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京工业大学学生食堂排烟与送风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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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南京工业大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京工业大学学生食堂排烟与送风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京工业大学学生食堂排烟与送风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招标编号:XHTC-HW-2026-092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工业大学学生食堂排烟与送风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0 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工业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京工业大学学生食堂排烟与送风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京工业大学学生食堂排烟与送风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供 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以上材料时间要求为响应 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或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 月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除外),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 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
(5)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 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响应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6)企业实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实控人持股比例的说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同一包的投标;
(3)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
(4)非南京工业大学在职教职工及其 3 代以内直系亲属或姻亲经营或参与经营的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7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7 月 2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购。需携带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公章。采购文件售价 500.0 元/包。文件售后不退。未向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的潜 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采购文件售价总和。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 300 号君泰国际大厦 C 座 3 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27 日 13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 300 号君泰国际大厦 C 座 3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27 日 13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 300 号君泰国际大厦 C 座 3 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学生食堂排烟与送风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 300 号获 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07 月 27 日 13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TC-HW-2026-0922
项目名称:南京工业大学学生食堂排烟与送风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方式: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以上材料时间要求为响应 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或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 月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除外),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 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
(5)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 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响应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6)企业实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实控人持股比例的说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同一包的投标;
(3)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
(4)非南京工业大学在职教职工及其 3 代以内直系亲属或姻亲经营或参与经营的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 年 07 月 17 日至 2026 年 07 月 24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 300 号君泰国际大厦 C 座 3 楼
方式:现场领购。需携带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采 购文件售价 500.0 元/包。文件售后不退。未向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 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采购文件售价总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27 日 13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 300 号君泰国际大厦 C 座 3 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磋商文件递交时间:2026 年 07 月 27 日 12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至 2026 年 07 月 27 日 13 点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工业大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工业大学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 30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 300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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