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初步设计文件: 25 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 分项目管理机构: 2 分工程业绩: 3 分其他评分因素: / 分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工程总承包报价: 61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一: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方法二: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作为评标基准价。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
| 2.2.4(1) | 1.1初步设计文件(25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 1.设计说明书(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 2.总平面设计(4分) |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4.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情况及场地实勘,合理布置,保证改造部分与保留部分密切结合,具备可操作的落地性。 |
| 3.建筑设计(4分) |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4.建筑设计须满足与方案契合严密、设计完整度高且与项目实际情况相符; |
| 4.结构设计(3分) |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要求。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
|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总分4分) |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4.设备设计须满足与方案契合严密、设计完整度高且与项目实际情况相符。 |
| 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
|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
| 8.经济分析(1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
| 9.设计深度(1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
| 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 “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
| 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1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9分) | □方法一: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方法二: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2分)(篇幅不得超过 50 页)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采购管理方案(1分)(篇幅不得超过 50 页)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篇幅不得超过50 页)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篇幅不得超过50 页)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篇幅不得超过50 页)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篇幅不得超过50 页)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篇幅不得超过50 页)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注: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2.篇幅要求:?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篇幅不超过 50 页,每超过 1 页的,扣 0.1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100 页,每超过 1 页的,扣 0.1分。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 2.2.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情况及取得的专业类别、技术职称级别、岗位证书、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一定的标准进行评分。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得0.6分。2.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得0.2分;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得0.2 分;3.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得0.5分;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得0.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注:1、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员工,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职称证书上须注明专业,如没有注明专业的,须提供职称评审表。3、上述人员第二代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施工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均须链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全省统一主体库,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4、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兼任的均不得分。 |
| 2.2.4(5) | 工程业绩(3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自 2016 年 9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完成过单项合同额1500 万元(含)及以上与海洋馆、主题乐园、文化旅游行业相关的类似业绩。 每提供 1个业绩得 1 分,限评 1 个,本项最多得 1 分。说明:(1)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本项只对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加分;(2)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 (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工程造价或建安费为准(如合同中未载明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3)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委托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工程造价或建安费为准(如合同中未载明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4)投标人提供类似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 0.8;提供类似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 0.7;提供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参与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5)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投标人评分项业绩不可以重复。(6)投标人评分业绩与项目经理评分业绩不可重 复。(7)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 自2016年9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完成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含)及以上与海洋馆、主题乐园、文化旅游行业相关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限评1个,本项最多得2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说明: (1)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 (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工程造价或建安费为准(如合同中未载明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2)投标人评分业绩与项目经理评分业绩不可重复。注:1.类似工程设置要求见《使用指南》。2.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其他不予认可的情形见《使用指南》。 |
| 评标的其他要求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分/评审标准 |
| 4.1.3 | 设计文件合格分 | 合格分: 15分 |
| 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 7 名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4.1.4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 □不带入 |
| 定标程序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 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5人及以上 |
| 5.2.1 | 定标标准 | 详见第三章5.2定标标准 |
| 5.3.1 | 定标方法 |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