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百家湖商圈交通优化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百家湖商圈交通优化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百家湖商圈交通优化设施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百家湖商圈交通优化设施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DXZB-2026032
项目名称:百家湖商圈交通优化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9万元
最高限价:14.20096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增设5块分级诱导屏,同时设计制作“百家湖商圈交通状况”实时图像VR导览。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用信用承诺制,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做无效标处理。)
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下: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2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
3、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7月8日 14点00分
3、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14点30分
4、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12号悠谷裙楼5号楼5层p509室
五、开启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7月8日14点30分
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12号悠谷裙楼5号楼5层p5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响应)截至日前,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1.2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1.3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4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5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现场考察: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路166号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大厦2栋61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百家湖商圈交通优化设施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DXZB-2026032
项目名称:百家湖商圈交通优化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9万元
最高限价:14.20096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增设5块分级诱导屏,同时设计制作“百家湖商圈交通状况”实时图像VR导览。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用信用承诺制,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做无效标处理。)
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下: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2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
3、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7月8日 14点00分
3、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14点30分
4、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12号悠谷裙楼5号楼5层p509室
五、开启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7月8日14点30分
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12号悠谷裙楼5号楼5层p5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响应)截至日前,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1.2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1.3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4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5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现场考察: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路166号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大厦2栋61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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