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乡镇给水管网改造及零星工程PE管及配件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6年乡镇给水管网改造及零星工程PE管及配件材料采购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龙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6年乡镇给水管网改造及零星工程PE管及配件材料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6年乡镇给水管网改造及零星工程PE管及配件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扬州龙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FH-2026GQ005号
项目名称:2026年乡镇给水管网改造及零星工程PE管及配件材料采购
预算金额:***.98元
最高限价:***.98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采购内容:给水管网改造及零星工程PE管及配件材料,投标人应负责所有管材(具体详见清单)的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对管材质保与售后服务进行承诺等。
合同履约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或合同金额供完,先到者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是生产聚乙烯(PE)管材及管件的制造商;
7、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有效期内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21日
方式:“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网站”网上获取
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开标前缴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41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9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41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的时间:2026年8月14日
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6年8月21日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1098230623@qq.com),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国企采购栏目”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二)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纸质版保函(保单)、本票、汇票、支票等递交方式。
保证金收款单位: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都分公司
税 号:91321012MA1WAKBN5M
开 户 行:招行江都支行
行 号:308312506014
账 号:613900313010501
特别提醒:(1)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投标保证金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2)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到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名称,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采用纸质版保函(保单)、本票、汇票、支票等递交方式的,开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保单等原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退还,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扬州龙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41号3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13390657988
附件 (4).rar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4日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扬州龙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FH-2026GQ005号
项目名称:2026年乡镇给水管网改造及零星工程PE管及配件材料采购
预算金额:***.98元
最高限价:***.98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采购内容:给水管网改造及零星工程PE管及配件材料,投标人应负责所有管材(具体详见清单)的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对管材质保与售后服务进行承诺等。
合同履约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或合同金额供完,先到者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是生产聚乙烯(PE)管材及管件的制造商;
7、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有效期内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21日
方式:“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网站”网上获取
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开标前缴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41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9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41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的时间:2026年8月14日
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6年8月21日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1098230623@qq.com),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国企采购栏目”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二)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纸质版保函(保单)、本票、汇票、支票等递交方式。
保证金收款单位: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都分公司
税 号:91321012MA1WAKBN5M
开 户 行:招行江都支行
行 号:308312506014
账 号:613900313010501
特别提醒:(1)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投标保证金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2)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到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名称,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采用纸质版保函(保单)、本票、汇票、支票等递交方式的,开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保单等原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退还,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扬州龙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41号3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13390657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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