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GZ750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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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扬州市 采购单位 扬州景途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GZ750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方案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GZ750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ZSFJSZ2026080002
工程名称
 GZ750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招标人名称
 扬州景途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扬州市数据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企业投资
工程地点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东至规划十路,南至规划用地边界,西至瘦西湖路,北至槐南路。
工程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约355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128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7281平方米(其中包括住宅、商业、社区用房、物业用房、养老用房及配套设施用房),地下建筑面积约24000平方米(其中包括人防机动车库及配套设施用房)。同时实施区内道路、景观绿化、海绵城市、照明以及水、电、气、通讯、地下管线等配套工程。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YZSFJSZ2026080002001001  GZ750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方案设计  公开招标  237.73  2026-08-25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6-08-25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
计划开工时间
 2026年10月01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6年11月30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8-25 公告结束时间
 2026-08-31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信息
 GZ750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名称)
GZ750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方案设计(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Z750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数据投资备[2026]2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景途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项目GZ750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方案设计(标段名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设计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GZ750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方案设计
2.2 建设地点: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东至规划十路,南至规划用地边界,西至瘦西湖路,北至槐南路。
2.3 工程类型:设计招标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355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128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72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4000平方米。
2.5 合同估算价(万元): 约237.73万元 
2.6 招标范围:GZ750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红线范围以及计划投资内的所有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7 设计周期:方案设计工作的周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方案取得批复日止,总服务周期60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3.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3.4投标人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视为原件;
3.3.5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3.7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①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②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无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无
3.5本工程□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案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8月25 日至2026年 8月31 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9月14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8. 其他要求
8.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
8.2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异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件。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0514-89787280,通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三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3因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与招标文件中说法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内容为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扬州景途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_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三楼  
城北街道江都北路59号A栋809     
联系人:   刘部长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项目负责人:       ***                    
邮编:    225007                            邮编:         22500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024493245@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城市建设监管中心
联   系   电   话:  0514-87903751、 0514-87903750            
10.3异议渠道
联  系  电  话:  0514-89787280     17361843750
通  信  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三楼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评标办法: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经济标: 投标报价          10 分                      
技术标: 方案设计文件      68分
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      12分
         企业业绩          8分
         企业业绩获奖      2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2
(1)
经济标
(10分)
投标报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9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2分;每高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10分
 
 
 
注: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2.2
(2)
 
 
技术标
(方案设计文件)
(68分)
 
总体设计思路
投标人结合城市特征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现状基本情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研究项目周边区域级竞品,分析项目客群来源及需求,要求项目定位准确、匹配市场需求;构思严谨、创意新颖,响应当地政策编写设计思路。
总体设计思路清晰,理解深刻,有独到见解,针对性较强,立意较新,符合规划要求,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10分
 
 
 
总图布局
1. 功能及业态布局符合项目需求,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2. 保障功能分区合理、交通组织流线的合理性。
3. 总图布置符合规划条件等要求,确保城市配套服务的便利性、规避周边不利因素。
4. 提供真实准确的日照分析图。
5. 标明建筑间距、消防登高场地、消防流线等关键信息。
6. 提供绿地率、建筑密度计算细则分析。
7.设计并落实公共文化设施等配套场地布置落位分析图。
10分
 
 
交通组织
1. 交通流线组织合理有序。
2. 机动车、非机动车、人行流线组织清晰安全,充分考虑人行流线与车行流线的有效分流设计,注重地面及地下归家流线的体验。
3. 考虑后勤及环卫流线的合理组织。
4. 地面及地下归家流线的平面、效果设计。
5.设计并落实小区门禁管控,优化住区品质。
 
10分
 
 
建筑效果
1. 立面造型新颖,理念先进,立意独特,符合属地文化要求。
2. 外观、造型整体效果出众,立面选材清晰明确。
3. 对住宅、小区入口、配套用房等重要立面效果均有清晰的表达。
4.效果表现应包含:不同角度的实景鸟瞰图,不同角度的沿街透视图,小区入口透视图,住宅单体透视图不低于3张。
10分
 
 
平面设计
1. 功能布置经济合理注重室内空间使用舒适性。
2. 户型配比设计人根据当地市场需求自行研判,户型设计最大化体现货值,产品需含园区规划。
3. 户型设计应迎合当地居住者使用习惯,对所有单体楼栋均需进行设计。
4.平面布局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需提供清晰的面积计算方式及指标,标明得房率。
5.平面应对项目配套用房、沿街商业、住宅单体、地下室均需进行设计。
12分
 
 
专篇设计
1. 地下室设计专篇:需考虑地下室的经济性、动线的合理性,地下室光厅设计效果,并有效利用地下空间,商品房区域人防地下室面积分配,提升项目经济效益。
2.项目营销中心、示范区及样板展示区设计专篇。
8分
 
 
本项目设计工作的重点、难点和控制点分析,以及相应对策和处理措施
对本项目设计工作的重点、难点和控制点分析,以及相应对策和处理措施是否有效可行。 
8分
 
 
注:1.本项目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采用暗标方式。
2.技术标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除特别注明的)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2.2.2
(3)
 
 
 
 
 
 
商务标
(22分)
 
 
 
 
 
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级)职称及以上的得2分。
 
2分
 
 
 
项目组成员配置(不含项目负责人):
1.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级)职称及以上的得1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2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级)职称及以上的得1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2分;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级)职称及以上的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2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级)职称及以上的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2分;
5.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级)职称及以上的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2分。
(上述人员个人具有多个注册资格证书按1个执业资格计算,不重复计分。)
 
 
10分
 
 
 
注:以上人员要求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视为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
 
 
 
企业实力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设计业绩,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8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且合同文件中须清晰体现所涉项目的建筑面积及设计内容。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8分
 
 
 
企业业绩获奖: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类奖项的,有一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设计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 专项、机电专项等。设计类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刚获奖的工程如确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设计合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
2分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7 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 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 7 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 7名,取报价低者优先,如报价也相同,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票方式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定标标准:
(1)设计成果与招标文件中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
(2)企业实力
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最具代表性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设计业绩(不超过10个);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且合同文件中须清晰体现所涉项目的建筑面积及设计内容。
(3)企业信誉
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类奖项(不超过10个);
注:设计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 专项、机电专项等。设计类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刚获奖的工程如确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设计合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答辩
项目负责人答辩。注:答辩题由定标委员会现场出题,项目负责人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书面答辩。项目负责人须亲自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定标会议举行当日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招标人将提前通知)参加答辩,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城北街道江都北路59号A栋809 联系人
 刘部长
传真
  电话
 ***
邮编
 225007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三楼 联系人
 祁迅、***
传真
  电话
 17361843750
邮编
 225000 E-mail
 1024493245@qq.com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附件红线图、规划条件等(GZ750地块).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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