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弹琴路雨水一体化泵站设备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江苏南通市 发布日期: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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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通市 采购单位 如东欣城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弹琴路雨水一体化泵站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弹琴路雨水一体化泵站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弹琴路雨水一体化泵站设备采购项目 已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如东欣城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和内容:一体化泵站的供货、运输、调试等全部内容。
2.2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101万元 。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2.4供货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供货、调试(具体供货时间根据买方订单确定)。
2.5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获得制造商授权);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等请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登陆地址“http://www.rudong.net/web/index”。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为http://www.rudong.net/web/index),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当日招标人发出解密的指令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5.3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5.4投标人如果不清楚“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如何使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文件下载-《操作手册》;在使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进行咨询。技术支持:0513-84800088 。
5.5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6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上午 9 时 00 分。
6、发布公告、补充通知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补充通知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供,电子文件请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登陆地址“http://www.rudong.net/web/index”。
7、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为http://www.rudong.net/web/index。
(3)特别注意: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如东限额交易网-公告信息”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东欣城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珠江路118号、
联 系 人:***
电    话:13962779138 、15366347847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掘港街道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弹琴路雨水一体化泵站设备采购项目(综合评分10.9)(1).docx
弹琴路雨水一体化泵站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如东欣城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9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弹琴路雨水一体化泵站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弹琴路雨水一体化泵站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如东欣城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和内容:一体化泵站的供货、运输、调试等全部内容。
2.2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101万元。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供货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供货、调试(具体供货时间根据买方订单确定)。
2.5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获得制造商授权);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等请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登陆地址“http://www.rudong.net/web/index”。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为http://www.rudong.net/web/index),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当日招标人发出解密的指令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5.3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5.4投标人如果不清楚“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如何使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文件下载-《操作手册》;在使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进行咨询。技术支持:0513-84800088。
5.5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6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上午9时00分。
6、发布公告、补充通知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补充通知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供,电子文件请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登陆地址“http://www.rudong.net/web/index”。
7、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为http://www.rudong.net/web/index。
(3)特别注意: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如东限额交易网-公告信息”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东欣城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珠江路118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1.1项目名称弹琴路雨水一体化泵站设备采购项目
21.1项目地点如东县
31.1项目合同估算价约101万元。
42.1招标内容和范围一体化泵站的供货、运输、调试等全部内容
52.2供货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供货、调试(具体供货时间根据买方订单确定)。
6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4合格投标人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4)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获得制造商授权);(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
95.1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05.2质保要求3年(具体以承诺函为准)
115.3偏离不允许负偏离
126.1踏勘现场由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招标单位提供方便。
1314.4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101万元。
1416.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517.1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618.1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文件通过会员系统上传壹份。中标单位须在本项目中标公告结束后3 日内提供一正二副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送至招标代理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72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
18开 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特别说明: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单位参与远程交互的投标经办人员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投标经办人员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19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
2023.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13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确定中标候选人数: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2232.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其中业主代表 1 人,专家 4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33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3%。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时请在摘要栏备注:(“ 弹琴路雨水一体化泵站 履约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供货结束并验收合格、在供方出具书面申请后一个月内扣除相关违约金后退还。若采取履约保函形式提交的,保函期限须比供货时间至少延长3个月。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联系方式招标单位:如东欣城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如东县 联 系 人:***电 话:13962779138 、15366347847招标代理单位: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朝阳路4号 联系人:*** 电话:***
26解密时间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自解密指令发出之时起。
特别提醒:1.本项目工具使用费用100元/套,售后不退。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等请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登陆地址“http://www.rudong.net/web/index”。补充通知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供,电子文件请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登陆地址“http://www.rudong.net/web/index”。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并投标人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采购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网址:http://www.rudong.net/web/index)。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文件下载-《操作手册》。3.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必须由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网址:http://www.rudong.net/web/index)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政府部门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获得制造商授权)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费用
3.1本项目招标文件等相关费用为100元,售后不退。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内缴纳本项目招标资料费用,视为本项目报名失败。
3.2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按招标代理收费标准(苏招标协(2022)002号文)的30%支付。
4.现场考察及答疑
4.1投标人可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考察,以获取需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材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的现场考察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但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2投标人需要招标人解答的问题,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货物需求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供货合同(主要条款)
5.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5.3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http://www.rudong.net/web/index)”随时查阅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公示等内容。投标人查阅如有遗漏,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从“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http://www.rudong.net/web/index)”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残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以不署名的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予以澄清。
6.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http://www.rudong.net/web/index)”向所有投标人公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6.4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以及招标人、招标代理针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做出的推论和理解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概不负责。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截止期前,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以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方式,经“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http://www.rudong.net/web/index)”向所有投标人公示。
7.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本项目采用网上答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均以“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http://www.rudong.net/web/index)”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前后期相互矛盾时,以公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http://www.rudong.net/web/index)”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网上公示信息,由此造成投标损失自负。
7.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网上发布。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人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
(三)投标文件
8.投标人应认真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无效投标。
9.投标文件均为电子形式在投标系统上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文件下载-《操作手册》。
包括资格查审文件、技术标、商务标三部分组成:
9.1资格审查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人(即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人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交费记录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扫描件)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三)
*4.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四);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6.如为代理商投标,须出具货物制造商的专项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单位投标);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9.2技术标
9.2.1服务方案
*1.技术响应
*2.售后服务
*3.供货方案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9.2.2资信业绩
*1.综合实力
*2.商务响应
*3.类似业绩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9.3商务标
*1.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五);
注:各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或电子签章的“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文件上传至“资审文件”内,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标-服务方案”的组成文件上传至“设计方案”内。将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技术标-资信业绩”的组成文件上传至“资信业绩”内。将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或电子签章的“商务标”的组成文件上传至“经济标文件”内。
10.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1.中标单位在领取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同时递交四份网上上传一致的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应装订成册。
1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增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此款不适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不得修改)
13.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报价
15.投标报价为总报价,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采购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采购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设备及材料备品备件、辅材的提供、包装费、运杂费(运抵现场)、运输保险费、调试费、检测费招标代理费、利润、税金、技术服务指导、售后服务与维保、安全措施费等一切费。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1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7.1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须在本项目中标公告结束后3日内提供一正二副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送至招标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7.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文件下载-《操作手册》。
18.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9.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
20.特殊情况处理
20.1因“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www.rudong.net/web/index”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
“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www.rudong.net/web/index”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20.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20.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
(六)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
21.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细内容见第三章。
22.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2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凡招标文件未明确的无效标条件,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23.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3.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3.3如投标函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23.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3.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23.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23.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
23.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3.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3.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3.1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23.1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3.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3.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3.15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3.16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3.17系统报价与投标函不一致。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25.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6.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7.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28.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http://www.rudong.net/web/index)上公布中标结果,公布的时间为三日。
(七)授予合同
29.定标后,招标人在定标后,招标人在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督部门提交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29.1.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方式、开评过程和确定中候选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29.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组成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应当附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30.中标人公告发出之日即中标通知书的签发之日,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1.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32.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
33.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0、31条款的规定执行,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予以赔偿。
(八)关于投标人异议和投诉处理
34.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侯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7.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招投标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招投标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招投标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
第三章货物需求
一、招标范围及报价要求
1、项目名称:弹琴路雨水一体化泵站设备采购项目。
2、投标报价范围: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采购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采购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设备及材料备品备件、辅材的提供、包装费、运杂费(运抵现场)、运输保险费、调试费、检测费招标代理费、利润、税金、技术服务指导、售后服务与维保、安全措施费等一切费。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3、投标人须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本项目施工现场环境、采购需求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做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费用的要求。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1设备清单及配置项
设备总清单
序号名 称型号和规格数量
1 弹琴路雨水一体化泵站BoxGRP42-77-1200/1000直径4200mm,深度7700mmQ=1800m³/h H=6m N=55KW,2台1套

弹琴路一体化预制泵站参数
序号名 称型号和规格数量技术参数及要求
1筒体系统预制泵站筒体φ4200,7700mm,壁厚30mm1套GRP材质,筒体加厚配筋,三层加厚处理,第一层结构层,第二层承力层,第三层防腐层),筒体采用一体成型,无接缝,100%无泄漏。
泵站自洁底座(特殊抗浮设计,留二次灌浆孔)Φ4200,30mm壁厚1套CFD防淤积底座,上窄下宽的锥形结构,预留二次灌浆孔4个。
安全盖板压花铝板1套压花铝板(人孔及格栅孔)(2.0mm)
安全格栅GRP+SUS3041套GRP玻璃钢(2.0cm)+不锈钢AISI 304
中间维修防护平台GRP+SUS3041套GRP玻璃钢+不锈钢AISI 304
爬梯SUS3041套不锈钢AISI304
2水泵系统潜污泵Q=1800m³/h H=6m N=55KW2套潜水电泵,(水泵含热敏保护和油室漏水保护及泄漏传感器),水泵防护等级IP68,绝缘等级H级,当绕组运行温升超过140℃时自动断开,冷却降温后自动恢复。潜污泵叶轮具有抗缠绕背叶轮。三年之内水泵叶轮效率下降不能超过5%
水泵自耦装置DN4002套水泵特殊配套,铸铁材质
水泵导轨SUS3042套不锈钢AISI 304
水泵提升链配套2套不锈钢AISI 304
机械式反冲洗阀φ401套铸铁材质
3格栅系统粉碎格栅Q≥3600m3/h,N=5KW1套刀头采用合金钢(特殊定制)建议品牌:艾维、godmark、MONO,苏尔寿JWC
支撑、提升导杆、导链配套 (特殊加固)1套不锈钢AISI 304
4阀门系统止回阀DN4002套铸铁,高级环氧树脂涂层建议品牌:远大、AVK、冠龙、IVALTEC,Watts
闸阀DN4002套
管道减震柔性接头DN4002套热镀锌法兰/橡胶
5控制柜系统户外智能控制柜不锈钢3041套户外防水型柜体设计,防水等级不低于IP54,304不锈钢柜体壁厚1.5mm,,带远程控制,带人机界面,PLC元器件、变频器建议品牌:ABB、施耐德、西门子
冗余浮球PP2只超高超低液位保护
静压液位仪配套1套含套管保护器
电气附件配套1套包括泵站与控制柜之间电缆、信号线、防雷装置、套管等附件
6管道系统进水管DN12001套不锈钢AISI 304或GRP
进水管柔性接头DN12001套热镀锌法兰/橡胶
压力管道DN4502套不锈钢AISI 304
出水管DN8001套不锈钢AISI 304或GRP
出水管套件DN8001套不锈钢AISI 304
出水管柔性接头DN8001套热镀锌法兰/橡胶
紧固螺丝全套配套1套不锈钢AISI 304
安装橡胶垫片配套1套定制带孔垫片
7基础件地脚螺栓及压板M201套碳钢定制
安全警示牌配套1套不锈钢AISI 304
8运输----1批配套
9通风管----2套不锈钢AISI 304

招标文件中提供建议品牌及型号的,投标人可以在建议品牌及型号范围内自行选择;如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建议品牌及型号以外的品牌及型号的,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组织相关专家及监管部门进行论证后给与答复,投标人应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所用的品牌标准质量不低于招标人的建议品牌及型号,并附相应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等要求的证明材料,招标人组织相关专家及监管部门进行论证后给与答复,招标人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
2.2泵站整体技术要求
2.2.1一体化泵站的水泵必须为制造商自己生产,不允许贴牌。质保期内发生故障应予整体更换新泵,质保期结束后运行期间,一年内故障>2次即换新泵。(由中标人更换并承担费用)
泵站运行期间,筒体、潜水泵、格栅、阀门、液位传感器、控制柜主板等关键零部件,若发生破损、烧毁、开裂等突发性异常损坏,判定为设备故障,厂家应到场开展维修处置;元器件、易损件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发生自然老化,属于正常损耗,不界定为设备故障,按日常维保流程处理。
2.2.2设计参数:见上述需求清单。
2.2.3规格:筒体壁厚≥30mm,底厚≥30mm,GRP筒体,筒身和CFD底座采用计算机控制整体缠绕一次成型工艺,无轴向、径向拼接缝;筒体与筒身及顶盖采用同一种材质GRP材质,杜绝采用2种或者3种不同材质拼接。防腐层采用GRP无碱树脂材质。
2.2.4水泵采用自耦立式湿式安装,水泵间和进水井集成在同一个井筒内,带内部维修平台和地面控制面板,需在运输前进行预装和工厂测试,使现场安装时间最小化,提高系统可靠性。
2.2.5投标人打包提供一体化泵站,泵站主体由井筒、潜污泵、提升链、管道、阀门、格栅、液位传感器、控制系统和通风系统等部件组成。
2.2.6水泵采用自耦立式湿式安装,水泵间和进水井集成在同一个井筒内,带内部维修平台和地面控制面板,必须在运输前进行预装和工厂测试,使现场安装时间最小化,提高系统可靠性。
2.2.7防滑顶盖:采用铝合金制成,带安全格栅、通风排气管和扶手。可加装防盗安全锁。可加气压弹簧,轻松打开。
2.2.8内部管路:泵站内部管路采用304不锈钢材质焊接而成,配套阀门、止回阀采用铸铁材质。
2.2.9泵站上盖盖板:盖板内外表面平整,不允许有深度2mm以上的裂纹,不允许有分层脱层,纤维祼露、树脂结节、异物夹杂、色泽明显不匀等现象。GRP材料外保护层加抗紫外线材料,防止长时间裸露在太阳光下面老化。整体顶盖有防滑措施,如防滑花纹或颗粒。
2.3潜污泵技术说明
2.3.1泵站须配套性能优越的潜污泵,在设计负荷范围内,无振动和气蚀现象,运行平稳。泵的所有旋转部件(包括电机)在制造时均须进行动、静平衡实验。选用的潜污泵转速≤990r/min,泵运转噪音低于80dB(A)。
2.3.2蜗壳:泵的蜗壳为整件的灰铸铁,偏心设计。蜗壳有足够大的平滑流道以通过进入叶轮的颗粒,泵壳能从电机上方便的拆下而进行叶轮检查。
2.3.3叶轮
①叶轮为立式、无堵塞通道式叶轮型式,通道为长流道、宽通道设计,无剧烈拐角。叶轮能处理固体、纤维材料、污泥和污水中其他的杂物并与潜水电机直接连接,泵送原生的和未经过过滤的污水,水泵的固体通过能力达到150mm。特殊形式的螺旋式叶轮不被接受。
②叶轮是灰铸铁材质制造,完全达到水力平衡。
③叶轮与泵轴采用锥形连接,水泵可以反转运行,保证泵轴不会因水泵堵转而断裂;同时水泵叶轮应有间隙可调整功能,保证水泵时刻处于运行高效点。
2.3.4叶轮进口间隙调节系统
叶轮间隙调节系统能够有效保证叶轮与蜗壳之间的密封性并维持较高的水力效率。通过调节轴向设置的叶轮间隙,在不需要拆卸泵头的情况下,快速方便的调节叶轮间隙。此结构可在现场快速方便的调整,以迅速恢复水泵出厂效率,节约水泵维修保养的人力、时间和费用。
2.3.5自耦装置
自藕装置配有出水弯管,弯管两端带有法兰。泵出口与耦合装置的接口结构的设计采用为金属与金属之间的连接并由辅助橡胶圈密封,能在水泵放下或提起过程中保证接口的密封配合安全而不受刮擦破坏。放下通水后,水流的压力使密封圈贴靠到对接法兰面上,当泵安装完成运行时自藕装置处绝不会漏水。不接受金属面与金属面之间的硬连接的型式。
2.3.6电机
①泵的潜水电机为三相鼠笼式感应电机,符合欧盟IE3或国标三级能效等级。电机的防护等级为IECIP68级,绝缘等级为H级,180℃。配备电机的额定功率保证水泵在整个性能曲线中不会发生过载现象。电机每小时启动次数为15次。电机轴和转子经严格的动、静平衡试验。电机可在最高40℃环境下连续工作。泵头和电机均能浸入和连续泵送最高为40℃的液体。为监控每相绕阻上的温度,在每相定子绕组线圈中装有热敏开关,并接至控制柜,与控制继电器连接。
②电机和电缆能在最大20米淹深下连续使用而不失去其防水性能(符合IP68防护等级)。
2.3.7冷却设计
55KW及以上功率的泵/电机都配套有自冷却夹套系统,能够尽可能抽空筒体内的水,保证当筒体处于低液位时,电机没有被浸没也能够在最高40℃环境温度下长期连续运行。
2.3.8轴
叶轮为电机直联传动,泵和电机是同一根轴。泵轴直接支撑在轴承上。泵轴的叶轮端采用锥形设计,方便叶轮的安装和拆卸,且叶轮安装固定后能够消除叶轮和轴之间的间隙。泵轴材质为高强度合金钢且受机械密封系统和睛橡胶O形圈的有效保护,不与泵送介质相接触/不锈钢。泵轴设计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承受正常工作、启动、停机时可能出现的最大扭矩,确保泵运行平稳。
2.3.9机械密封
①每台潜污泵配备有弹匣式双道机械密封系统。机械密封设计为免维护型,全不锈钢外壳。机械密封材质为碳化硅/碳化硅和石墨/碳化硅,具有良好的机械强度和抵抗热冲击特点,介质酸碱度范围应在4-10之间。机械密封的弹簧系统等零件全部保护在不锈钢外壳内用冷却液进行冷却和润滑,不与泵送液体接触,它在设计上保证可以顺时针或逆时针转动,且不影响密封功能。一旦密封失效,传感器将自动停止水泵的运行。
②机械密封的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25,000小时,材质为碳化硅或碳化钨。
2.3.10轴承
①潜污泵轴承为永久脂润滑的高质量免维护轴承,能承受轴向和径向负载并与液体完全隔离。上轴承用于承担径向力。下轴承为承担径向力和轴向力。
②轴承在0.5Qn
2.3.11电缆和电缆密封
电机配有潜水电缆,为包括动力线和信号线的一根电缆。电缆的尺寸符合IEC标准并提供足够的长度以接入接线盒或就地控制柜且不需拼接,电缆外护套为氯丁橡胶,并且机械柔性能承受电缆进线处的压力。电缆入口为轴向设置,且设置于电机顶盖上,并设固定装置以防应力负荷。电缆密封采用全包围橡胶柱密封+内部芯线采用树脂灌注做好,可以确保即使在电缆破损及电机温升很高的情况下,水也绝对不会沿电缆芯线进入电机内。杜绝采用O型圈的密封方式,杜绝内部线芯采用裸露接法。同时电缆易于从电机上拆下,便于维修保养,无需破坏电缆入口和电机顶盖。另外在电机顶盖和定子室之间设有密封隔板。防止液体进入定子室。
2.3.12电机保护:
电机內设电机马达过载保护装置并监测控制。电机内应该设置自动复归型过载保护器,在电流或温度异常的情况下,保护器自动工作,自动切断电源,防止电机烧毁,当电机温度回归正常值,电机可以再次启动,以此循环。
2.3.13机械式反冲洗阀
潜污泵随设备配有一套反冲洗阀,反冲洗阀是无功耗的机械式运行设计,铸铁材质,每次启动时间10~400S可调,当水泵启动时能有效对泵站坑底进行冲洗降低淤积几率,正常运行后冲洗阀关闭无压力损失。
2.4.粉碎格栅技术说明
2.4.1粉碎格栅应能连续或间歇运转,包括切割刀片、垫片、轴、轴承、密封圈、侧栏、底座、机壳、减速器和马达,选用设备为单个一体机,非两个或多个设备的组合体。
2.4.2性能参数要求:电动机冷却方式:自动冷却;电源:380V50HZ;防护等级IP68,保证其暴露在空气中或淹没在水下均可正常使用。栅间距:不大于12mm,确保切割后的固体颗粒粒径应在8~12mm;密封形式:机械密封+密封油室;安装方式:自动耦合式。
2.4.3材质要求:切割刀片与垫片:为单片分离的,非数片叠加式或整合体,要求刀片更换时可以单片更换,以满足备品备件最小量,材料为4130合金钢,硬度不小于45-50HRC;轴:材料4140合金,硬度不小于55-60HRC;机械密封:碳化钨或碳化硅;轴承:进口,刀片堆的轴系列及转鼓被驱动轴的轴向和径向压力由两端密封的、超大的、深槽球型轴承承受,轴承由可更换的曲轴装置和机械密封组成的轴承套保护,轴承运行寿命不小于100000小时;所有连接附件、地脚螺栓:不低于不锈钢AISI304;刀片组必须为双轴设计,能在干/湿条件下连续运行。
2.4.4格栅控制系统:当粉碎机发生堵塞时,控制器会停止粉碎机,并使之反转来吐出堵塞物,然后再进行破碎。如果反复3次仍无法破碎控制柜会发出信号停止破碎机运行然后进行人工清理。如果粉碎机、转鼓正常运转时,突然停电,则当电源恢复后,粉碎机、转鼓恢复正常运转。
2.5.控制柜技术说明
泵站配套控制柜采用专用水泵控制系统,人机界面(一体化泵站专用显示器)。
智能控制系统具有以下主要功能特点:
2.5.1人机界面:采用7寸HMI触摸屏,TFT液晶显示,实时显示所有设备的运行和故障状态;
2.5.2轮换控制:可以随着液位变化,自动控制水泵交替轮换运行,均衡运行时间,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2.5.3水泵巡检功能:在水泵长时间未运行时,能够自动启动水泵短时间运行,避免密封系统失效;
2.5.4泵站自清洁:内置自清洁程序,定期自动清理泵坑内部的浮渣和淤积,减少人工清淤成本;
2.5.5远程通讯:支持分布式网络协议,通过GPRS/3G/4G网络实现远程监控;
2.5.6远程监控:预留SCADA远程接口,接入中控系统,也可采用手机APP和网页端等,真正的随时随地监控;
2.6压力管道:压力管路采用不锈钢304。所有管路在出厂前均须通过压力测试,以防泄漏。
2.7.液位传感器:采用投入式静压液位计,输出信号4~20mA,配套专用监测继电器,实现泵站液位自动控制运行。
三、供货时间及地点要求
供货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供货、调试(具体供货时间根据买方订单确定)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项目质量要求
交货前风险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且供货期间直至交货前的运输安全及装卸安全等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所有货物是优质、全新未用过、无损、检测合格的,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所有货物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按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提供随机资料、备品、配件及软件。如涉及到安全或质量问题全部由最终成交供应商负责。
五、产品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质保期为:3年(具体以承诺函为准)。质量保修期自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设备验收后,成交供应商须完成所有设备的初磨合与调试;
3、成交供应商对提供的设备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4、所购本设备后期所有易损件不得高于当时所报合同单件价,只收取成本价加运费;
5、成交供应商售后服务必须在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六、验收及付款方式要求:
1、验收标准及验收方式:
(1)投标人在集中交货前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货物到现场后,由采购人(或其授权代表)和投标人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对到货货物的数量、外观、包装质量、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双方书面确认后开始安装、调试;
(3)货物安装调试完成以后,由采购人组织人员对照样品以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货物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签署确认验收合格文件;验收时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予以拒收。投标人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采购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采取补足、更换的,对补足更换的货物按照验收程序另行验收;
(4)投标人须为验收提供交付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
(5)按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以及采购文件要求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采购方可以请求第三方有资格的鉴定部门进行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供应方承担。
2.付款方式:
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余款在质保期满(质保期按中标人承诺的为准)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注:申请付款时卖方须出具书面付款申请,同时提供现行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七、其他相关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规范及采购文件等相关要求组织供货。
2、成交供应商所用所有材料进场须经采购单位验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进场。采购单位有权拒绝不合格材料及产品。
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材料质量及技术要求等标准供货。
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评标程序:资格审查评审→技术标开标及评审→商务标开标及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工程只对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经过评审确定为有效标书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投标文件就技术响应、综合实力、商务响应、类似业绩、售后服务、供货方案、投标报价等进行全面评审计分。
一、资格审查评审
序号审查内容合格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出具制造商的专项委托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单位投标)。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附件二)
4投标经办人身份投标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三)
6投标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四)
备注备注:①上述(1)~(6)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②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审。

二、技术标评审(50分)
序号分值构成(总分50分)1.技术响应:18分2.综合实力:4分3.商务响应:3分4.类似业绩:5分5.售后服务:10分6.供货方案:10分注:投标人的技术响应、综合实力、商务响应、售后服务、供货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1技术响应(18分)投标人根据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材料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完全响应的得18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提供技术响应及偏离表。
2综合实力(4分)(1)所投一体化泵站配套PLC控制系统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控制功能,提供该控制PLC程序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2分,最高得2分;(2)所投一体化泵站配套监控系统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远程监控功能,提供物联网远程监控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2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以上相应的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商务响应(3分)1.付款方式(1分)付款方式满足招标要求的得 1分,否则不得分。2.交货期(1分)交货期满足招标要求的得 1分,否则不得分。3.质保期(1分)质保期满足招标要求的得 1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商务响应及偏离表。
4类似业绩(5分)投标人或其产品制造商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体化泵站的类似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个销售合同得1分,最高得5分。注:提供销售合同及任意一期的销售发票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的不得分。
5售后服务(10分)(1)售后响应时间(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承诺服务响应时间,响应时间在12小时之内的得2分,响应时间在12-24小时之间的得1分,超过24小时的不得分。(2)售后服务方案(6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维护人员和机构等情况,售后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质保养护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等;对售后服务承诺的保障措施,售后人员安排是否合理等进行评价(0-6分)。(3)本项目基础免费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3年的不得分),每增加1年的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质保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货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能力、对本项目的供货方案、运输装卸方案、合理化建议、应急供货能力等进行评价。1)供货组织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组织实施方案、调试方案,由评委在0-3分之间独立评价。 2)运输装卸方案:根据投标人的具体运输装卸实施方案,拟投入的车辆、机械设备等配备情况、预案是否完善等情况,由评委在0-3分之间独立评价。3)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工艺理解和合理化建议,由评委在0-2分之间独立评价。4)应急供货能力:在招标人急需供货的情况下或环保等因素影响供货的情况下,投标人对此是否具备应急供货的能力以及具体的处理措施、方案,是否具有实质性的承诺等情况,由评委在0-2分之间独立评价。

三、商务标评审(50分)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01万元。
2、确定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3、确定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商务标评审办法为: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取值范围为95%、96%、97%、98%,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系统中随机抽取。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5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0.6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0.9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备注:(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评委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推荐有排序的1-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委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最高得分出现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注:若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按评标委员会推荐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5、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项目名称)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件粘贴处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附件三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
传 真网 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企业设计资质证书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万元)其中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附件四
投标信用承诺书
致:如东欣城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你方的(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
1、我单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2、我单位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我单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我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没有弄虚作假。
5、我单位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绝无借资质挂靠、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6、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
7、我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只在本单位受聘和执业。
8、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你方和监管部门的处罚。
我方承诺: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承诺,愿意接受任何处罚,包括同意你方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将我方列入黑名单,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封面)(项目名称)
技术标文件
日期:年月日
一、设计方案
*1.技术响应
*2.售后服务
*3.供货方案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资信业绩
*1.综合实力
*2.商务响应
*3.类似业绩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封面)(项目名称)
商务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五
二、投标报价一览表
序号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品牌综合单价(元)合价(元)
1
投标总价: (大写) (小写)

注: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含供货、运输、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万元,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预算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以上数量×综合单价=合价;合价之和等于投标总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合同条款及格式
设备采购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1.1.8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合同当事人
1.1.2.1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合同价格
1.1.3.1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同设备的确认。
1.1.10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工程
1.1.13.1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6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联络
1.5.1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1.5.1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1.5.1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联合体
1.6.1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1.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合同价格与支付
3.1合同价格
3.1.1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余款在质保期满(质保期按中标人承诺的为准)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注:卖方申请付款时须出具书面付款申请,同时提供现行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3.3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1.1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2.1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3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4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包装
5.1.1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标记
5.2.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运输
5.3.1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7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设备启运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卖方在根据第5.3.3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交付
5.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开箱检验
6.1.1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
(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3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
6.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安装、调试
6.2.1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考核
6.3.1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次考核。
6.3.3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6.3.5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6.4验收
6.4.1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在考核结束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12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12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6.4.1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6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6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6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6.4.1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在第6.4.2项和第6.4.3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14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6.4.5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7.技术服务
7.1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3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7.4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质量保证期
8.1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36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6.4.2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36个月。在合同第6.4.3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36个月。
8.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8.3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在合同第6.4.2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12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12个月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在合同第6.4.3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6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6个月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在第8.4款和第8.5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14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9.质保期服务
9.1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7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2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保证
11.1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权利。
11.4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或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知识产权
12.1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
12.3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8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违约责任
14.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5.合同的解除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3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3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14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不可抗力
16.1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8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16.3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40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
1.交货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供货、调试(具体供货时间根据买方订单确定)。
2.质保期:年。
3.付款:由买方(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付款。
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余款在质保期满(质保期按中标人承诺的为准)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注:卖方申请付款时须出具书面付款申请,同时提供现行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4.履约保证金
卖方须在合同签订前向买方(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缴纳人民币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供货结束并验收合格、在供方出具书面申请后一个月内扣除相关违约金后退还。
5.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应提请南通仲裁委员会按其规则进行仲裁。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供货要求;
(7)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
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卖方:(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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