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连云渔港经济区绿色渔港项目施工

所属地区:江苏连云港市 发布日期: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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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连云港市 采购单位 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连云渔港经济区绿色渔港项目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连云渔港经济区绿色渔港项目施工(项目名称) 连云渔港经济区绿色渔港项目施工(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HXJY111000106282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渔港经济区绿色渔港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连云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连区数备(202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渔港经济区绿色渔港项目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连云渔港经济区绿色渔港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街道办事处-西连岛村-小西山。
2.3 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设施1项、雨污水收集及分流设施1项、供电照明设施1项、公共厕所、绿化等。
2.4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及要求,等级为合格;
2.5 工程规模:包括污水处理设施1项、雨污水收集及分流设施1项、供电照明设施1项、公共厕所、绿化等。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379.946846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连云渔港经济区绿色渔港项目施工总承包,新建公共厕所一座,含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及给排水、电气、通风等配套工程;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一座,包含设备基础及工艺管道等;室外配套工程,含场地硬化、道路、围墙、给排水管网、强弱电管线等;绿化工程,含种植土回填、乔灌木及地被植物栽植、养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9 工期: 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有效的),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的);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进行查询获取,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4)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2026年3月至投标截止当天)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如有)、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5]181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5]182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8)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执行【2023】11号文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
(9)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口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口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  /  %及以上的企业中标,须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有效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2026年3月至投标截止当天)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7)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承诺书;
注: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评标办法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评分采用百分制,评标过程中,造价数据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有效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由评标委员会做竞争性判断);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推荐,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推荐。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一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以下 方法×、方法×中在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
□是。☑否。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 10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报价: 88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其他: /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在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5%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  /  ,每超过1页的,扣  /  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80 页,每超过1页的,扣  0.1  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答辩程序及方法:①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答辩资格;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否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拒绝项目负责人答辩);③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暗标(闭卷考试)形式,答辩人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工程资料,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④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⑤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⑦项目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超过30分钟)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地点为: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滨大道2号阳光国际中心D座17楼。
特别提醒:若项目负责人答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4. 无效标条款中相应条款处理。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
不超过 5 页
 2 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
不超过 4 页
 2 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
不超过 10  页
 1 分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 10  页
 1 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        
不超过  / 页
 / 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        
不超过 28  页
 2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        
不超过  / 页
 / 分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不超过  / 页
 / 分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投标制作工具无需提供答辩材料
 2 分
□其他(≤2分):      /                     
(注:根据发包内容自行填写,并明确评分要点。)
不超过 /  页
 / 分
2.3.4(2)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1)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2)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1)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须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的截图,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2)工程造价以签约合同上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
(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评标方法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计取。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2 分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8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88 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6年09月03日至2026年09月10日(北京时间)。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州湾专区https://haizhouwan.etrading.c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3日 09 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远程不见面交易要求)
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远程开标会。
8.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含综合单价分析表)。纸质投标文件为上传系统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胶装生成,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标书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投标人需存档的请另行准备。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 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新点软件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0512-58188503
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 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8.5本招标文件备选条款项下,已勾选(☑)的内容为本项目适用条款,未勾选(□)的内容本次招标不适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海州湾专区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阳光国际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6室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项目负责人:金培莲
邮编:222042
传真:/
电子邮箱:ZLFZB3716@163.com
邮编:222000
 
电子邮箱:329760534@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连云港市连云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0701551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异议提出;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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