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顺序完成所有评审因素的评审,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推荐规定数量的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数量:7 名。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且影响判定第7名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票,并据此确定7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7名且大于(或等于)3名时,则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2.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 列 内 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65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3%、3.5%、4%、4.5%中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
| 2.2.4(1) |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 1.设计说明书(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
| 2.总平面设计(4分) |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优:2分-1.6分;良:1.6分-1.2分;中:1.2分-0.8分;差:0.8分-0分;无:0分;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
| 3.建筑设计(4分) |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优:2分-1.6分;良:1.6分-1.2分;中:1.2分-0.8分;差:0.8分-0分;无:0分;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
| 4.结构设计(3分) |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
|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总分4分) |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优:2分-1.6分;良:1.6分-1.2分;中:1.2分-0.8分;差:0.8分-0分;无:0分;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
| 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优:2分-1.6分;良:1.6分-1.2分;中:1.2分-0.8分;差:0.8分-0分;无:0分; |
|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优: 0.5分-0.4分;良:0.4分-0.3分;中:0.3分-0.2分;差:0.2分-0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优: 0.5分-0.4分;良:0.4分-0.3分;中:0.3分-0.2分;差:0.2分-0分;无:0分; |
| 8、经济分析(1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优: 0.25分-0.2分;良:0.2分-0.15分;中:0.15分-0.1分;差:0.1分-0分;无:0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优: 0.25分-0.2分;良:0.2分-0.15分;中:0.15分-0.1分;差:0.1分-0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优: 0.25分-0.2分;良:0.2分-0.15分;中:0.15分-0.1分;差:0.1分-0分;无:0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优: 0.25分-0.2分;良:0.2分-0.15分;中:0.15分-0.1分;差:0.1分-0分;无:0分; |
| 9、设计深度(1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优: 0.5分-0.4分;良:0.4分-0.3分;中:0.3分-0.2分;差:0.2分-0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优: 0.5分-0.4分;良:0.4分-0.3分;中:0.3分-0.2分;差:0.2分-0分;无:0分; |
| 注:1、初步设计文件采用暗标。 2、初步设计文件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5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5分) |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3%、3.5%、4%、4.5%中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6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2.2.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项目组成员(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分,满分2分。 注:同一人员具有两个及以上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以上人员要求提供相应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6年6月至2026年8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
| 评标的其他要求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分/评审标准 |
| 4.1.3 | 设计文件合格分 | 合格分:15 分(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 |
| 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 9 名的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9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4.1.4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 □不带入 |
| 定标程序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条款号 |
| 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定标委员会构成:定标人员 7 人 定标人员确定方式:招标人自主组建(其中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少于 5 人)。 |
| 5.2.1 | 定标标准 | 具体定标方案如下: 1、定标会召开时间:招标人在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召开定标会。 2、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定标,定标方法如下: (1)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 (2)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的,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3)评委应记名评审,评审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评审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 3、定标因素 项目负责人答辩: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项目实施及管理能力等问题进行书面出题提问,根据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回答进行横向比较。 4、其他说明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和投诉,投标人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 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 (2)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3)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
| 5.3.1 | 定标方法 |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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