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江苏海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运输(二次)及泵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江苏海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运输(二次)及泵送服务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通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海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江苏海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运输及泵送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江苏海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运输及泵送服务项目(项目名称)业主为江苏海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海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运输及泵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000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到位。
本项目采用限制价格下浮率报价方式。投标人须按各分项限制价格填报下浮率,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1%。投标下浮率低于1%的,视为无效投标。各分项限制价格如下:
注:
(1) 以上限价已包含燃油费、过路费、保险费、人工费、9%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及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含退料、转场、小方量等)。
(2)车辆要求:投标单位自控泵车不少于12台,自控搅拌车不少于60台;常驻海淼公司(含52米及以下、56米、66米和71米以上)泵车至少8台,搅拌车至少40台,车况良好,所有车辆证照齐全,符合国五及以上标准;并能根据甲方生产高峰需求增加设备满足生产需求。
(2) 泵送单次出车方量不足50立方米的,按50立方米计算费用。
(3) 超运距加价部分不参与下浮,固定为 1 元/方/公里,不参与下浮率计算。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①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承诺函(新成立单位提供本年度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纳税证明材料、企业交纳社保证明材料);
⑤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7日内网站截图)。
(2) 特定资格要求:
①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 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投标单位承担过商品混凝土运输及泵送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为2026年7月17日,近三年业绩所附发票开票时间不得晚于此日期。)。
3.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时间:2026年7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沿海集团(http://www.ncd-group.com/)网站。
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南通市沿海集团(http://www.ncd-group.com/)网站,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报名方式及费用
1、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于2026年 7 月28日14:00时前将招标文件费的转账截图、联系方式、所报项目名称、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13101534@qq.com报名,邮件标题命名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凡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报名费必须从报名公司银行账户转出,未按要求交纳费用的(如从个人账户转账报名等不合格的缴费形式),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招标文件费缴纳方式:银行转账(必须从投标单位公司银行账户转出)
收款单位:江苏海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湾支行
银行账号:50680188000072195
注: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可简写)
5.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7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招标单位将拒绝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20层 开标室。
6. 质疑
投标人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提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采购文件。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1)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14时00分,本项目采用纸质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到场形式递交响应文件。如遇停电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采购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2) 响应文件投标书应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的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3) 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单据要求:纸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的,应为原件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4) 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采购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5) 响应文件外层包装(邮寄/送达封装)要求:
投标人须将装订成册并密封的响应文件装入结实、完好、不透明的牛皮纸档案袋或瓦楞纸箱中进行邮寄/送达,封套(袋)开口处须用封条密封,并在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封套表面须清晰注明以下内容(可用A4纸打印粘贴):
项目名称:江苏海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运输及泵送服务项目
投标人全称
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未按上述要求封装、封条未加盖公章或因包装不当导致投标文件提前拆封、遗失、损毁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
1.投标人应准备 叁 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分二册密封。第一册为“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为“价格标”,投标文件的第一册、第二册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资格审查文件”、“价格标”。
3.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4.投标文件正本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投标人印章。
5.开标程序顺利进行后,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
(7) 寄送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20层 开标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沿海集团(http://www.ncd-group.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海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示范区江安路南海汇路西江苏海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联系电话:***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海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运输及泵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000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到位。
本项目采用限制价格下浮率报价方式。投标人须按各分项限制价格填报下浮率,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1%。投标下浮率低于1%的,视为无效投标。各分项限制价格如下:
序号 | 服务名称 | 运距区间 | 限价(元/方) |
1 | 商品混凝土运输 | 0~10公里 | 32 |
2 | 商品混凝土运输 | 10~20公里 | 34 |
3 | 超运距加价 | 超过20公里部分 | +1元/方/公里 |
4 | 特殊运输 | 砂浆/水 | 200元/车 |
5 | 剩料回厂处置 | >1立方米 | 50元/车 |
6 | 泵送服务 | 车载泵/汽车泵 | 21元/立方米 |
注:
(1) 以上限价已包含燃油费、过路费、保险费、人工费、9%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及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含退料、转场、小方量等)。
(2)车辆要求:投标单位自控泵车不少于12台,自控搅拌车不少于60台;常驻海淼公司(含52米及以下、56米、66米和71米以上)泵车至少8台,搅拌车至少40台,车况良好,所有车辆证照齐全,符合国五及以上标准;并能根据甲方生产高峰需求增加设备满足生产需求。
(2) 泵送单次出车方量不足50立方米的,按50立方米计算费用。
(3) 超运距加价部分不参与下浮,固定为 1 元/方/公里,不参与下浮率计算。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①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承诺函(新成立单位提供本年度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纳税证明材料、企业交纳社保证明材料);
⑤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7日内网站截图)。
(2) 特定资格要求:
①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 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投标单位承担过商品混凝土运输及泵送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为2026年7月17日,近三年业绩所附发票开票时间不得晚于此日期。)。
3.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时间:2026年7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沿海集团(http://www.ncd-group.com/)网站。
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南通市沿海集团(http://www.ncd-group.com/)网站,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报名方式及费用
1、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于2026年 7 月28日14:00时前将招标文件费的转账截图、联系方式、所报项目名称、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13101534@qq.com报名,邮件标题命名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凡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报名费必须从报名公司银行账户转出,未按要求交纳费用的(如从个人账户转账报名等不合格的缴费形式),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招标文件费缴纳方式:银行转账(必须从投标单位公司银行账户转出)
收款单位:江苏海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湾支行
银行账号:50680188000072195
注: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可简写)
5.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7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招标单位将拒绝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20层 开标室。
6. 质疑
投标人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提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采购文件。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1)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14时00分,本项目采用纸质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到场形式递交响应文件。如遇停电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采购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2) 响应文件投标书应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的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3) 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单据要求:纸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的,应为原件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4) 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采购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5) 响应文件外层包装(邮寄/送达封装)要求:
投标人须将装订成册并密封的响应文件装入结实、完好、不透明的牛皮纸档案袋或瓦楞纸箱中进行邮寄/送达,封套(袋)开口处须用封条密封,并在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封套表面须清晰注明以下内容(可用A4纸打印粘贴):
项目名称:江苏海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运输及泵送服务项目
投标人全称
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未按上述要求封装、封条未加盖公章或因包装不当导致投标文件提前拆封、遗失、损毁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
1.投标人应准备 叁 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分二册密封。第一册为“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为“价格标”,投标文件的第一册、第二册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资格审查文件”、“价格标”。
3.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4.投标文件正本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投标人印章。
5.开标程序顺利进行后,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
(7) 寄送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20层 开标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沿海集团(http://www.ncd-group.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海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示范区江安路南海汇路西江苏海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联系电话:***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