不见面开标的系统”中公布所有投标人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
25.投标的澄清
25.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5.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5.4评委会不接受投标主动提出的澄清。
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评委会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评审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6.2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26.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多数评委会成员的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6.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6.5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6.6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6.7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6.8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招标项目,提供的投标产品(服务)全部为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招标项目,提供的投标产品(服务)全部为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产品全部为相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6.9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
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7.1无效投标条款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填写、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辩认的;
(2)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对招标文件未能作出全面实质性响应或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人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提供虚假材料的;
(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
(9)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10)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11)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1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未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
(14)系统填报的报价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不一致的。
27.2废标条款: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评标无法继续进行的。
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六、定标
28.确定中标单位
28.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规定。
28.2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28.3评审结束后,中标人名单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
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与评审专家、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人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招标人或招标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此情况下一经认定,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9.质疑处理
2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招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9.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29.3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9.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4)提起质疑的日期;(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招标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9.5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9.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29.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将在收到参加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9.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30.中标通知书
30.l中标结果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31.签订合同
31.l中标人必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1.3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或重新招标。
31.4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调减
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2.2采购结束后,招标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2.3项目结束后,招标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添购时,由于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继续从中标人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添购,且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本次公开招标的水平且低于当时的社会平均价。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应在本次政府采购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合同。
33.履约保证金
33.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允许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中标人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可重新采购。
33.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项目在全部服务结束后,中标人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证明格式自定,加盖采购人公章)、履约保证金收条原件等相关材料,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
八、其他说明
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包括详细方案、技术参数、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等)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有解释权。在招标过程中如出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疑问,由采购人负责并按规定进行答复。
第三章项目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5年6月12日,江苏省水务厅于新天地供水公司开展例行检查工作,期间针对洋口镇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提出系列要求。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每月需对包含的43项指标进行一次采样,以此全面、精准地监测生活饮用水水质状况。鉴于洋口镇总人口为8万,按照每两万人口设置一个采样点的要求,确定需在洋口镇设立4个采样点,如此可保障水质检测的覆盖范围与代表性,获取更具参考价值的水质数据。
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付款方式:完成年度检测和考核任务一次性支付。
四、项目要求:
须进行43项检测内容,检测标准须符合《GB5749-2022》表1、表2(43项全部指标),检测数量及报告要求:每月须检测1次,每次测量4个采样点并出具检测报告。1年共计48个检测点。每月25日前须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检查工作及出具检测报告均须本公司独自完成,不得委托或外包给其他单位。
43项检测指标: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砷/镉/铬(六价)/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色度(铂钴色度单位)/浑浊度(散射浑浊度单位)/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氨(以N计)/总a放射性/总β放射性/游离氯/总氯/臭氧/二氧化氯。
五、质量标准或者考核标准:
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六、监测要求
样品采样与运输:各控制断面水质监测由现场服务人员自采自送;采样器具使用国标有机玻璃专用采水器;样品容器使用一次性全新塑料瓶。
时效性:样品采样与分析出数时间小于48小时。
七、约定事项: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双方进行协商。
八、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完成取样和检测等工作所需的充足人员、设备、车辆,并承担所需费用,确保检测工作效率和质量;
2、供应商每次取样前应提前2日通知采购人,以便进行监督。
3、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规范和现场采购人的规定,确保人身安全,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自负。
第四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流程、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分资格审查、经济标两部分评审。
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开展资格性审查,然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最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经济标的开启、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具体方法如下: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抽签决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中标候选供应商有涉及对标书实质性内容的隐瞒、欺诈或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不少于三名的中标候选人。
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
(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x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x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x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为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二、评分标准
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
(一)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员进行反馈。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内容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标的物严重不符合要求,其投标文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如出现投标文件无效或投标单位不足,致使合格投标单位达不到三家时,本次公开招标失败。
(二)澄清的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确定推荐中标供应商
在招标限额内,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抽签决定中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由资审文件、经济标文件二部分组成。请供应商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二部分中分别上传响应的材料,响应材料须为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或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
一、资审文件(不能出现经济标)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电子签章或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
4.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须包含本项目要求的《GB5749-2022》的43项检测内容,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为准,认定证书与附表同时提供即为有效。(加盖电子签章或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
6.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有,格式见附件4,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
7.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
二、经济标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6,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
注:系统填报的报价须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投标响应文件
(资审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1: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投标函
致: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招标文件,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我方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2.我方完全理解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的资格。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若有),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4.我方完全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若有),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同意放弃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7.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8.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绝无任何遗漏、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和相关的处罚。
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10.遵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且无任何异议。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职务: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或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
附件4: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投标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____月____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情况:
姓名: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传真: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或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
附件5: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
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年月日
投标响应文件
(经济标)
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6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招标项目
注:项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日期:年月日
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条款
(本合同为参考合同,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实质性条款及招标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作适当修改。采购人保留对合同文本的修改和完善的权利)
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招标项目合同
甲方: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时间:2026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招标项目的采购结果、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采购合同:
1、合同标的物:
1.1甲方委托乙方的抽检价格明细表详见下表:
1.2乙方对提供的标的物应当拥有完整的物权,并且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二、合同总金额:含税价人民币元。(税率:%)
合同价款为响应及完成服务项目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费用即包括响应及完成委托抽检任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其中包含但不限于如样品采集购买、人工、专用设备及其备品、备件、易耗品耗材、通讯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运输、保险、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检测报告费、评审会务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乙方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委托抽检项目任务的各项应有费用。
三、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四、项目要求:须进行43项检测内容,检测标准须符合《GB5749-2022》,检测数量及报告要求:每月须检测1次,每次测量4个采样点并出具检测报告。1年共计48个检测点。每月25日前须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
五、工程地点:洋口镇及甲方指定的地点。
六、质量标准:
乙方对提交的成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负责,最终提交的成果质量须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的规范、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甲方的要求。乙方应按规定的内容、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援,并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七、验收:
本项目结束后由甲方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验收单,乙方要出具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及相关配套成果等。如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本项目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以有权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为准。鉴定费用由乙方垫付,最终根据鉴定结果由存在过错的一方承担。
八、付款:完成年度检测和考核任务一次性支付。
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书面支付通知。
付款:乙方凭本合同、检测报告及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进行资金结算。
九、担保条款: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给付5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合同履行结束后,乙方凭甲方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加盖甲方公章)、履约保证金收条原件等相关材料,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无违约行为后予以无息退还。
十、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的进展进行监督和检查;但甲方并不因行使该等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而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3、甲方应为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开展必要的外业调查、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但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4、甲方有权随时召集乙方相关人员就项目相关事宜进行工作汇报或开会讨论。
5、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报告书。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费用。
2、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都包含在合同价中。
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技术服务工作,如果服务过程中,缺少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应与甲方协商借阅或乙方自行购买,除甲方提供的资料外,乙方应根据工作要求收集相关资料。
4、乙方对其提供的技术成果及数据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及数据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6、乙方应根据本合同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到本项目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等部门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等有关规定,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合同的水质检测服务工作。
7、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文件的编制、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本合同的水质检测服务质量负责。
8、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数量提供水质检测服务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做出澄清和解答。
9、人员保证与变更
(1)乙方应安排投标书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服务过程中和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2)如果项目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立即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乙方有权拒绝。
(3)乙方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投标书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提出要求增加服务人员,乙方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不再另行支付。
10、在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应遵守项目现场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对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甲方检查,合格后书面报送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乙方必须开展安全作业,应保尽保。对于乙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害和损失,其责任概由乙方承担,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资料与技术成果的归属
1.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转让第三方。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技术或商务资料,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给第三方。
3.乙方必须对所提供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二、保密
双方应将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资料,工作中涉及到的涉密和敏感图文资料、电子数据以及本合同所形成的所有文件、资料作为机密对待,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合同签字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补充赔偿。
十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者,则视为违约,每违约一次按本合同总金额的5%承担违约金。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则履行本合同的时间和费用支付可以顺延。不可抗力是指超过人力控制和不可预见以及不能由受害方所能避免的自然灾害事故,它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地震、水灾、台风和火灾等。
3.因乙方技术原因造成技术成果未能一次性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的,乙方应在相关资料满足要求后,十个日历天内修改或补充完毕,如因乙方技术原因或违反合同义务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的,乙方应予补足。
十四、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交通费、鉴定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十五、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条款;
2、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文件和乙方应标文件;
3、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全部文字和图片资料;
4、双方其它按规定约定事宜。
十六、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本合同文本为准。
十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多页合同采购双方必须加盖骑缝公章)
十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项目概况
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招标项目。
2、预算金额:146400元/年
3、最高限价:***元/年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4、采购需求: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招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须包含本项目要求的《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43项检测内容,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为准。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1月2日
地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对项目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要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指出,由采购人答复;对项目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询问、质疑向代理机构指出或采购人指出。
3、特别提醒:
3.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采购文件等。
3.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13-84800088。
3.3.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限定在采购人确定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如因投标人个人原因,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必须自行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3.5.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叁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加盖公章)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代理(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3.6.本工程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洋口镇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单位: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
电话:***
附件下载:
10.9招标文件【如东县新天地供水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招标项目】(1) (1)(1).docx
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YKC20260924285G
采购项目名称: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招标项目
采购人名称: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9日
总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项目需求16
第四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18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1
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条款30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招标项目。
2、预算金额:146400元/年
3、最高限价:***元/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4、采购需求: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招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须包含本项目要求的《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43项检测内容,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为准。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1月2日
地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对项目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要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指出,由采购人答复;对项目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询问、质疑向代理机构指出或采购人指出。
3、特别提醒:
3.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采购文件等。
3.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13-84800088。
3.3.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限定在采购人确定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如因投标人个人原因,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必须自行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3.5.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叁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加盖公章)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代理(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3.6.本工程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洋口镇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单位: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
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工程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投标人一旦领取本招标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文件领取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招标文件是否损害其自身权益。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5)投标文件格式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网址:
(1)投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yztb1.jinztech.cn/→项目投标方)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2)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采购文件等,登陆地址“http://jyztb1.jinztech.cn/”
(3)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为http://jyztb1.jinztech.cn/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认为已发布的招标文件确有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发布更正公告或就个性化的问题回复提出澄清要求的潜在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采购人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采购人有权按规定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招标文件构成
10.1招标人编写的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
(2)投标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5)投标文件格式
(6)附件(如有)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0.3投标文件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主要文件目录”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由于不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等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项目报价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2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有关技术服务等。
12.3有关费用处理
投标人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调查和踏勘、人工、材料、设备、交通、安全、食宿、利润、保险、报告、规费、税金、制作成果及成果的审核、备案所需费用等。结算时,本项目成交总价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12.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12.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货物或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报价表要求的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2.6投标项目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项目总价: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2)项目分项报价按项目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3.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13.1对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若出现缺、漏项和描述不清的均视为负偏离处理。
13.2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3.3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维护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5.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价格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虽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9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人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yztb1.jinztech.cn/)——“项目投标方”《操作手册(投标人)》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9.投标截止日期
19.1投标供应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9.2招标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0.投标文件的拒收
20.1招标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2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
(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投标人)》。
(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21.2投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1.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招标代理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在不见面开标的系统参加开标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2.2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在不见面开标的系统中进行开标,分两阶段进行,经济标开标时公布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报价。
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按照《操作手册(投标人)》执行。
23.评标委员会
23.1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3.2评委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采购有关规定。
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
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4.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4.3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24.4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公布评标结果时一并在“不见面开标的系统”中公布所有投标人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
25.投标的澄清
25.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5.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5.4评委会不接受投标主动提出的澄清。
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评委会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评审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6.2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26.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多数评委会成员的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6.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6.5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6.6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6.7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6.8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招标项目,提供的投标产品(服务)全部为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招标项目,提供的投标产品(服务)全部为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产品全部为相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6.9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
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7.1无效投标条款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填写、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辩认的;
(2)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对招标文件未能作出全面实质性响应或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人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提供虚假材料的;
(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
(9)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10)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11)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1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未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
(14)系统填报的报价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不一致的。
27.2废标条款: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评标无法继续进行的。
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六、定标
28.确定中标单位
28.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规定。
28.2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28.3评审结束后,中标人名单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
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与评审专家、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人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招标人或招标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此情况下一经认定,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9.质疑处理
2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招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9.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29.3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9.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4)提起质疑的日期;(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招标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9.5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9.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29.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将在收到参加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9.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30.中标通知书
30.l中标结果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31.签订合同
31.l中标人必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1.3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或重新招标。
31.4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调减
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2.2采购结束后,招标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2.3项目结束后,招标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添购时,由于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继续从中标人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添购,且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本次公开招标的水平且低于当时的社会平均价。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应在本次政府采购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合同。
33.履约保证金
33.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允许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中标人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可重新采购。
33.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项目在全部服务结束后,中标人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证明格式自定,加盖采购人公章)、履约保证金收条原件等相关材料,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
八、其他说明
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包括详细方案、技术参数、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等)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有解释权。在招标过程中如出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疑问,由采购人负责并按规定进行答复。
第三章项目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5年6月12日,江苏省水务厅于新天地供水公司开展例行检查工作,期间针对洋口镇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提出系列要求。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每月需对包含的43项指标进行一次采样,以此全面、精准地监测生活饮用水水质状况。鉴于洋口镇总人口为8万,按照每两万人口设置一个采样点的要求,确定需在洋口镇设立4个采样点,如此可保障水质检测的覆盖范围与代表性,获取更具参考价值的水质数据。
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付款方式:完成年度检测和考核任务一次性支付。
四、项目要求:
须进行43项检测内容,检测标准须符合《GB5749-2022》表1、表2(43项全部指标),检测数量及报告要求:每月须检测1次,每次测量4个采样点并出具检测报告。1年共计48个检测点。每月25日前须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检查工作及出具检测报告均须本公司独自完成,不得委托或外包给其他单位。
43项检测指标: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砷/镉/铬(六价)/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色度(铂钴色度单位)/浑浊度(散射浑浊度单位)/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氨(以N计)/总a放射性/总β放射性/游离氯/总氯/臭氧/二氧化氯。
五、质量标准或者考核标准:
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六、监测要求
样品采样与运输:各控制断面水质监测由现场服务人员自采自送;采样器具使用国标有机玻璃专用采水器;样品容器使用一次性全新塑料瓶。
时效性:样品采样与分析出数时间小于48小时。
七、约定事项: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双方进行协商。
八、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完成取样和检测等工作所需的充足人员、设备、车辆,并承担所需费用,确保检测工作效率和质量;
2、供应商每次取样前应提前2日通知采购人,以便进行监督。
3、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规范和现场采购人的规定,确保人身安全,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自负。
第四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流程、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分资格审查、经济标两部分评审。
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开展资格性审查,然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最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经济标的开启、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具体方法如下: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抽签决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中标候选供应商有涉及对标书实质性内容的隐瞒、欺诈或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不少于三名的中标候选人。
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
(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x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x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x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为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二、评分标准
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
(一)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员进行反馈。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内容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标的物严重不符合要求,其投标文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如出现投标文件无效或投标单位不足,致使合格投标单位达不到三家时,本次公开招标失败。
(二)澄清的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确定推荐中标供应商
在招标限额内,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抽签决定中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由资审文件、经济标文件二部分组成。请供应商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二部分中分别上传响应的材料,响应材料须为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或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
一、资审文件(不能出现经济标)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电子签章或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
4.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须包含本项目要求的《GB5749-2022》的43项检测内容,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为准,认定证书与附表同时提供即为有效。(加盖电子签章或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
6.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有,格式见附件4,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
7.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
二、经济标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6,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
注:系统填报的报价须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投标响应文件
(资审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1: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投标函
致: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招标文件,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我方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2.我方完全理解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的资格。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若有),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4.我方完全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若有),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同意放弃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7.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8.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绝无任何遗漏、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和相关的处罚。
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10.遵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且无任何异议。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职务: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或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
附件4: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投标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____月____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情况:
姓名: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传真: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或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
附件5: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
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年月日
投标响应文件
(经济标)
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6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招标项目
| 序号 | 要求 | 服务时间 | 数量(个点) | 合价(元/年) |
| 1 | 43项检测内容,检测标准须符合《GB5749-2022》,检测数量及报告要求:每月须检测1次,每次测量4个采样点并出具检测报告 | 1年 | 48 | |
| 投标报价(元/年) | ||||
注:项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日期:年月日
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条款
(本合同为参考合同,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实质性条款及招标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作适当修改。采购人保留对合同文本的修改和完善的权利)
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招标项目合同
甲方: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时间:2026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招标项目的采购结果、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采购合同:
1、合同标的物:
1.1甲方委托乙方的抽检价格明细表详见下表:
| 序号 | 要求 | 服务时间 | 数量(个点) | 合价(元) |
| 1 | 43项检测内容,检测标准须符合《GB5749-2022》,检测数量及报告要求:每月须检测1次,每次测量4个采样点并出具检测报告 | 1年 | 48 |
1.2乙方对提供的标的物应当拥有完整的物权,并且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二、合同总金额:含税价人民币元。(税率:%)
合同价款为响应及完成服务项目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费用即包括响应及完成委托抽检任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其中包含但不限于如样品采集购买、人工、专用设备及其备品、备件、易耗品耗材、通讯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运输、保险、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检测报告费、评审会务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乙方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委托抽检项目任务的各项应有费用。
三、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四、项目要求:须进行43项检测内容,检测标准须符合《GB5749-2022》,检测数量及报告要求:每月须检测1次,每次测量4个采样点并出具检测报告。1年共计48个检测点。每月25日前须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
五、工程地点:洋口镇及甲方指定的地点。
六、质量标准:
乙方对提交的成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负责,最终提交的成果质量须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的规范、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甲方的要求。乙方应按规定的内容、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援,并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七、验收:
本项目结束后由甲方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验收单,乙方要出具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及相关配套成果等。如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本项目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以有权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为准。鉴定费用由乙方垫付,最终根据鉴定结果由存在过错的一方承担。
八、付款:完成年度检测和考核任务一次性支付。
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书面支付通知。
付款:乙方凭本合同、检测报告及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如东县新天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进行资金结算。
九、担保条款: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给付5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合同履行结束后,乙方凭甲方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加盖甲方公章)、履约保证金收条原件等相关材料,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无违约行为后予以无息退还。
十、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的进展进行监督和检查;但甲方并不因行使该等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而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3、甲方应为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开展必要的外业调查、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但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4、甲方有权随时召集乙方相关人员就项目相关事宜进行工作汇报或开会讨论。
5、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报告书。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费用。
2、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都包含在合同价中。
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技术服务工作,如果服务过程中,缺少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应与甲方协商借阅或乙方自行购买,除甲方提供的资料外,乙方应根据工作要求收集相关资料。
4、乙方对其提供的技术成果及数据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及数据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6、乙方应根据本合同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到本项目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等部门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等有关规定,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合同的水质检测服务工作。
7、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文件的编制、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本合同的水质检测服务质量负责。
8、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数量提供水质检测服务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做出澄清和解答。
9、人员保证与变更
(1)乙方应安排投标书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服务过程中和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2)如果项目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立即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乙方有权拒绝。
(3)乙方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投标书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提出要求增加服务人员,乙方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不再另行支付。
10、在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应遵守项目现场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对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甲方检查,合格后书面报送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乙方必须开展安全作业,应保尽保。对于乙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害和损失,其责任概由乙方承担,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资料与技术成果的归属
1.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转让第三方。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技术或商务资料,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给第三方。
3.乙方必须对所提供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二、保密
双方应将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资料,工作中涉及到的涉密和敏感图文资料、电子数据以及本合同所形成的所有文件、资料作为机密对待,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合同签字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补充赔偿。
十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者,则视为违约,每违约一次按本合同总金额的5%承担违约金。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则履行本合同的时间和费用支付可以顺延。不可抗力是指超过人力控制和不可预见以及不能由受害方所能避免的自然灾害事故,它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地震、水灾、台风和火灾等。
3.因乙方技术原因造成技术成果未能一次性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的,乙方应在相关资料满足要求后,十个日历天内修改或补充完毕,如因乙方技术原因或违反合同义务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的,乙方应予补足。
十四、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交通费、鉴定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十五、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条款;
2、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文件和乙方应标文件;
3、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全部文字和图片资料;
4、双方其它按规定约定事宜。
十六、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本合同文本为准。
十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多页合同采购双方必须加盖骑缝公章)
十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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