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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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宿迁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泗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宿迁锦德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泗洪县衡山路北延(太湖西路-扬子江西路)建设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一)
泗洪县衡山路北延(太湖西路-扬子江西路)建设工程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9666001001
江苏省泗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泗洪县衡山路北延(太湖西路-扬子江西路)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泗洪经开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洪县衡山路北延(太湖西路-扬子江西路)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泗洪经济开发区城北现代工业生产片区西北部
1.2 工程规模:太湖西路至扬子江西路,建设里程0.418km,具体做法及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最高投标限价为11381056.00元。
1.3 工 期:18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 10%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施工期间完成工程量的5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40%,完成工程量的8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6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 97%,余款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泗洪县衡山路北延(太湖西路-扬子江西路)建设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3.1评标入围标准
3.1.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3.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三(均值入围法)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3.1.3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具体细则: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7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8家,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15家,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等情形而改变。
3.2 评分办法
3.2.1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100分。
3.2.2投标报价 100 分: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95%(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 ~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为88%~100%)。
说明:1、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4、有效投标文件指评审入围后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5、经济标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4.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自2024年09月17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自2025年09月17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6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社会养老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7 本工程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8.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9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10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 09:00至2026年9月23日 18:00。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5.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共同获取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dl/027002/tradePlate.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9 月29日 09:3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6.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6.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其他要求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9.异议、投诉渠道
9.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9.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3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4 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江苏省泗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电 话:***
10.2招标代理机构:宿迁锦德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泗洪县瑞丰翡翠城西南角三楼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公告(二)
泗洪经开区电子产业园
东区动力房建设工程
招标编号:SHX-ZB-2026-01560
泗洪县中展实业有限公司的泗洪经开区电子产业园东区动力房建设工程已经泗洪经开备〔2026〕2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洪经开区电子产业园东区动力房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泗洪经济开发区
1.2 工程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门窗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控制价为***.62 元。
1.3 工 期:5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工程量完成50%时,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量完成80%时,付合同价款的6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价经审核后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余款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经开区电子产业园东区动力房建设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对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起,上述情形不因其之后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认定结果。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对投标人的资格、承诺等审查等统一以投标声明及承诺函(2)为准,评标委员会不再对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给定模板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9月17日9:00至2026年9月21日18:00登录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http://www.sihongggzy.com/#/)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88元,售后不退。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交易指南查看办理。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9月24日 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http://www.sihongggzy.com/#/)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中展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泗洪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钟祥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泗洪县永昌财富广场4楼4007室
联系人:许爽
电 话:18360160420
来源丨规建局
编校丨组宣部
签发丨蒋 乐
泗洪县衡山路北延(太湖西路-扬子江西路)建设工程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9666001001
江苏省泗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泗洪县衡山路北延(太湖西路-扬子江西路)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泗洪经开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洪县衡山路北延(太湖西路-扬子江西路)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泗洪经济开发区城北现代工业生产片区西北部
1.2 工程规模:太湖西路至扬子江西路,建设里程0.418km,具体做法及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最高投标限价为11381056.00元。
1.3 工 期:18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 10%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施工期间完成工程量的5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40%,完成工程量的8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6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 97%,余款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泗洪县衡山路北延(太湖西路-扬子江西路)建设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3.1评标入围标准
3.1.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3.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三(均值入围法)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3.1.3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具体细则: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7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8家,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15家,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等情形而改变。
3.2 评分办法
3.2.1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100分。
3.2.2投标报价 100 分: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95%(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 ~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为88%~100%)。
说明:1、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4、有效投标文件指评审入围后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5、经济标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4.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自2024年09月17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自2025年09月17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6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社会养老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7 本工程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8.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9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10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 09:00至2026年9月23日 18:00。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5.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共同获取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dl/027002/tradePlate.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9 月29日 09:3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6.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6.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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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9.异议、投诉渠道
9.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9.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3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4 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江苏省泗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电 话:***
10.2招标代理机构:宿迁锦德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泗洪县瑞丰翡翠城西南角三楼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公告(二)
泗洪经开区电子产业园
东区动力房建设工程
招标编号:SHX-ZB-2026-01560
泗洪县中展实业有限公司的泗洪经开区电子产业园东区动力房建设工程已经泗洪经开备〔2026〕2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洪经开区电子产业园东区动力房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泗洪经济开发区
1.2 工程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门窗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控制价为***.62 元。
1.3 工 期:5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工程量完成50%时,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量完成80%时,付合同价款的6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价经审核后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余款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经开区电子产业园东区动力房建设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对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起,上述情形不因其之后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认定结果。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对投标人的资格、承诺等审查等统一以投标声明及承诺函(2)为准,评标委员会不再对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给定模板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9月17日9:00至2026年9月21日18:00登录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http://www.sihongggzy.com/#/)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88元,售后不退。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交易指南查看办理。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9月24日 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http://www.sihongggzy.com/#/)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中展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泗洪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钟祥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泗洪县永昌财富广场4楼4007室
联系人:许爽
电 话:18360160420
来源丨规建局
编校丨组宣部
签发丨蒋 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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