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R24025地块建设项目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所属地区:江苏南通市 发布日期:202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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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通市 采购单位 南通扬瑞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R24025地块建设项目一期桩基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R24025地块建设项目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R24025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R24025地块建设项目一期桩基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A3206010318001152008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R24025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崇数据备〔2026〕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南通扬瑞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南通扬瑞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R24025地块建设项目一期桩基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R24025地块建设项目一期桩基工程
2.2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园林路东、通甲路南
2.3建设内容:用地面积约457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8081.53平方米。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详见施工图。
2.6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R24025地块建设项目一期桩基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0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投标单位),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
特别提醒: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注册证书核发地为江苏省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3年8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900万元及以上的桩基工程或桩基及支护工程施工业绩。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合同金额、竣工验收时间的,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4.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参与省内工程投标且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被解除限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已解除限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建筑业企业资质(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提供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特别提醒: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注册证书核发地为江苏省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提供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投标人自2023年8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900万元及以上的桩基工程或桩基及支护工程施工业绩。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合同金额、竣工验收时间的,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动态监管查询结果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现金方式和非现金方式。现金方式包含:银行转账;非现金方式包含:银行保函。
(1)采用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或办理凭证;
(2)采用非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①银行保函必须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其具有开具保函权限的上级银行出具的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见第八章《见索即付投标保函》)。
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银行保函扫描件、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出函银行免收保函手续费的,提供出函银行开具的免收凭证)。
③银行保函开具对象(受益人)须为南通扬瑞置业有限公司,银行保函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开具并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1)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2)提供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5.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入围
2.2.1
评标入围条件
通过初步评审
2.2.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4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40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一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  分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92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8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三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3.4(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00分
2.3.4(2)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信用评价评审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项目类别)信用得分*     %(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①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获取的南通市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项目类别)信用得分为准。
②未参加南通市建筑业(房建、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南通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
/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15时00分至2026年9月7日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7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8.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扬瑞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19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楼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                               项目负责人:顾云
邮编:226014                            传真:0513-85571280
电子邮箱:  /                            邮编:226007
电子邮箱:156140747@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3-59001961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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