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方案设计文件:35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 分 项目管理机构:3 分 工程业绩:1 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2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为 3%、3.5%、4%、4.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一个数值)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
| 2.2.4(1) | 1.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0-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0-1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0-0.5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0-1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0-0.5分。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0-1分。 |
| 2.总平面布局(0-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0-1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0-2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0-1分。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0-1分。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0-1分。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0-2分。 |
| 3.建筑功能(0-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3分。 2.功能系统设计符合发包人要求,且先进合理。0-3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0-3分。 |
| 4.建筑造型(0-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0-1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0-1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地体现建筑风格。0-1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0-1分。 |
| 5.结构方案(0-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1.5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0-1.5分。 |
| 6.设备方案(0-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1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0-1分。 |
|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0-3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0-1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0-1分。 3.噪音控制及环保处理措施。0-1分。 |
| 8.设计深度(0-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1分。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 注:1.方案设计文件采用暗标制,暗标编制说明: 方案设计文件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2.投标人须将此方案设计文件内容仅上传至“货物技术标”模块,其他模块不得上传!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 |
| 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0分) |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为 3%、3.5%、4%、4.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一个数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及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0-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设计管理方案(0-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管理方案(0-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采购管理方案(0-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0-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0-2分) |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答辩 具体程序如下: (1)核对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2)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两道题),由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答辩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3)评委对各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4)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9月3日下午13点前到达江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868号创智大厦2楼(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签到,否则不予签到,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5)答辩形式采用闭卷(答辩过程手机等通讯设备全部关机)。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制,具体暗标要求详见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超过扣0.5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投标人须将此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仅上传至“货物技术标”模块,其 他模块不得上传!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 |
| 2.2.4(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组人员要求: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0.3分; (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3分; (3)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3分; (4)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3分; (5)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暖通空调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3分; (6)装饰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装饰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4分; (7)设计概算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4分; (8)绿化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4分。 (9)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以上的得0.3分。 注:①请将上述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注册专业认定以注册证书或执业注册资格为准,否则不得分。职称证书如果有专业要求的,以职称证书或职称评审表载明的专业为准。职称证书的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授权相关部门或单位颁发的相关职称。若提供的职称证书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权企业颁发的,应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或官网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②各专业负责人不得重复,否则不得分。 ③投标时拟派项目组成员需要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2.2.4(5) | 工程业绩(1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59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每有一个加1分,最多评1个业绩,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 | |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合同金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价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单位公章(此处所表述的“单位公章”是仅指用章单位合法有效的法定名称章公章,不包括用章单位的专用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章、部门章、项目章等专用印章以及代表用章单位对外产生法律效力的人员的个人名章),否则不予认可。 (3)资格审查中的业绩与评分项中的业绩不重复计取。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加分。 (5)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6)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
| 评标的其他要求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分/评审标准 |
| 4.1.3 | 设计文件合格分 | 合格分: 21分 |
| 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 7 名。 符合要求的中标候选人多于3名(含),少于规定人数时则全部推荐。不足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重新招标。第一阶段得分汇总相同且影响判定进入第二阶段的,以《设计文件》得分高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设计文件》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评标结束后,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情形取消已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评审资格后,不重新补充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4.1.4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不带入 |
| 定标程序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 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5人 |
| 5.2.1 | 定标标准 | 招标人在评标的评审因素基础上,根据本项目类型特点和实际需要,结合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团队管理水平、中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等因素进行定标,涉及定标因素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当附于投标文件中,定标委员会将根据相关内容、考察情况(如有考察)及其他了解情况综合考虑。 |
| 5.3.1 | 定标方法 |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