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陵区小秦淮河片区排水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广陵区小秦淮河片区排水综合整治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陵区小秦淮河片区排水综合整治工程-盐阜东路(国庆路-泰州路)监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陵区小秦淮河片区排水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广陵区小秦淮河片区排水综合整治工程-盐阜东路(国庆路-泰州路)监理 (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GLFFJSZ2026090004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陵区小秦淮河片区排水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广陵区数据局 以 扬广数投管[2026]5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广陵区小秦淮河片区排水综合整治工程-盐阜东路(国庆路-泰州路)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广陵区小秦淮河片区排水综合整治工程-盐阜东路(国庆路-泰州路)监理
2.2 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
2.3 工程类型:市政公用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盐阜东路(国庆路~泰州路)全长1134米,西起国庆路,东至泰州路。本次道路改造标准断面为:人行道3m+混行车道11m+人行道3m=17m。采用次干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为40km/h。本次拟对盐阜东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排水管道总长度约1.4km,管径DN300-DN1000。同步对盐阜东路沿线景观绿化进行提升改造。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51.01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广陵区小秦淮河片区排水综合整治工程-盐阜东路(国庆路-泰州路)EPC工程总承包施工全过程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7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工期60日历天),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以委托人开工令为准。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3.4.2其他:现场监理人员数量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4人。
a、总监理工程师1人;
b、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公路施工与养护、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c、监理员2人。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其中投标报价52分,监理方案24分,项目监理机构10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8分,类似工程业绩6分。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9月 24 日 0 时 0 分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 23 时 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23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6月至2026年8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监);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8.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8.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 ”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8.4、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8.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8.6、因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
8.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健民路15号江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汶河北路65号二楼
大厦9楼909室
联系人: *** 联系人: 杨小新、陈静云
电话: *** 电话: 18652798268、18605219603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陈静云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225000 邮编: 225000
电子邮箱:396759638@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扬州市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4-82887197
10.3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陈静云 联系电话:18605219603,通讯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汶河北路65号二楼;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扬州市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14-82887197。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 ”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GLFFJSZ2026090004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陵区小秦淮河片区排水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广陵区数据局 以 扬广数投管[2026]5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广陵区小秦淮河片区排水综合整治工程-盐阜东路(国庆路-泰州路)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广陵区小秦淮河片区排水综合整治工程-盐阜东路(国庆路-泰州路)监理
2.2 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
2.3 工程类型:市政公用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盐阜东路(国庆路~泰州路)全长1134米,西起国庆路,东至泰州路。本次道路改造标准断面为:人行道3m+混行车道11m+人行道3m=17m。采用次干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为40km/h。本次拟对盐阜东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排水管道总长度约1.4km,管径DN300-DN1000。同步对盐阜东路沿线景观绿化进行提升改造。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51.01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广陵区小秦淮河片区排水综合整治工程-盐阜东路(国庆路-泰州路)EPC工程总承包施工全过程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7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工期60日历天),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以委托人开工令为准。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3.4.2其他:现场监理人员数量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4人。
a、总监理工程师1人;
b、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公路施工与养护、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c、监理员2人。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其中投标报价52分,监理方案24分,项目监理机构10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8分,类似工程业绩6分。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项目监理机构最低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2分 监理方案:24分 项目监理机构:10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类似工程业绩:6分 其他: /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四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后,由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后由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后由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2.2.3(1) | 投标报价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每高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52分 | |||
| 2.2.3(2) | 监理方案 |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 监理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1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 分。 |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页数要求 | 分值 | |||
| √质量控制方案 | 对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分 | 不超过 100 页 | 5分 | |||
| √进度控制方案 | 对进度控制方案进行评分 | 5分 | ||||
| √投资控制方案 | 对投资控制方案进行评分 | 4分 | ||||
| √安全控制方案 | 对安全控制方案进行评分 | 4分 |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对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进行评分 | 4分 | ||||
| √其他: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监理控制措施进行评分 | 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监理控制措施进行评分 | 2分 | ||||
| 2.2.3 (3) | 项目监理机构 | 总监理工程师 | 1.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执业年限为5年及以上的得2分,执业年限在 5 年(不含)以下的得 1 分。(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年限以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上批准日期至开标当日日期止为准)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注:以上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 | 4分 |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1.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有1人次得 2 分,最高2分; 2.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有1人次得 2 分,最高2分; 3.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有1人次得 2 分,最高2分。 注:以上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06月至2026年08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专业监理工程师);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否则不得分。 | 6分 | ||||
| 2.2.3 (4)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 | 本工程需配备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回弹仪、测距仪、钢筋位置测定仪、涂层测厚仪、激光投线仪; 1、以上设备齐全的得8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同时提供自有设备购买发票、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或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8分 | |||
| 2.2.3 (5) | 类似工程业绩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有1个得1分,最高4分。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拟投入的项目总监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有1个得2分,最高2分。 企业业绩与总监业绩不重复计分,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 (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为包含工程监理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予以认可。 | 6分 | |||
| 2.2.3 (6) | 其他 | / | /分 |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9月 24 日 0 时 0 分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 23 时 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23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6月至2026年8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监);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8.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8.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 ”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8.4、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8.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8.6、因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
8.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健民路15号江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汶河北路65号二楼
大厦9楼909室
联系人: *** 联系人: 杨小新、陈静云
电话: *** 电话: 18652798268、18605219603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陈静云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225000 邮编: 225000
电子邮箱:396759638@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扬州市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4-82887197
10.3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陈静云 联系电话:18605219603,通讯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汶河北路65号二楼;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扬州市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14-82887197。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 ”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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