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JSSW-2026GC001#江广科创金融中心R2#楼B户型室内装饰工程家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JSSW-2026GC001#江广科创金融中心R2#楼B户型室内装饰工程家具采购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龙川控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江广科创金融中心R2#楼B户型室内装饰工程家具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JSSW-2026GC001#江广科创金融中心R2#楼B户型室内装饰工程家具采购招标公告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龙川控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江广科创金融中心R2#楼B户型室内装饰工程家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江广科创金融中心R2#楼B户型室内装饰工程家具采购
项目编号:JSSW-2026GC001#
二、招标项目简介:
1、招标内容: 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00元,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供货期: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交货。收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后,30日历天内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到位且验收合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落实国企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三)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 。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7月10日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国企采购栏目(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jdfzx/gqcg/lm_list.shtml)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6年7月17日17:00前(北京时间)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国企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电子邮箱:troycolman@163.com,联系电话:0514-82129526)
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投标人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26年7月17日17:00前送达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澄清要求书面文件应符合国企采购相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 ”,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6年7月31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6年7月31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保函)、电子担保保函、银行转账、纸质版保函(保单)、本票、汇票、支票等递交方式。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名: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14902678510909
特别提醒:
(1)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2)采用银行转账的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采用纸质版保函(保单)、本票、汇票、支票等递交方式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保单等原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扬州龙川控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0514-82129526 、0514-87986785
电子邮箱:troycolman@163.com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扬州龙川控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0日
附件-江广科创金融中心R2#楼B户型室内装饰工程家具采购.rar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龙川控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江广科创金融中心R2#楼B户型室内装饰工程家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江广科创金融中心R2#楼B户型室内装饰工程家具采购
项目编号:JSSW-2026GC001#
二、招标项目简介:
1、招标内容: 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00元,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供货期: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交货。收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后,30日历天内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到位且验收合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落实国企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三)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 。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7月10日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国企采购栏目(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jdfzx/gqcg/lm_list.shtml)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6年7月17日17:00前(北京时间)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国企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电子邮箱:troycolman@163.com,联系电话:0514-82129526)
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投标人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26年7月17日17:00前送达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澄清要求书面文件应符合国企采购相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 ”,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6年7月31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6年7月31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保函)、电子担保保函、银行转账、纸质版保函(保单)、本票、汇票、支票等递交方式。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名: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14902678510909
特别提醒:
(1)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2)采用银行转账的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采用纸质版保函(保单)、本票、汇票、支票等递交方式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保单等原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扬州龙川控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0514-82129526 、0514-87986785
电子邮箱:troycolman@163.com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扬州龙川控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0日
附件-江广科创金融中心R2#楼B户型室内装饰工程家具采购.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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