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改造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通市 | 采购单位 |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改造工程(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改造工程(二次)
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电子招标 智能评标)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改造工程(二次)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拟通过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花苑;
2、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4、工程质量:合格;
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二、标段划分:
三、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3.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且无在建工程;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8、请投标人登录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xe.hmdzzw.cn)-供应商入口—账号登陆—立即注册(注册后完善企业信息并提交审核)、同时下载绑定标证通,再进行登录、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等内容。
标证通办理指南: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交易服务-CA互认-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手册: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服务指南-办事指南;该项目为新系统如有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软件公司:技术咨询电话0512-58188106。
注意:标证通ca证书申领审批需要时间,请投标单位在第一时间进行申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供应商入口—账号登陆—立即注册(注册后完善企业信息并提交审核)、同时下载绑定标证通(具体操作详见交易服务-CA互认-帮助中心【新点标证通】操作手册等),再进行登录、报名,报名后在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已经在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注册并绑定标证通的投标人,直接登录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供应商入口进行报名,未备案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进行注册,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1日14时00分,电子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系统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内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xe.hmdzzw.cn)”网上。
八、其他事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联系方式
附件: 招标文件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改造工程(二次).docx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
改造工程(二次)
(资格后审电子招标智能评标)
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A3206142026091807
标段编号:A3206142026091807001001
招标人: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09日
第1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现采用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2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
1.3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1.4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已具备施工条件。
(2)施工用水、电: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3)场内外道路:施工便道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4)招标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招标人不提供现场办公条件,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并承担费用。
说明: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应采取的措施方案,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
2.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2.3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2.4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满足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条件(具体详见第八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在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供应商入口—账号登陆—立即注册(注册后完善企业信息并提交审核)、同时下载绑定标证通(具体操作详见交易服务-CA互认-帮助中心【新点标证通】操作手册等),再进行登录、报名下载文件。
标证通办理指南: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交易服务-CA互认-帮助中心及限额平台首页-服务指南-“标证通”办理指南操作手册。
3.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照3000元计取,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即交代理机构。
3.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本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
第1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2章、评标办法;
第3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4章、工程量清单;
第5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第6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8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
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全部在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供应商入口登录报名下载,请投标单位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在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供应商入口登录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在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提出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在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交易公开—澄清/变更公告中发布。如解答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解答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但如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6.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交易公开—澄清/变更公告中发布。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人在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
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认真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无效投标。
8.投标文件均为电子形式在投标系统上传,包括下列8.1、8.2条内容,其中商务标包括以下8.1条,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以下8.2条;
8.1商务标【上传至系统中】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6)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请如实填报,作为标后管理跟踪检查的主要依据之一);
8.2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中附件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9.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0.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中。
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增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此款不适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不得修改)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免收取)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并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如中标后反悔,不愿意和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或者中标后将工程转包的,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13.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文件中有虚假材料;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3)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5)若经查实,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
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4.踏勘现场
14.1投标人可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自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15.注意事项:
15.1招标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投标单位须自行全面细致地考察本项目现场情况,以充分了解任何可能会影响到投标价格的事项,并在投标中给予充分考虑,如因投标供应商未进行现场考察导致工程量有增加时,其工程量不作调整,总费用不予调整。但结算时工程量核实增加时,可以调整,但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合同价;减少时,则按实扣减。
(四)投标报价
16.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一起阅读理解。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17.投标报价方式
17.1本工程投标报价为固定单价报价形式。如完成甲方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乙方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但工程量清单中的缺项、漏项内容如投标人在投标时未能及时提出,视为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工程量结算时不做调整)
18.投标报价计价方式
18.1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
19.招标控制价
19.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
19.2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招标控制价通知书等。
19.3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大写:壹拾壹万零伍佰捌拾捌元零角玖分(小写¥***.09)。
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0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20.1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
20.2下列项目由中标人负责,其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作为相关费用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1)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场地租用费用及二次搬运费用;
(2)施工临时(包括拆除工程)用水、用电、通讯等设施配套及设备费用;
(3)施工临时(包括拆除工程以外的)用地、道路、便道费用及拆除、恢复原样费用;
(4)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杂物垃圾清理等费用;
(5)各类大型机械退场、组拆费用及闲置费用;
(6)现场垃圾清运费及环境保护费用。
(7)根据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就本合同项下向承包人征收的所有税金及其他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摊入各工程细目的单价中。本工程税率为9%。
(8)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名义共同投保,保险费率及相关事项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承包人必须为其设备投保设备险、雇员(包括临时工和民工)投保人身意外事故险,此项保险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所报的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
(9)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建议书时,应仔细研究所投标段的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了解施工地点的地貌、地质、水文、气象等情况,制定周密的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人员、设备、材料、后勤保障及紧急处理措施等)及施工计划,以保证本合同工程的顺利施工,所需费用均应含入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招标人不再单独计列。
(10)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指示下,为本项目其他工程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含入所报的投标报价的单价或总额价内,招标人不再单独计列。
(11)对于标段中与既有内道路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施工时应保证施工和交通的安全。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单独计量和支付,包含在所报的投标报价内。如因承包人采取的措施不力,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12)合同实施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承包人应向路政、交警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取得其同意,作业时发生的安全设施费(临时标志和标牌等)以及施工交通安全组织管理所发生的人力、物力、财力及其他费用均包含在所报的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13)施工中涉及的管道开挖及其他相关的防护和加固措施费用均应包含在相关单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包含在所报的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现场可能存在的风险。
(14)承包人在施工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机械可能会对周边的房屋的影响,对周边房屋造成损坏的,应负责修复和赔偿,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15)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见工程建设标准和格式合同内容)
20.3本工程所用的材料(除甲供材外)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由投标人和材料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并承担全部责任。采购的材料品牌、品名、型号、规格、材质等必须经招标人及监理认可。材料必须到质检部门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如需)。
20.4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现场任何影响承包价之情况,根据现场情况考虑相应的施工方案,并将相关费用考虑在报价中,任何忽视、猜测、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等申请一律不予认可。
20.5投标人应该意识到,本招标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业主(含监理)管理。因此,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投标人,应充分估计这种正常的管理、配合、协调工作对本工程施工的一定影响,在本次报价中考虑相关费用,排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在以后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以该因素影响等作为工期延误和增加赶工费用的理由。
20.6其他投标报价编制要求,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2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212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21.3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1.4通过“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详见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交易服务-CA互认-帮助中心),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20.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23.开标
23.1开标时间、地点
23.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3.2开标程序
23.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3特殊情况处理
23.3.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23.3.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
24评标
24.1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4.2评标
24.2.1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4.2.2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4.2.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凡招标文件未明确的无效标条件,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24.2.3.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及其他文件中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4.2.3.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及其他文件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4.2.3.3如投标函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24.2.3.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4.2.3.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24.2.3.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24.2.3.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4.2.3.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24.2.3.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审查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24.2.3.10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
24.2.3.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4.2.3.12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24.2.3.13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24.2.3.14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24.2.3.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4.2.3.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4.2.3.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24.2.3.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4.2.3.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4.2.3.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4.2.3.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4.2.3.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4.2.3.23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4.2.3.24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24.2.3.25授权委托书有修改的。
24.2.3.2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
24.2.3.27投标供应商拟在建议品牌外自行选择品牌的,须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并同时提交该品牌设备在品牌、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采购单位建议品牌的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组织专家论证,确认该品牌设备符合本项目相关要求的,将由采购单位出具书面材料告知该投标人予以增加可选品牌,否则为无效投标。
24.4.评标结果公示
24.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24.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5.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
27.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授予合同
28.中标
28.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网上公示)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9.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不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0.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
31.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2.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相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八)关于投标人异议和投诉处理
33.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5.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侯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江苏建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南通市海门区中南世纪锦城56幢715室
3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招投标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应当予以驳回。
37.投诉(异议)参照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执行。
38.投诉(异议)人必须委托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指定的唯一委托代理人处理与投诉(异议)有关的一切事宜或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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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合理低价法)
评标程序:进行资格条件评审—商务标开标及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商务标的开标、评标。
(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等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三)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投标报价(100分)
1、设定投标招标控制价:随本工程招标文件在会员系统中同步发布。
2、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3、确定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不满7家时,A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7家或7家以上时,A为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14家或14家以上时,A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
则:评标基准价=A×K
K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商务标开启后,投标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可以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条件提出异议,但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不受该异议的影响。
4、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9分,每下浮1%扣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投标报价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项目最高限价×45%;
属于前述情形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如在投标文件中未发现相关佐证材料不能证明投标人的报价不属于异常低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6、如投标文件中被发现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五)确定中标候选排序:
1、按照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有效投标的投标人进行排序。
2、投标报价得分相同的投标,按下述规定进行排序:
(1)评审价低的排序靠前;
(2)如评审价也相同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早的排序靠前(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显示的文件送达时间为准)。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1、按照中标候选排序依次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备注:
1、第一中标候选人因异议、投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人因异议、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2、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投标资格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招标人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但有2家投标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评委判定这2家投标单位报价是否合理及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而确定中标候选人。否则,本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时,如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不变,且仅有1家有效响应投标,由评委对其报价是否合理进行判定后确定是否中标。
第三章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人):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改造工程(二次)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改造工程(二次)
项目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花苑
资金来源:
项目内容:详见清单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或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合格
四、签约合同价与支付方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2.支付方式:不设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审计结束付至审定价的90%,余款满24个月无质量问题的付清(不计息)。
双方一致确认以政府审计结论为双方工程款结算依据,并受政府审计报告约束,工程款的支付以乙方开具发票并交甲方财务入账为必要条件。乙方收取工程款应首先确保农民工工资100%足额发放。
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以上均不计息)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合同履约金退还手续(无息)。
乙方应对申报的竣工结算的真实性、正确性负责,乙方承担全部审计费。同时核减率在5%(含5%)-10%(不含10%)之间的,扣减审计结果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核减率在10%(含10%)-20%(不含20%)之间的,扣减审计结果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核减率在20%(含20%)-30%(不含30%)之间的,扣减审计结果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核减率在30%(含30%)以上的,扣减审计结果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乙方承担审计费,违约金由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直接扣除。政府审计期限为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一年六个月内完成政府审计。
五、竣工验收与结算
1.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按一般计税方法计价。乙方在投标时就可能存在的漏项、缺项没有异议,施工过程中增加的材料和人工视为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工程量结算时不调整。
2.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3.建设单位要求做法变更的项目,其综合单价根据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按投标下浮率下浮后进入结算,下浮率=1-(中标价-不下浮部分)/(招标控制价-不下浮部分)*100%。
4.优先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
5.工程结算时不考虑施工期间政策性调整以及市场风险。
6.所有材料检验、检测费由施工单位自理。
7.本工程措施费用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按规定需由甲方办理的证件在工程开工前由甲方负责办理完毕,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
3.甲方组织专业人员对乙方施工中每一道工序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乙方对本工程的施工安全负总责,承担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职责,如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计划。
3.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全部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
4.乙方应当详细了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的保护要求,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护;如果乙方单方造成上述损失发生时,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5.乙方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本工程所有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全部清运现场。
6.乙方应与乙方施工人员建立合法完善的聘雇关系,并缴纳足额的保险。
八、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本工程主要材料,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设计文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采购与保管,其中:
1.凡是采购文件中提供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乙方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之一品牌进行采购,但采购前应将拟用品牌型号的书面材料报告及样品报送甲方。
2.乙方自行采购材料的,应考虑使用国产中档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但采购前应将拟用品牌的型号的书面材料报告及样品报送甲方。
3.主要材料设备进场时要有质保书或出厂合格证,并已进行有关必要的检验或试验;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后须通知甲方验收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
4.在实际施工中,甲方可以无条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乙方无条件退货,如因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各项指标的材料,以及甲方未认可的材料,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若乙方不按上述要求采购材料,则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条款
1.本项目建设不得转包、擅自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乙方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有权直接在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出借资质给第三人挂靠签订合同的,如工程验收合格的已完成的应予计量工程量按80%计算工程款(折价补偿款),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在甲方发出要求复工的通知后,乙方未在通知的期限内复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工程总价20%支付违约金。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材料不符合招投标要求或者国家规定的,或乙方施工质量存在问题,经甲方指派的监督员发现的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已完成的经验收合格的应予计量的工程量按70%结算工程款。
4.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竣工,每天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500元,工程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已完成的经验收合格的应予计量的工程量按70%结算工程款。
5.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指令第三方施工,并从其结算价中扣除因由第三方施工所需费用的150%作为处罚。
乙方逾期所承担的违约金与其应承担的其他违约金可同时适用。
本合同签订后,任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需向守约方支付中标价的20%作为赔偿金。
6.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乙方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全程在场,出勤率不得低于80%,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无故缺勤。否则,甲方有权按1000元/人▪日予以处罚,在结算中累加扣罚,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
7.发包人有理由相信承包人已经无能力按期完成本项目或无诚意完成本工程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退场,由发包人将工程剩余部分另行招标发包给另外的承包单位。乙方已完成的经验收合格的应予计量的工程量按70%结算工程款。
8.甲方逾期付款的,按签订合同时一年期LPR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自然灾害及社会政治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
十一、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方各持叁份。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附件:
附件1:《乙方中标报价明细表》;
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3:《安全生产协议》。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2026年月日2026年月日
附件2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改造工程(二次)(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国务院第279号令规定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其中外墙弹性涂料为5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3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各分项工程保修期按本保修书第二条第1-6款执行,若分项工程保修期长于2年的,按分项规定执行;未明确的项目,保修期为2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维修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工程地点,确定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由承包人无偿负责维修并通过验收。如承包人无力或未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另行指派队伍维修,维修费用从承包人工程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补足。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2026年月日2026年月日
附件3
廉政合同
发包人(全称):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承包人(全称):
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廉政建设,保证设备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甲乙双方就加强合同采购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1双方权利和义务
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甲方义务
2.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人员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人员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2.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人员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2.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有关的设备配套材料供应等经济活动。
2.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设备配套材料供应商,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2.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
3乙方义务
3.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
3.4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主合同结束之日止。
7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作为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改造工程(二次)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4:
安全生产合同
甲方: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乙方:
为在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改造工程(二次)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健全。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悉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7.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8.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其余由甲方分送有关单位。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详见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如有)
详见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第六章工程建设标准
一、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
1、国家、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其他计价文件。
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本工程应按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三、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施工期间要注意周边环境,尽量避免对周围正常秩序和生活的影响。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工程
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1
单位性质:1
地址:1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1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1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单位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的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我方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年月日
三、投标函
:
(一)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日历天内竣工。
(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四)我单位拟派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人民币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日期:年月日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五、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六、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注:本表为必填,请投标人如实安排项目组成员。
第八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
一、总则
1.鉴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作为拟建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改造工程(二次)的招标人,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每个投标单位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一个标段提出资格审查。
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2中说明。
二、资格后审申请
4.资格审查将面向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企业。
5.投标单位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4条规定的资质条件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否则,按照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6.投标单位须提交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按资格审查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三、资格审查评审标准
8.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将依据投标单位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四、联合体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利益冲突
10.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0.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10.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0.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10.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六、资格审查文件的提交
11.投标单位应提交资格审查有关资料。
12.资格审查文件的编制:详见附件1。
13.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评标。
七、附件
14.《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确定具体的标准,随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单位都能了解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及评分标准。
15.《招标工程项目概况》由招标人进行逐项描述,随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同时发布。
16.相关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承诺,随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同时发布。
17.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视为已自行踏勘过现场,对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过周密的勘察和研究,充分了解本工程施工应采取的措施方案,已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根据现场情况作出相应的投标报价,任何忽视、猜测、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等申请一律不予认可,成交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一旦中标,被认为考察结果已充分体现在投标书中。若违反,愿意放弃收回保证金的权利,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附件1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本次投标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均需确保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附件2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花苑;
2、地质与地貌:长江冲积平原;
3、气候与水文:亚热带海洋性气侯;
4、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已具备;
二、工程描述
1、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改造工程(二次);
2、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一个标段,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工程;
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4、设计标准、规范简介:实施时,按本工程规定的有关设计、施工级验收规范执行。
附件3
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我公司参加“”(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投标的申请,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现我公司向贵单位慎重承诺:
拟派项目负责人从现在开始至本工程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被查实在此阶段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1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附件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那么我方愿意接受本招标文件第二条《投标人须知》第(九)条《投标企业诚信管理》的处理决定外,放弃收回投标保证金的权利,同时愿意接受被列为不诚信单位的处理、且12个月内不在海门区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投标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参与(项目名称)投标,我单位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参与投标的人员真实可信。所有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弄虚作假行为。
2、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
3、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绝无串标、围标行为。
4、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绝非兼职人员(即:执业证书注册在我单位,而实际工作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人员)。
5、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中标后,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办理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备案事宜。
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理或处罚,在处理或处罚期内,被拒绝投标的,愿意在海门区所有区镇限额平台停止参与投标,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投标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5
现场踏勘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参与(项目名称)投标,我单位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已充分重视和认真考察了现场,收集编制投标书和签订合同所需的有关信息,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现场的全部有关情况。一旦中标,应被认为考察结果已充分体现在投标书中。
若我单位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收回投标保证金的权利,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投标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6
标后履约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承诺,一旦我单位中标:
1、我单位绝不发生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
2、我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确定的人员一致;
3、我单位保证严格按投标文件中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数量进行配备;
4、我单位保证严格按履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5、我单位承诺绝不发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电子招标 智能评标)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改造工程(二次)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拟通过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花苑;
2、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4、工程质量:合格;
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二、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 | 合同估算价 (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等 级 |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改造工程(二次) | ***.09 | 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
三、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3.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且无在建工程;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8、请投标人登录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xe.hmdzzw.cn)-供应商入口—账号登陆—立即注册(注册后完善企业信息并提交审核)、同时下载绑定标证通,再进行登录、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等内容。
标证通办理指南: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交易服务-CA互认-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手册: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服务指南-办事指南;该项目为新系统如有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软件公司:技术咨询电话0512-58188106。
注意:标证通ca证书申领审批需要时间,请投标单位在第一时间进行申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供应商入口—账号登陆—立即注册(注册后完善企业信息并提交审核)、同时下载绑定标证通(具体操作详见交易服务-CA互认-帮助中心【新点标证通】操作手册等),再进行登录、报名,报名后在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已经在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注册并绑定标证通的投标人,直接登录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供应商入口进行报名,未备案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进行注册,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1日14时00分,电子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系统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内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xe.hmdzzw.cn)”网上。
八、其他事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 代理机构: | 江苏建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址: |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秀山西路581号? | 地 址: | 南通市海门区中南世纪锦城56幢715室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附件: 招标文件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改造工程(二次).docx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
改造工程(二次)
(资格后审电子招标智能评标)
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A3206142026091807
标段编号:A3206142026091807001001
招标人: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09日
第1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项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 1 | 工程名称 |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改造工程(二次) |
| 2 | 建设地点 |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花苑 |
| 3 | 建设规模 | 投资额约***.09元 |
| 4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 5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6 | 工期要求 | 总工期:20日历天 |
| 7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8 | 招标范围 | 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
| 9 | 工程报价方式 | 固定单价报价 |
| 10 | 投标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 6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1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免收取。 |
| 12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 |
| 13 | 招标控制价公布时间 | 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 |
| 14 | 投标文件份数 | 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三份使用CA系统打印出来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代理机构。 |
| 15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14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上传。 |
| 16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17 |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 | 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 |
| 18 | 开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投标人名称;(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并导入投标文件;(4)抽取相关系数(如有);(5)开标结束。 |
| 19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并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
| 20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前同时提交 |
| 21 | 招标代理人 | 单位名称:江苏建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海门区中南世纪锦城56幢715室联 系 人:***电 话:*** |
| 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0512-58188106),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审依据,开标当日,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进入登录页面,通过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进入登录页面,找到“网上开标”模块,根据操作手册执行。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6、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 ||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现采用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2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
1.3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1.4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已具备施工条件。
(2)施工用水、电: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3)场内外道路:施工便道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4)招标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招标人不提供现场办公条件,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并承担费用。
说明: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应采取的措施方案,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
2.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2.3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2.4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满足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条件(具体详见第八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在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供应商入口—账号登陆—立即注册(注册后完善企业信息并提交审核)、同时下载绑定标证通(具体操作详见交易服务-CA互认-帮助中心【新点标证通】操作手册等),再进行登录、报名下载文件。
标证通办理指南: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交易服务-CA互认-帮助中心及限额平台首页-服务指南-“标证通”办理指南操作手册。
3.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照3000元计取,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即交代理机构。
3.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本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
第1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2章、评标办法;
第3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4章、工程量清单;
第5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第6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8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
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全部在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供应商入口登录报名下载,请投标单位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在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供应商入口登录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在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提出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在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交易公开—澄清/变更公告中发布。如解答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解答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但如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6.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交易公开—澄清/变更公告中发布。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人在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
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认真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无效投标。
8.投标文件均为电子形式在投标系统上传,包括下列8.1、8.2条内容,其中商务标包括以下8.1条,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以下8.2条;
8.1商务标【上传至系统中】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6)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请如实填报,作为标后管理跟踪检查的主要依据之一);
8.2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中附件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9.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0.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中。
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增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此款不适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不得修改)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免收取)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并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如中标后反悔,不愿意和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或者中标后将工程转包的,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13.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文件中有虚假材料;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3)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5)若经查实,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
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4.踏勘现场
14.1投标人可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自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15.注意事项:
15.1招标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投标单位须自行全面细致地考察本项目现场情况,以充分了解任何可能会影响到投标价格的事项,并在投标中给予充分考虑,如因投标供应商未进行现场考察导致工程量有增加时,其工程量不作调整,总费用不予调整。但结算时工程量核实增加时,可以调整,但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合同价;减少时,则按实扣减。
(四)投标报价
16.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一起阅读理解。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17.投标报价方式
17.1本工程投标报价为固定单价报价形式。如完成甲方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乙方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但工程量清单中的缺项、漏项内容如投标人在投标时未能及时提出,视为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工程量结算时不做调整)
18.投标报价计价方式
18.1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
19.招标控制价
19.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
19.2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招标控制价通知书等。
19.3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大写:壹拾壹万零伍佰捌拾捌元零角玖分(小写¥***.09)。
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0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20.1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
20.2下列项目由中标人负责,其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作为相关费用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1)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场地租用费用及二次搬运费用;
(2)施工临时(包括拆除工程)用水、用电、通讯等设施配套及设备费用;
(3)施工临时(包括拆除工程以外的)用地、道路、便道费用及拆除、恢复原样费用;
(4)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杂物垃圾清理等费用;
(5)各类大型机械退场、组拆费用及闲置费用;
(6)现场垃圾清运费及环境保护费用。
(7)根据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就本合同项下向承包人征收的所有税金及其他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摊入各工程细目的单价中。本工程税率为9%。
(8)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名义共同投保,保险费率及相关事项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承包人必须为其设备投保设备险、雇员(包括临时工和民工)投保人身意外事故险,此项保险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所报的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
(9)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建议书时,应仔细研究所投标段的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了解施工地点的地貌、地质、水文、气象等情况,制定周密的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人员、设备、材料、后勤保障及紧急处理措施等)及施工计划,以保证本合同工程的顺利施工,所需费用均应含入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招标人不再单独计列。
(10)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指示下,为本项目其他工程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含入所报的投标报价的单价或总额价内,招标人不再单独计列。
(11)对于标段中与既有内道路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施工时应保证施工和交通的安全。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单独计量和支付,包含在所报的投标报价内。如因承包人采取的措施不力,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12)合同实施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承包人应向路政、交警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取得其同意,作业时发生的安全设施费(临时标志和标牌等)以及施工交通安全组织管理所发生的人力、物力、财力及其他费用均包含在所报的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13)施工中涉及的管道开挖及其他相关的防护和加固措施费用均应包含在相关单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包含在所报的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现场可能存在的风险。
(14)承包人在施工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机械可能会对周边的房屋的影响,对周边房屋造成损坏的,应负责修复和赔偿,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15)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见工程建设标准和格式合同内容)
20.3本工程所用的材料(除甲供材外)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由投标人和材料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并承担全部责任。采购的材料品牌、品名、型号、规格、材质等必须经招标人及监理认可。材料必须到质检部门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如需)。
20.4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现场任何影响承包价之情况,根据现场情况考虑相应的施工方案,并将相关费用考虑在报价中,任何忽视、猜测、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等申请一律不予认可。
20.5投标人应该意识到,本招标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业主(含监理)管理。因此,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投标人,应充分估计这种正常的管理、配合、协调工作对本工程施工的一定影响,在本次报价中考虑相关费用,排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在以后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以该因素影响等作为工期延误和增加赶工费用的理由。
20.6其他投标报价编制要求,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2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212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21.3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1.4通过“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详见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交易服务-CA互认-帮助中心),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20.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23.开标
23.1开标时间、地点
23.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3.2开标程序
23.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3特殊情况处理
23.3.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23.3.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
24评标
24.1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4.2评标
24.2.1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4.2.2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4.2.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凡招标文件未明确的无效标条件,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24.2.3.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及其他文件中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4.2.3.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及其他文件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4.2.3.3如投标函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24.2.3.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4.2.3.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24.2.3.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24.2.3.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4.2.3.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24.2.3.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审查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24.2.3.10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
24.2.3.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4.2.3.12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24.2.3.13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24.2.3.14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24.2.3.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4.2.3.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4.2.3.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24.2.3.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4.2.3.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4.2.3.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4.2.3.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4.2.3.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4.2.3.23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4.2.3.24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24.2.3.25授权委托书有修改的。
24.2.3.2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
24.2.3.27投标供应商拟在建议品牌外自行选择品牌的,须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并同时提交该品牌设备在品牌、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采购单位建议品牌的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组织专家论证,确认该品牌设备符合本项目相关要求的,将由采购单位出具书面材料告知该投标人予以增加可选品牌,否则为无效投标。
24.4.评标结果公示
24.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24.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5.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
27.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授予合同
28.中标
28.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网上公示)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9.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不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0.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
31.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2.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相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八)关于投标人异议和投诉处理
33.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5.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侯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江苏建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南通市海门区中南世纪锦城56幢715室
3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招投标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应当予以驳回。
37.投诉(异议)参照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执行。
38.投诉(异议)人必须委托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指定的唯一委托代理人处理与投诉(异议)有关的一切事宜或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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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合理低价法)
评标程序:进行资格条件评审—商务标开标及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商务标的开标、评标。
(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等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三)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投标报价(100分)
1、设定投标招标控制价:随本工程招标文件在会员系统中同步发布。
2、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3、确定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不满7家时,A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7家或7家以上时,A为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14家或14家以上时,A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
则:评标基准价=A×K
K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商务标开启后,投标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可以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条件提出异议,但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不受该异议的影响。
4、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9分,每下浮1%扣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投标报价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项目最高限价×45%;
属于前述情形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如在投标文件中未发现相关佐证材料不能证明投标人的报价不属于异常低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6、如投标文件中被发现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五)确定中标候选排序:
1、按照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有效投标的投标人进行排序。
2、投标报价得分相同的投标,按下述规定进行排序:
(1)评审价低的排序靠前;
(2)如评审价也相同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早的排序靠前(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显示的文件送达时间为准)。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1、按照中标候选排序依次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备注:
1、第一中标候选人因异议、投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人因异议、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2、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投标资格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招标人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但有2家投标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评委判定这2家投标单位报价是否合理及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而确定中标候选人。否则,本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时,如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不变,且仅有1家有效响应投标,由评委对其报价是否合理进行判定后确定是否中标。
第三章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人):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改造工程(二次)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改造工程(二次)
项目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花苑
资金来源:
项目内容:详见清单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或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合格
四、签约合同价与支付方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2.支付方式:不设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审计结束付至审定价的90%,余款满24个月无质量问题的付清(不计息)。
双方一致确认以政府审计结论为双方工程款结算依据,并受政府审计报告约束,工程款的支付以乙方开具发票并交甲方财务入账为必要条件。乙方收取工程款应首先确保农民工工资100%足额发放。
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以上均不计息)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合同履约金退还手续(无息)。
乙方应对申报的竣工结算的真实性、正确性负责,乙方承担全部审计费。同时核减率在5%(含5%)-10%(不含10%)之间的,扣减审计结果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核减率在10%(含10%)-20%(不含20%)之间的,扣减审计结果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核减率在20%(含20%)-30%(不含30%)之间的,扣减审计结果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核减率在30%(含30%)以上的,扣减审计结果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乙方承担审计费,违约金由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直接扣除。政府审计期限为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一年六个月内完成政府审计。
五、竣工验收与结算
1.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按一般计税方法计价。乙方在投标时就可能存在的漏项、缺项没有异议,施工过程中增加的材料和人工视为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工程量结算时不调整。
2.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3.建设单位要求做法变更的项目,其综合单价根据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按投标下浮率下浮后进入结算,下浮率=1-(中标价-不下浮部分)/(招标控制价-不下浮部分)*100%。
4.优先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
5.工程结算时不考虑施工期间政策性调整以及市场风险。
6.所有材料检验、检测费由施工单位自理。
7.本工程措施费用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按规定需由甲方办理的证件在工程开工前由甲方负责办理完毕,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
3.甲方组织专业人员对乙方施工中每一道工序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乙方对本工程的施工安全负总责,承担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职责,如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计划。
3.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全部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
4.乙方应当详细了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的保护要求,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护;如果乙方单方造成上述损失发生时,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5.乙方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本工程所有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全部清运现场。
6.乙方应与乙方施工人员建立合法完善的聘雇关系,并缴纳足额的保险。
八、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本工程主要材料,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设计文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采购与保管,其中:
1.凡是采购文件中提供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乙方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之一品牌进行采购,但采购前应将拟用品牌型号的书面材料报告及样品报送甲方。
2.乙方自行采购材料的,应考虑使用国产中档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但采购前应将拟用品牌的型号的书面材料报告及样品报送甲方。
3.主要材料设备进场时要有质保书或出厂合格证,并已进行有关必要的检验或试验;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后须通知甲方验收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
4.在实际施工中,甲方可以无条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乙方无条件退货,如因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各项指标的材料,以及甲方未认可的材料,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若乙方不按上述要求采购材料,则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条款
1.本项目建设不得转包、擅自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乙方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有权直接在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出借资质给第三人挂靠签订合同的,如工程验收合格的已完成的应予计量工程量按80%计算工程款(折价补偿款),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在甲方发出要求复工的通知后,乙方未在通知的期限内复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工程总价20%支付违约金。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材料不符合招投标要求或者国家规定的,或乙方施工质量存在问题,经甲方指派的监督员发现的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已完成的经验收合格的应予计量的工程量按70%结算工程款。
4.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竣工,每天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500元,工程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已完成的经验收合格的应予计量的工程量按70%结算工程款。
5.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指令第三方施工,并从其结算价中扣除因由第三方施工所需费用的150%作为处罚。
乙方逾期所承担的违约金与其应承担的其他违约金可同时适用。
本合同签订后,任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需向守约方支付中标价的20%作为赔偿金。
6.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乙方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全程在场,出勤率不得低于80%,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无故缺勤。否则,甲方有权按1000元/人▪日予以处罚,在结算中累加扣罚,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
7.发包人有理由相信承包人已经无能力按期完成本项目或无诚意完成本工程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退场,由发包人将工程剩余部分另行招标发包给另外的承包单位。乙方已完成的经验收合格的应予计量的工程量按70%结算工程款。
8.甲方逾期付款的,按签订合同时一年期LPR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自然灾害及社会政治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
十一、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方各持叁份。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附件:
附件1:《乙方中标报价明细表》;
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3:《安全生产协议》。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2026年月日2026年月日
附件2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改造工程(二次)(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国务院第279号令规定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其中外墙弹性涂料为5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3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各分项工程保修期按本保修书第二条第1-6款执行,若分项工程保修期长于2年的,按分项规定执行;未明确的项目,保修期为2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维修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工程地点,确定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由承包人无偿负责维修并通过验收。如承包人无力或未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另行指派队伍维修,维修费用从承包人工程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补足。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2026年月日2026年月日
附件3
廉政合同
发包人(全称):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承包人(全称):
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廉政建设,保证设备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甲乙双方就加强合同采购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1双方权利和义务
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甲方义务
2.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人员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人员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2.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人员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2.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有关的设备配套材料供应等经济活动。
2.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设备配套材料供应商,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2.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
3乙方义务
3.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
3.4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主合同结束之日止。
7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作为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改造工程(二次)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4:
安全生产合同
甲方: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乙方:
为在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改造工程(二次)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健全。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悉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7.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8.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其余由甲方分送有关单位。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详见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如有)
详见海门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第六章工程建设标准
一、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
1、国家、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其他计价文件。
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本工程应按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三、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施工期间要注意周边环境,尽量避免对周围正常秩序和生活的影响。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工程
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1
单位性质:1
地址:1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1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1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单位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的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我方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年月日
三、投标函
:
(一)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日历天内竣工。
(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四)我单位拟派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人民币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日期:年月日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五、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 别产 地 | 制 造年 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MH) | 备注 |
六、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 机构 | 项目工程师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 |
| 总部 | 项目主管 | ||||
| 现场 | 项目负责人 | 本栏填写内容为岗位证书编号(必填) | |||
| 技术负责人 | 本栏填写内容为岗位证书编号(必填) | ||||
| 施工员 | 本栏填写内容为岗位证书编号(必填) | ||||
| 质量员 | 本栏填写内容为岗位证书编号(必填) | ||||
| 安全员 | 本栏填写内容为岗位证书编号(必填) | ||||
注:本表为必填,请投标人如实安排项目组成员。
第八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
一、总则
1.鉴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作为拟建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改造工程(二次)的招标人,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每个投标单位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一个标段提出资格审查。
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2中说明。
二、资格后审申请
4.资格审查将面向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企业。
5.投标单位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4条规定的资质条件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否则,按照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6.投标单位须提交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按资格审查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三、资格审查评审标准
8.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将依据投标单位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四、联合体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利益冲突
10.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0.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10.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0.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10.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六、资格审查文件的提交
11.投标单位应提交资格审查有关资料。
12.资格审查文件的编制:详见附件1。
13.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评标。
七、附件
14.《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确定具体的标准,随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单位都能了解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及评分标准。
15.《招标工程项目概况》由招标人进行逐项描述,随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同时发布。
16.相关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承诺,随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同时发布。
17.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视为已自行踏勘过现场,对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过周密的勘察和研究,充分了解本工程施工应采取的措施方案,已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根据现场情况作出相应的投标报价,任何忽视、猜测、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等申请一律不予认可,成交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一旦中标,被认为考察结果已充分体现在投标书中。若违反,愿意放弃收回保证金的权利,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附件1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提供法人营业执照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2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提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 3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 4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 提供电子证照或者纸质证照(如果纸质证照已经停止使用的,应当提供电子证照)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2023】第 26 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等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旧版电子证照已停止使用,请使用新版证照,同时企业诚信库内信息也及时上传更新。 |
| 5 | 拟派项目负责人取得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提供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 |
| 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6年8月社会养老保险清单 | 实行网上打印人员社保参保证明的地区,此次投标可以使用打印件或网上截图(二维码保险可查询) | ||
| 7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
| 8 | 诚信承诺 | 提供经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
| 9 | 现场踏勘承诺 | 按现场踏勘承诺书执行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 |
| 10 | 标后履约承诺 | 按标后履约承诺书执行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 |
| 11 | 投标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查询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资格审查作不通过。 |
| 注1: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智能评标:电子智能评标系统根据系统上传的资格审查电子文件相关材料进行自动评审,电子交易平台专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封面”、“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资料”、“项目管理机构资料”、“投标一览表”等,投标人仔细填写、填全,做好投标人资质等级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等相关链接,凡系统中没有完整体现的或系统未链接到的,电子智能评标系统会自动视为缺项,引起的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注2:系统中的“资格审查资料”“项目管理机构资料”务必做好相对应专业链接!注3:所有上传资料均需原件彩色扫描件。注4:请将第1至11项上传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文件中。注5:软件公司技术咨询电话0512-58188106 | |||
本次投标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均需确保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附件2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花苑;
2、地质与地貌:长江冲积平原;
3、气候与水文:亚热带海洋性气侯;
4、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已具备;
二、工程描述
1、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长秀护理院消防改造工程(二次);
2、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一个标段,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工程;
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4、设计标准、规范简介:实施时,按本工程规定的有关设计、施工级验收规范执行。
附件3
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我公司参加“”(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投标的申请,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现我公司向贵单位慎重承诺:
拟派项目负责人从现在开始至本工程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被查实在此阶段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1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附件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那么我方愿意接受本招标文件第二条《投标人须知》第(九)条《投标企业诚信管理》的处理决定外,放弃收回投标保证金的权利,同时愿意接受被列为不诚信单位的处理、且12个月内不在海门区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投标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参与(项目名称)投标,我单位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参与投标的人员真实可信。所有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弄虚作假行为。
2、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
3、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绝无串标、围标行为。
4、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绝非兼职人员(即:执业证书注册在我单位,而实际工作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人员)。
5、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中标后,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办理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备案事宜。
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理或处罚,在处理或处罚期内,被拒绝投标的,愿意在海门区所有区镇限额平台停止参与投标,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投标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5
现场踏勘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参与(项目名称)投标,我单位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已充分重视和认真考察了现场,收集编制投标书和签订合同所需的有关信息,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现场的全部有关情况。一旦中标,应被认为考察结果已充分体现在投标书中。
若我单位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收回投标保证金的权利,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投标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6
标后履约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承诺,一旦我单位中标:
1、我单位绝不发生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
2、我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确定的人员一致;
3、我单位保证严格按投标文件中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数量进行配备;
4、我单位保证严格按履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5、我单位承诺绝不发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