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宿迁市宿豫区大兴中心医院瓶装氧气采购
【招标公告】宿迁市宿豫区大兴中心医院瓶装氧气采购: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宿迁市 | 采购单位 | 宿迁市宿豫区大兴中心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宿迁谷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宿迁市宿豫区大兴中心医院瓶装氧气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宿迁市宿豫区大兴中心医院瓶装氧气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宿迁市宿豫区大兴中心医院>的委托,<宿迁谷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 <宿迁市宿豫区大兴中心医院瓶装氧气采购>(069 号>)项目进行竞 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概况
(宿迁市宿豫区大兴中心医院瓶装氧气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可在“宿迁谷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并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QGY<2026>069 号
2.项目名称:宿迁市宿豫区大兴中心医院瓶装氧气采购
3.预算金额:8 万元/年
4.最高限价:70 元/瓶,每瓶 40 升(含运输费、税费),超过最高限价的作 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简介):宿迁市宿豫区大兴中心医院拟对宿迁市宿豫区大兴中 心医院瓶装氧气采购项目进行招标,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6 项条件(按 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 网 ( www.ccgp.gov.cn )、 江 苏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jiangsu.gov.cn),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中小型企
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投标人为气体制造商:必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范围须明确包含医用氧)、《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
a. 必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经营范围须明确包含医用氧(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 位公章,原件备查);
b. 必须提供其所代理的气体制造商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范围须明确包含医用氧(复印件均须加盖该制造商单位公章);
c. 必须提供与上述气体制造商签署的有效合作协议或授权代理书(投标人 需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如气体由投标人负责充装,则提供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 可证》;如非投标人自己充装,需提供充装单位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充装单位公章);
(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投标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 备查);
(4)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如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气体运输服务的,则投标人须提供该运输
单位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以及 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有效委托协议(投标人须提供上述协议和证书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
三、获取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7 月 9 日 09:00 至 2026 年 7 月 14 日 18:00。
2.报名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居 民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或微信报名。
3.获取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凯林瑞浙江大厦 2210 室
4.报名联系电话:13585267307(微信同号)
5.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导致无法谈判 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 年 7 月 16 日 10:00(北京时间)2.谈判地点:大兴中心医院住院部五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 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七、本次谈判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宿豫区大兴中心医院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宿泗路 1039 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宿迁谷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凯林瑞浙江大厦 2210 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其他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平台发布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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