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GZ377地块开发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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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景泽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GZ377地块开发项目方案设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GZ377地块开发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 ||||
| 工程编号 | YZSFJSZ2026080004 | |||
| 工程名称 | GZ377地块开发项目 | |||
| 招标人名称 | 扬州景泽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扬州市数据局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企业投资 | |||
| 工程地点 | GZ377地块位于江苏省扬州市三湾片区,四至范围东至规划用地边界,西南至大学南路,北至规划用地边界。 | |||
| 工程规模 | 本项目用地面积9861㎡,总建筑面积约1684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847㎡,地下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同时实施区内道路、景观绿化、海绵城市、照明以及水、电、气、通讯、地下管线等配套工程。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
| YZSFJSZ2026080004001001 | GZ377地块开发项目方案设计 | 公开招标 | 295.74 | 2026-08-18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6-08-24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 |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6年09月30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6年10月30日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08-24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09-14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GZ377地块开发项目方案设计 招标公告 YZSFJSZ2026080004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Z377地块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数据投资备(2026)2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扬州景泽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GZ377地块开发项目方案设计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设计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GZ377地块开发项目方案设计; 2.2 建设地点: GZ377地块位于江苏省扬州市三湾片区,四至范围东至规划用地边界,西南至大学南路,北至规划用地边界。 2.3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9861㎡,总建筑面积约为1684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0847㎡,地下建筑面积约为6000平方米。同时实施区内道路、景观绿化、海绵城市、照明以及水、电、气、通讯、地下管线等配套工程。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万元): 295.74 2.6 招标范围: GZ377地块开发项目方案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7 设计周期:30日历天内完成建筑总体概念设计及方案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止。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 √3.4.2其他: 1、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务合同); 2、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方式”,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案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设计方案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一、评标细则:总分:100分,其中设计方案60分;设计报价10分;项目管理机构14分;企业实力16分。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件。二、定标因素 (1)设计成果: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2)企业实力:①过往业绩:2023年01月01日(以设计合同签约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具有代表性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方案设计业绩(限评5项)。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如为设计总包或EPC总承包业绩需包含方案设计。(3)企业荣誉 ①自2023年1月1日(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设计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类奖项(限评5项);获奖材料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如刚获奖的工程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日期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4 日 24 时 00 分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 24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9 月 14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 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 8.2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扬州景泽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 名胜区瘦西湖街道枫林路88号-11 国际大厦19F 联系人: *** 联系人: ***、徐刚、陈磊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 邮编: 225000 传真: 0514-87880356 电子邮箱: / 邮编: 225000 电子邮箱: 1270257487@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城市建设监管中心 联系电话: 0514-87903751 10.3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 地址 |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瘦西湖街道枫林路88号-11 | 联系人 | 刘智霄 | |
| 传真 | 电话 | *** | ||
| 邮编 | 225000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地址 | 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 | 联系人 | ***、徐刚、陈磊 | |
| 传真 | 0514-87880638 | 电话 | 0514-87880638 | |
| 邮编 | 225000 | E-mail | 1270257487@qq.com | |
相关附件
红线图、规划条件等相关附件.rar招标文件正文.pdf评标办法和定标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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