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申报通知|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卫生健康委2026年度医学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招标信用】申报通知|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卫生健康委2026年度医学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6年度医学科研项目申报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医学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9.24截止)
重点支持领域及方向
(一)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及其他公共卫生关键技术研究
1.新发突发重大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精准鉴定、快速筛查与诊断、监测预警和疾病流行途径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识别、分析评价和应急处置关键技术研究。
2.围绕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新型诊断技术和综合治疗方案、预防与干预技术研究。职业病防治等关键技术及干预方案研究。
3.可能引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媒介和药物抗性监测以及输入性传染源传播风险评估等技术研究;媒介生物与相关传染病预警与防控技术研究;寄生虫相关健康风险因素精准识别及控制技术研究。
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与生物安全保障、抑制细菌耐药性的新型抗菌技术、消毒与医院感染控制技术研究、血液与输血全链条关键技术研究等。
(二)严重危害健康的重大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
5.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神经疾病、精神疾病和肾脏疾病等重大慢性疾病的早期筛查、精准诊断、规范化治疗关键技术研究。
6.血液、免疫和消化系统疾病,以及眼耳鼻喉及口腔疾病、皮肤病、妇儿疾病及老年性疾病等领域常见多发病的防控关键技术和诊疗规范研究。
7.急危重症综合救治技术研究。围绕脓毒症、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等急危重疾病防控关键技术、早期预警评估,规范化诊疗关键技术研究。
8.罕见病防控技术与规范化诊疗关键技术研究。
9.中医药治疗重大疑难疾病和优势病种的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研究。
(三)临床前沿技术研究
10.免疫、代谢、个体发育、衰老调控、脑科学、微生态、心理认知、睡眠障碍等临床应用研究。
11.干、体细胞及其衍生物治疗,再生医学、基因治疗、免疫治疗、器官移植等前沿技术及其规模化制备、质量控制、靶向递送等临床转化应用研究。
12.医学人工智能、脑机接口、新型检测与成像、疾病早期发现、微创/无创治疗、纳米技术等前沿技术协同研究等。
(四)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关键技术与策略研究
13.儿童和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模式、健康风险防控策略研究,以及“体医融合”防治关键技术研究。
14.老年医学临床实用技术研究;老年健康服务模式和方法研究;针对失能老人的智能康复技术研究,以及“医养结合”一体化服务实施路径研究。
15.婴幼儿生长发育和健康管理等技术研究;儿童和青少年心理健康、严重抑郁症等精神疾病及近视防控综合策略研究。
16.基于大数据的重大出生缺陷风险预测与预警,以及遗传缺陷性疾病筛查、诊断、干预等关键技术研究;生育力保存及辅助生殖技术研究。
(五)新型药械、健康服务技术临床应用及转化研究
17.新型药物作用靶点的发掘研究;药物临床试验方案设计和能力提升途径,以及药物差异化临床开发策略研究。
18.新型制剂、新辅料及检验检测试剂的研发及临床转化研究。
19.人工智能在辅助诊断、辅助治疗、辅助决策等领域的研究;围绕信息技术与医疗健康服务、智慧医疗以及医学应急救援等新型健康服务技术研究。
(六)卫生健康管理政策研究
20.人口老龄化、生育政策调整对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21.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研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及服务模式研究;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路径研究;药事服务管理模式研究和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研究;健康管理与护理管理研究。
22.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实施机制、体系构建及全链条服务落地优化路径研究。
23.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与协同创新机制研究;医学科研伦理与科研诚信管理研究;生物安全治理体系研究;临床研究体系及能力提升建设研究、医学人才培养培训模式研究等。
项目类型
(一)临床前沿专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工作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临床研究质量与转化应用水平,本专项重点支持以下临床研究,省级财政按每项50万元予以资助,申报单位配套资金与省财政资金不低于1:1配比。本专项所有临床研究须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等要求在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上进行登记备案。
1.细胞与基因治疗临床研究
研究内容:(1)选取罕见病、难治性血液系统疾病或其他难治性疾病患者,建立标准化小样本临床研究队列,采集患者临床资料、外周血/组织样本及治疗相关数据;(2)开展细胞基因治疗的小样本临床研究,观察治疗安全性与初步疗效,监测治疗相关不良反应;(3)优化治疗方案及细胞制备流程,分析治疗效果与患者临床特征、基因分型的相关性,明确适用人群;(4)建立细胞基因治疗临床应用的初步安全监测体系,形成临床研究报告,为后续扩大样本研究提供依据。
考核指标:(1)构建不少于20例患者临床队列,建立标准化数据及样本管理规范1项;(2)完成≥10例患者细胞或基因治疗临床研究,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10%,初步有效率≥50%;(3)优化治疗方案及细胞制备流程各1项,明确适用人群特征1-2个;(4)形成安全监测体系及临床研究报告各1份,发表高质量论文≥1篇。
2.创新药械临床研究
研究内容:(1)聚焦已上市创新药械的临床价值深化,通过观察性或者干预性临床研究,验证其在真实世界、新适应症、特殊人群或联合疗法中的疗效与安全性,推动产品迭代升级与精准应用;(2)制定科学规范的临床研究方案,明确研究目的、样本量估算、干预措施、疗效评价指标及安全性监测方案,规范临床研究流程;(3)系统收集研究数据,重点监测创新药械的有效性、安全性及临床适配性,及时处理研究过程中的不良事件,保障研究质量;(4)构建临床研究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对研究数据进行规范化收集、核查、存储与统计分析,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5)探索创新药械临床研究的简化路径与评价方法,优化用药方案或器械使用规范,形成临床研究总结报告。
考核指标:(1)观察性研究需完成≥150例目标疾病患者数据采集,干预性研究需完成不少于30例目标疾病患者入组;(2)所有研究样本完成率≥90%,数据完整率≥95%,无严重不良事件发生;(3)完成据统计分析,形成完整临床研究报告1份,明确该产品的临床有效性与安全性,形成新适应症申请材料或修订说明书1项;(4)申请发明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2项,推动创新药械进入诊疗指南或专家共识≥1项。
3.核医学临床研究
研究内容:(1)聚焦肿瘤、心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领域精准诊疗需求,开展新型核素靶向探针、药物相关临床研究,完善应用规范及检查操作流程,探索核医学显像引导下的精准治疗路径;(2)优化新型核药质控及体内递送工艺,提升核药生物利用度,降低毒副作用,提升靶向性与稳定性;(3)优化核医学显像检查方案,提升影像清晰度与诊断特异性,结合人工智能算法,提升微小病灶早期识别与病情精准评估能力;(4)探索核素靶向治疗与常规治疗的协同干预方案,或开展相关对比研究,评估其在疾病诊疗中的临床价值。
考核指标:(1)建立核药质量检测与稳定性评价方法,探针标记率≥90%,体内滞留时间符合诊疗需求;(2)优化显像方案1套,结合其他影像技术及人工智能分析,早期识别率和诊断特异性提高20%;(3)完成≥500例患者数据回顾性分析,联合其他治疗手段形成个性化精准治疗方案1套,开展≥30例技术验证,微小病灶识别灵敏度≥85%,核药治疗有效率≥70%;(4)授权发明专利≥1项,培育临床特色技术≥1项。
4.专病队列临床研究
研究内容:(1)制定标准化专病队列建设方案,明确队列纳入/排除标准、随访流程、数据采集范围及质量控制要求;(2)开展专病队列招募与随访,系统采集研究对象的临床诊疗数据,建立标准化专病队列数据库,实现数据规范化录入、存储、溯源与脱敏管理;(3)建立规范化队列生物样本库,制定样本采集、存储、质控与溯源标准,实现样本资源安全高效管理;(4)依托队列数据开展初步临床研究,分析专病发病危险因素、疾病进展规律、预后影响因素,挖掘潜在生物标志物或诊疗靶点。
考核指标:(1)建成1个标准化专病队列,招募研究对象≥800例,完成基线数据采集,随访周期≥1年,随访完成率≥90%;(2)建立标准化专病数据库1个,数据完整率≥95%、脱敏合格率100%;(3)建成标准化生物样本库,样本存储量≥600份,样本溯源准确率100%;(4)依托队列数据开展初步临床分析,形成专病发病危险因素或预后分析报告1份,挖掘潜在生物标志物1-2个;(5)制定专病队列数据采集与质量控制规范1项,形成可复制的专病队列建设与应用流程1套。
(二)重点项目
本类项目重点支持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神经疾病和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在研究方式上,重点支持临床应用研究、预防与临床相结合的跨领域研究;优先支持高水平医院、研究型医院申报“医研产”协同研究、研究者发起的多中心临床研究,支持源于临床问题的成果转化研究,推动高水平医学成果转化落地。每个项目经费总预算不低于40万元,其中拟安排省财政资金不超过2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配套资金与省财政资金不低于 1:1 配比。对卫生健康管理类的项目减半,即每个项目经费总预算不低于20万元,其中拟安排省财政资金不超过1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配套资金与省财政资金不低于 1:1 配比。
(三)面上项目
本类项目突出对中青年医务人员科研能力的培育。在研究方向上,重点围绕疾病防治、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医药研发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新技术、新医药健康产品关键技术和应用性研究。在研究方式上,要求选题内容新颖、目标明确、技术方案可行,有助于推动医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每个项目经费总预算不低于20万元,其中拟安排省财政资金不超过1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配套资金与省财政资金不低于1:1配比。
(四)指导性项目
本类项目重点向科研实力薄弱地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专业等人员倾斜,培养提升科研能力。每个项目经费预算不低于2万元,由项目承担单位或属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配套解决。
(五)青年项目
青年项目主要面向青年人才,不断提高青年人才牵头承担科研项目的能力。分别在面上项目和指导性项目内单列青年项目,实行单独推荐和评审,研究方向、资助标准分别与面上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的要求相同。
资助范围
(一)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委属科研院所、委属高职院校以及医学类高等院校等推荐的项目。
(二)重点项目以三级医院、委属科研院所、市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委属高职院校和医学类高等院校为申报主体,优先支持高水平医院、研究型医院申报“医研产”协同研究、研究者发起的多中心临床研究。面上项目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委属科研院所及委属高职院校等为申报主体。
研究期限与结题方式
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合同到期后一年内开展结题,重点项目由承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申请结题,我委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面上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和属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要求组织结题验收,结题情况报我委备案。
项目负责人相关要求
(一)研究能力:有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可提供不超过1-2篇(重点项目不超过3篇,须为近5年内正式发表)正式发表的申报项目前期研究论文。
(二)年龄、职称等要求:临床前沿专项、重点项目负责人年龄应不超过5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高级职称、曾主持或从事相关项目研究的在职人员,项目骨干成员中40岁以下青年人才占比不低于50%;面上项目负责人年龄应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实际主持或从事相关项目研究的在职人员;指导性项目负责人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应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对建设区域医疗中心结对帮扶的受援县级医院,市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在指导性项目的推荐上要给予倾斜。
(三)以下情况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1.在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2.在研的国家及省科技计划重点、重大项目负责人;3.资助期内省级以上重点学科负责人或重点人才称号获得者;4.委在研科技计划项目(含中医药局、疾控局)负责人(临床前沿专项除外);5.近3年委在研项目应结但未结题,项目终止的;6.科研失信行为被查实、且在影响期内的;7.相同研究内容已获省级以上科研立项资助已结题的;8.开展临床研究但未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登记备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2次及以上的。各类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内不得同时牵头申报两项(含)以上项目(含医学新技术评估项目)。
承担单位及推荐单位相关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科研设备和相应的科研资金配套能力,以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科研活动条件。
(二)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管理归属地申报,实行同等待遇。
(三)项目组织推荐单位应负责按要求对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和推荐项目的真实情况进行审核。如出现违规现象,取消项目承担单位下一年度申报资格并记入单位科研诚信档案。
(四)项目申报采取限额申报形式。临床前沿专项限额要求: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医院最多申报4项,单个研究方向限报1项;高水平、研究型专科医院、其他三甲医院、科研院所、委属高校最多申报2项,单个研究方向限报1项。其他类别项目名额分配详见附表。
其他要求
(一)遵守医学研究伦理管理及其他相关规定。涉及人体的研究内容,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委《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2023〕4号)、《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国卫科教发〔2024〕32号)相关规定,通过依托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并提供项目申报伦理批件(包括多中心临床研究或区域医学伦理审查联盟牵头单位出具的伦理审查批件),提供批件的伦理委员会应按照要求完成备案且在有效期内。涉及实验动物的应严格遵守《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二)恪守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贯彻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医学科研活动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有关规定,项目依托单位须出具诚信承诺书。严禁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科研诚信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加强人类遗传资源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涉及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伦理及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其中: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在有资格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并随申请书提交相应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备案证明。
(四)严格规范特殊研究项目申报。涉及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的应严格遵守《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国务院818号令)规定,提供项目备案证明。申报研究者发起的药品、医疗器械临床研究项目的负责人所在的医疗机构须具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临床试验机构资质。申报研究者发起的多中心临床研究的项目,须由牵头单位出具伦理预审查批件,伦理预审批时间应为2025年6月1日之后。申报协同研究的项目,须提供医研企三方或医院与研究机构/企业双方合作协议并加盖牵头单位与合作单位公章。
(五)落实推荐审核责任制。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对申报人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
(六)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各项目申报人和推荐单位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严禁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得项目立项资格。
申报流程
(一)在线申报
项目负责人使用本人账号登录“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科研管理平台”(http://kygl.jsehealth.com:8000/wskj/)在线填报。在线完成申请书撰写、相关附件材料扫描上传,下载并打印含水印的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作为正式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及推荐单位审核后系统提交。
科研管理平台开放时间:2026年8月25日9:00—2026年9月24日17:00。
(二)材料报送
材料内容: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须同时加盖承担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各市卫生健康委、省属单位直接推荐);项目负责人科研承诺书、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各1份,与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并报送。报送时间:2026年9月2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集中形式审查
收到申报材料后,我委将组织开展集中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将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四)材料报送地址与联系方式
1.报送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77号江苏省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科创部,邮编:210036,
联系电话:025-86576009,邮箱:39970177@qq.com
2.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石慧,电话:025-86576009
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王译辉、叶荣,电话:025-83620512、83620705
3.系统技术支持:陈经理,电话:025-69815356、69815357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20日
本文来源: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网址(可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入)
http://wjw.jiangsu.gov.cn/art/2026/8/24/art_7346_11819840.html
想查看更多各省课题相关文章▼
申报通知丨【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发布2025年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公益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通知丨江西省【南昌市】科技局发布2025年度“科技+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通知
申报通知丨【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发布2025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通知
>>>关注本公众号
深入探讨相关话题!
重点支持领域及方向
(一)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及其他公共卫生关键技术研究
1.新发突发重大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精准鉴定、快速筛查与诊断、监测预警和疾病流行途径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识别、分析评价和应急处置关键技术研究。
2.围绕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新型诊断技术和综合治疗方案、预防与干预技术研究。职业病防治等关键技术及干预方案研究。
3.可能引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媒介和药物抗性监测以及输入性传染源传播风险评估等技术研究;媒介生物与相关传染病预警与防控技术研究;寄生虫相关健康风险因素精准识别及控制技术研究。
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与生物安全保障、抑制细菌耐药性的新型抗菌技术、消毒与医院感染控制技术研究、血液与输血全链条关键技术研究等。
(二)严重危害健康的重大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
5.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神经疾病、精神疾病和肾脏疾病等重大慢性疾病的早期筛查、精准诊断、规范化治疗关键技术研究。
6.血液、免疫和消化系统疾病,以及眼耳鼻喉及口腔疾病、皮肤病、妇儿疾病及老年性疾病等领域常见多发病的防控关键技术和诊疗规范研究。
7.急危重症综合救治技术研究。围绕脓毒症、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等急危重疾病防控关键技术、早期预警评估,规范化诊疗关键技术研究。
8.罕见病防控技术与规范化诊疗关键技术研究。
9.中医药治疗重大疑难疾病和优势病种的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研究。
(三)临床前沿技术研究
10.免疫、代谢、个体发育、衰老调控、脑科学、微生态、心理认知、睡眠障碍等临床应用研究。
11.干、体细胞及其衍生物治疗,再生医学、基因治疗、免疫治疗、器官移植等前沿技术及其规模化制备、质量控制、靶向递送等临床转化应用研究。
12.医学人工智能、脑机接口、新型检测与成像、疾病早期发现、微创/无创治疗、纳米技术等前沿技术协同研究等。
(四)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关键技术与策略研究
13.儿童和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模式、健康风险防控策略研究,以及“体医融合”防治关键技术研究。
14.老年医学临床实用技术研究;老年健康服务模式和方法研究;针对失能老人的智能康复技术研究,以及“医养结合”一体化服务实施路径研究。
15.婴幼儿生长发育和健康管理等技术研究;儿童和青少年心理健康、严重抑郁症等精神疾病及近视防控综合策略研究。
16.基于大数据的重大出生缺陷风险预测与预警,以及遗传缺陷性疾病筛查、诊断、干预等关键技术研究;生育力保存及辅助生殖技术研究。
(五)新型药械、健康服务技术临床应用及转化研究
17.新型药物作用靶点的发掘研究;药物临床试验方案设计和能力提升途径,以及药物差异化临床开发策略研究。
18.新型制剂、新辅料及检验检测试剂的研发及临床转化研究。
19.人工智能在辅助诊断、辅助治疗、辅助决策等领域的研究;围绕信息技术与医疗健康服务、智慧医疗以及医学应急救援等新型健康服务技术研究。
(六)卫生健康管理政策研究
20.人口老龄化、生育政策调整对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21.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研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及服务模式研究;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路径研究;药事服务管理模式研究和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研究;健康管理与护理管理研究。
22.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实施机制、体系构建及全链条服务落地优化路径研究。
23.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与协同创新机制研究;医学科研伦理与科研诚信管理研究;生物安全治理体系研究;临床研究体系及能力提升建设研究、医学人才培养培训模式研究等。
项目类型
(一)临床前沿专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工作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临床研究质量与转化应用水平,本专项重点支持以下临床研究,省级财政按每项50万元予以资助,申报单位配套资金与省财政资金不低于1:1配比。本专项所有临床研究须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等要求在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上进行登记备案。
1.细胞与基因治疗临床研究
研究内容:(1)选取罕见病、难治性血液系统疾病或其他难治性疾病患者,建立标准化小样本临床研究队列,采集患者临床资料、外周血/组织样本及治疗相关数据;(2)开展细胞基因治疗的小样本临床研究,观察治疗安全性与初步疗效,监测治疗相关不良反应;(3)优化治疗方案及细胞制备流程,分析治疗效果与患者临床特征、基因分型的相关性,明确适用人群;(4)建立细胞基因治疗临床应用的初步安全监测体系,形成临床研究报告,为后续扩大样本研究提供依据。
考核指标:(1)构建不少于20例患者临床队列,建立标准化数据及样本管理规范1项;(2)完成≥10例患者细胞或基因治疗临床研究,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10%,初步有效率≥50%;(3)优化治疗方案及细胞制备流程各1项,明确适用人群特征1-2个;(4)形成安全监测体系及临床研究报告各1份,发表高质量论文≥1篇。
2.创新药械临床研究
研究内容:(1)聚焦已上市创新药械的临床价值深化,通过观察性或者干预性临床研究,验证其在真实世界、新适应症、特殊人群或联合疗法中的疗效与安全性,推动产品迭代升级与精准应用;(2)制定科学规范的临床研究方案,明确研究目的、样本量估算、干预措施、疗效评价指标及安全性监测方案,规范临床研究流程;(3)系统收集研究数据,重点监测创新药械的有效性、安全性及临床适配性,及时处理研究过程中的不良事件,保障研究质量;(4)构建临床研究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对研究数据进行规范化收集、核查、存储与统计分析,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5)探索创新药械临床研究的简化路径与评价方法,优化用药方案或器械使用规范,形成临床研究总结报告。
考核指标:(1)观察性研究需完成≥150例目标疾病患者数据采集,干预性研究需完成不少于30例目标疾病患者入组;(2)所有研究样本完成率≥90%,数据完整率≥95%,无严重不良事件发生;(3)完成据统计分析,形成完整临床研究报告1份,明确该产品的临床有效性与安全性,形成新适应症申请材料或修订说明书1项;(4)申请发明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2项,推动创新药械进入诊疗指南或专家共识≥1项。
3.核医学临床研究
研究内容:(1)聚焦肿瘤、心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领域精准诊疗需求,开展新型核素靶向探针、药物相关临床研究,完善应用规范及检查操作流程,探索核医学显像引导下的精准治疗路径;(2)优化新型核药质控及体内递送工艺,提升核药生物利用度,降低毒副作用,提升靶向性与稳定性;(3)优化核医学显像检查方案,提升影像清晰度与诊断特异性,结合人工智能算法,提升微小病灶早期识别与病情精准评估能力;(4)探索核素靶向治疗与常规治疗的协同干预方案,或开展相关对比研究,评估其在疾病诊疗中的临床价值。
考核指标:(1)建立核药质量检测与稳定性评价方法,探针标记率≥90%,体内滞留时间符合诊疗需求;(2)优化显像方案1套,结合其他影像技术及人工智能分析,早期识别率和诊断特异性提高20%;(3)完成≥500例患者数据回顾性分析,联合其他治疗手段形成个性化精准治疗方案1套,开展≥30例技术验证,微小病灶识别灵敏度≥85%,核药治疗有效率≥70%;(4)授权发明专利≥1项,培育临床特色技术≥1项。
4.专病队列临床研究
研究内容:(1)制定标准化专病队列建设方案,明确队列纳入/排除标准、随访流程、数据采集范围及质量控制要求;(2)开展专病队列招募与随访,系统采集研究对象的临床诊疗数据,建立标准化专病队列数据库,实现数据规范化录入、存储、溯源与脱敏管理;(3)建立规范化队列生物样本库,制定样本采集、存储、质控与溯源标准,实现样本资源安全高效管理;(4)依托队列数据开展初步临床研究,分析专病发病危险因素、疾病进展规律、预后影响因素,挖掘潜在生物标志物或诊疗靶点。
考核指标:(1)建成1个标准化专病队列,招募研究对象≥800例,完成基线数据采集,随访周期≥1年,随访完成率≥90%;(2)建立标准化专病数据库1个,数据完整率≥95%、脱敏合格率100%;(3)建成标准化生物样本库,样本存储量≥600份,样本溯源准确率100%;(4)依托队列数据开展初步临床分析,形成专病发病危险因素或预后分析报告1份,挖掘潜在生物标志物1-2个;(5)制定专病队列数据采集与质量控制规范1项,形成可复制的专病队列建设与应用流程1套。
(二)重点项目
本类项目重点支持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神经疾病和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在研究方式上,重点支持临床应用研究、预防与临床相结合的跨领域研究;优先支持高水平医院、研究型医院申报“医研产”协同研究、研究者发起的多中心临床研究,支持源于临床问题的成果转化研究,推动高水平医学成果转化落地。每个项目经费总预算不低于40万元,其中拟安排省财政资金不超过2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配套资金与省财政资金不低于 1:1 配比。对卫生健康管理类的项目减半,即每个项目经费总预算不低于20万元,其中拟安排省财政资金不超过1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配套资金与省财政资金不低于 1:1 配比。
(三)面上项目
本类项目突出对中青年医务人员科研能力的培育。在研究方向上,重点围绕疾病防治、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医药研发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新技术、新医药健康产品关键技术和应用性研究。在研究方式上,要求选题内容新颖、目标明确、技术方案可行,有助于推动医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每个项目经费总预算不低于20万元,其中拟安排省财政资金不超过1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配套资金与省财政资金不低于1:1配比。
(四)指导性项目
本类项目重点向科研实力薄弱地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专业等人员倾斜,培养提升科研能力。每个项目经费预算不低于2万元,由项目承担单位或属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配套解决。
(五)青年项目
青年项目主要面向青年人才,不断提高青年人才牵头承担科研项目的能力。分别在面上项目和指导性项目内单列青年项目,实行单独推荐和评审,研究方向、资助标准分别与面上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的要求相同。
资助范围
(一)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委属科研院所、委属高职院校以及医学类高等院校等推荐的项目。
(二)重点项目以三级医院、委属科研院所、市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委属高职院校和医学类高等院校为申报主体,优先支持高水平医院、研究型医院申报“医研产”协同研究、研究者发起的多中心临床研究。面上项目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委属科研院所及委属高职院校等为申报主体。
研究期限与结题方式
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合同到期后一年内开展结题,重点项目由承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申请结题,我委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面上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和属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要求组织结题验收,结题情况报我委备案。
项目负责人相关要求
(一)研究能力:有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可提供不超过1-2篇(重点项目不超过3篇,须为近5年内正式发表)正式发表的申报项目前期研究论文。
(二)年龄、职称等要求:临床前沿专项、重点项目负责人年龄应不超过5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高级职称、曾主持或从事相关项目研究的在职人员,项目骨干成员中40岁以下青年人才占比不低于50%;面上项目负责人年龄应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实际主持或从事相关项目研究的在职人员;指导性项目负责人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应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对建设区域医疗中心结对帮扶的受援县级医院,市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在指导性项目的推荐上要给予倾斜。
(三)以下情况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1.在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2.在研的国家及省科技计划重点、重大项目负责人;3.资助期内省级以上重点学科负责人或重点人才称号获得者;4.委在研科技计划项目(含中医药局、疾控局)负责人(临床前沿专项除外);5.近3年委在研项目应结但未结题,项目终止的;6.科研失信行为被查实、且在影响期内的;7.相同研究内容已获省级以上科研立项资助已结题的;8.开展临床研究但未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登记备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2次及以上的。各类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内不得同时牵头申报两项(含)以上项目(含医学新技术评估项目)。
承担单位及推荐单位相关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科研设备和相应的科研资金配套能力,以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科研活动条件。
(二)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管理归属地申报,实行同等待遇。
(三)项目组织推荐单位应负责按要求对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和推荐项目的真实情况进行审核。如出现违规现象,取消项目承担单位下一年度申报资格并记入单位科研诚信档案。
(四)项目申报采取限额申报形式。临床前沿专项限额要求: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医院最多申报4项,单个研究方向限报1项;高水平、研究型专科医院、其他三甲医院、科研院所、委属高校最多申报2项,单个研究方向限报1项。其他类别项目名额分配详见附表。
其他要求
(一)遵守医学研究伦理管理及其他相关规定。涉及人体的研究内容,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委《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2023〕4号)、《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国卫科教发〔2024〕32号)相关规定,通过依托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并提供项目申报伦理批件(包括多中心临床研究或区域医学伦理审查联盟牵头单位出具的伦理审查批件),提供批件的伦理委员会应按照要求完成备案且在有效期内。涉及实验动物的应严格遵守《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二)恪守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贯彻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医学科研活动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有关规定,项目依托单位须出具诚信承诺书。严禁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科研诚信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加强人类遗传资源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涉及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伦理及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其中: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在有资格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并随申请书提交相应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备案证明。
(四)严格规范特殊研究项目申报。涉及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的应严格遵守《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国务院818号令)规定,提供项目备案证明。申报研究者发起的药品、医疗器械临床研究项目的负责人所在的医疗机构须具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临床试验机构资质。申报研究者发起的多中心临床研究的项目,须由牵头单位出具伦理预审查批件,伦理预审批时间应为2025年6月1日之后。申报协同研究的项目,须提供医研企三方或医院与研究机构/企业双方合作协议并加盖牵头单位与合作单位公章。
(五)落实推荐审核责任制。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对申报人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
(六)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各项目申报人和推荐单位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严禁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得项目立项资格。
申报流程
(一)在线申报
项目负责人使用本人账号登录“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科研管理平台”(http://kygl.jsehealth.com:8000/wskj/)在线填报。在线完成申请书撰写、相关附件材料扫描上传,下载并打印含水印的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作为正式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及推荐单位审核后系统提交。
科研管理平台开放时间:2026年8月25日9:00—2026年9月24日17:00。
(二)材料报送
材料内容: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须同时加盖承担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各市卫生健康委、省属单位直接推荐);项目负责人科研承诺书、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各1份,与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并报送。报送时间:2026年9月2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集中形式审查
收到申报材料后,我委将组织开展集中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将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四)材料报送地址与联系方式
1.报送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77号江苏省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科创部,邮编:210036,
联系电话:025-86576009,邮箱:39970177@qq.com
2.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石慧,电话:025-86576009
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王译辉、叶荣,电话:025-83620512、83620705
3.系统技术支持:陈经理,电话:025-69815356、69815357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20日
本文来源: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网址(可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入)
http://wjw.jiangsu.gov.cn/art/2026/8/24/art_7346_11819840.html
想查看更多各省课题相关文章▼
申报通知丨【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发布2025年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公益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通知丨江西省【南昌市】科技局发布2025年度“科技+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通知
申报通知丨【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发布2025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通知
>>>关注本公众号
深入探讨相关话题!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