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崇川区智慧城市三维数字孪生(数字地图)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南通市 发布日期:2026-09-04

【招标公告】崇川区智慧城市三维数字孪生(数字地图)服务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通市 采购单位 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崇川区智慧城市三维数字孪生(数字地图)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崇川区智慧城市三维数字孪生(数字地图)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交采购响应文件。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采购人所需崇川区智慧城市三维数字孪生(数字地图)服务项目项目组织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HH2026020(JC10) 。
2.项目名称:崇川区智慧城市三维数字孪生(数字地图)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人民币34万元/年。
5.最高限价:人民币34万元/年。
6.采购需求:采购人拟面向全区智慧城市、区域社会治理及其他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提供统一空间地理信息的服务,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度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且采购人通知服务之日起计的12个月。
(2)三年服务总周期仅为合作框架约定,每一年度合同相互独立,不构成采购人必须逐年续签的承诺。年度服务综合评价合格、财政预算落实到位前提下,采购人可根据当年工作需求、市场情况自主决定是否与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供应商本年度存在违约情形、服务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直接不再续签后续年度合同,并可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服务期内,如本项目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等发生实质性变更,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协商一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继续履行合同或提前终止合同;合同提前终止的,双方应就已完成服务及费用结算妥善处理完毕,同时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新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栏内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四、采购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9月16日14时00分。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永兴大道388号(好盈国际能源中心)2幢6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9月16日14时00分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永兴大道388号(好盈国际能源中心)2幢6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竞争性采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响应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启活动模式:现场参与。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供应商对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审方法、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对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
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2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永兴大道388号(好盈国际能源中心)2幢6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8。
九、附件
1.采购人信用承诺书。
2.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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