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华山街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华山街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镇江市 | 采购单位 | 丹徒区宜城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华山街环境提升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山街环境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丹徒区宜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华山街环境提升工程
2.预算金额:***.79元
3.最高限价:***.79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招标需求:对华山街(谷阳大道至盛丹路段)商业建筑实施环境亮化提升工程。对塔楼、部分街区商铺及街区标识进行亮化。
4.1塔楼亮化
沿塔楼腰线装饰线布设线条灯、洗墙灯等,对华山街西班牙侧地标建筑塔楼立面设置彩色“烟火华山街”发光字。同时设置霓虹灯等,增强地标塔楼的视觉彩幻效果。为考虑街区整体效果,对英格兰印象小区东大门入口小塔楼实施亮化。
4.2街区亮化
针对街区部分亮化改造意愿较强的商家进行设施改造提升,改造方案主要采用线条灯,设于腰线、檐口线,同时根据商家店招,布设具有个性化特色的发光字、霓虹灯等装饰灯等。实施范围包括两侧街区纳入改造范围的商铺及西班牙小区大门。
4.3街区商业标识
为增强街区品牌标识辨识,在街区谷阳大道侧入口,增设街区发光标牌,字牌标识后面草坪增设草坪灯,设置彩色“华山街”发光字。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含设计效果图15天,要求7天出具设计效果图初稿,15天完成设计效果图和施工图定稿)。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含)以上;
(3)投标资质动态监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1.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1.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1.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理低价法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24日—2026年08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现场报名地点: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镇江市丹徒区驸马街168-17号);
邮箱获取:投标人将相关报名资料发送到1306035494@qq.com,并电话告知。
3、联系人:*** 联系电话:***
4、需携带的相关手续: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每份,售后不退,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3日14:3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9月3日14:30。
3、招标响应书接收及开标地点:镇江市丹徒区宜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司法调解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查勘及答疑会: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投标人可自行联系招标人查勘或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招标人需求不相符的,招标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丹徒区宜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丹徒新城工业园盛丹路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丹徒区驸马街168-1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拟稿人:招投标办公室
审核人:钱东钰
审签人:刘怡
制作:丹徒区融媒体中心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山街环境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丹徒区宜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华山街环境提升工程
2.预算金额:***.79元
3.最高限价:***.79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招标需求:对华山街(谷阳大道至盛丹路段)商业建筑实施环境亮化提升工程。对塔楼、部分街区商铺及街区标识进行亮化。
4.1塔楼亮化
沿塔楼腰线装饰线布设线条灯、洗墙灯等,对华山街西班牙侧地标建筑塔楼立面设置彩色“烟火华山街”发光字。同时设置霓虹灯等,增强地标塔楼的视觉彩幻效果。为考虑街区整体效果,对英格兰印象小区东大门入口小塔楼实施亮化。
4.2街区亮化
针对街区部分亮化改造意愿较强的商家进行设施改造提升,改造方案主要采用线条灯,设于腰线、檐口线,同时根据商家店招,布设具有个性化特色的发光字、霓虹灯等装饰灯等。实施范围包括两侧街区纳入改造范围的商铺及西班牙小区大门。
4.3街区商业标识
为增强街区品牌标识辨识,在街区谷阳大道侧入口,增设街区发光标牌,字牌标识后面草坪增设草坪灯,设置彩色“华山街”发光字。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含设计效果图15天,要求7天出具设计效果图初稿,15天完成设计效果图和施工图定稿)。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含)以上;
(3)投标资质动态监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1.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1.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1.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理低价法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24日—2026年08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现场报名地点: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镇江市丹徒区驸马街168-17号);
邮箱获取:投标人将相关报名资料发送到1306035494@qq.com,并电话告知。
3、联系人:*** 联系电话:***
4、需携带的相关手续: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每份,售后不退,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3日14:3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9月3日14:30。
3、招标响应书接收及开标地点:镇江市丹徒区宜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司法调解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查勘及答疑会: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投标人可自行联系招标人查勘或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招标人需求不相符的,招标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丹徒区宜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丹徒新城工业园盛丹路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丹徒区驸马街168-1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拟稿人:招投标办公室
审核人:钱东钰
审签人:刘怡
制作:丹徒区融媒体中心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