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区HM-CR25015地块项目监理资格后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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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通市 | 采购单位 | 南通嘉里置业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海门区HM-CR25015地块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项目编号 | A3206840308000293 | 项目名称 | HM-CR25015地块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6840308000293003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海门区HM-CR25015地块项目监理 |
| 工程类型 | 监理 |
南通市海门区HM-CR25015地块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A3206840308000293003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HM-CR25015地块项目已由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号:海开审备[2026]1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嘉里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南通市海门区HM-CR25015地块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南通市海门区HM-CR25015地块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港路南、规划江海路东侧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447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2795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58221.80平方米,项目容积率1.30。宗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建筑高度60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为30%。总投资额:70843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约199.58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驻场质量检查及进度监督、工程收尾阶段、工程结算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等监理工作。包括建筑工程、门窗工程(含幕墙)、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机电工程、精装修工程、景观工程、市政工程、环保工程、电梯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白蚁防治、监测和及配套工程等所有工程的监理工程。
2.7 监理服务期:990日历天(服务天数不超过10%的价格不予调整)。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现场指令为准。其中,自现场桩基工程开工令开始到本工程取得竣工备案并完成项目交付(预计竣备后6个月)为监理服务期限。(自取得竣工备案证之日后 6个月为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期限)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总监无在监工程;不接受超过监理执业年龄限制的人员。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若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视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无在监工程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6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为准)以来,监理过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项目。(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业绩须提供中标结果公告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
备注:(1)【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
(2)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另外提供有关部门核发的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以证明投标业绩满足招标要求。
(3)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提供已在“全省统一主体库”中维护的信息导入投标文件中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
?3.4.2其他:(1)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证明材料(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2026年05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2)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未按格式,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未按格式,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4)提供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未按格式,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委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推荐有排序的1-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委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最高得分出现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由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方法同理。 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因异议、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或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业绩 | 投标人自2021年6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为准)以来,监理过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项目。(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业绩须提供中标结果公告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 备注:(1)【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 (2)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另外提供有关部门核发的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以证明投标业绩满足招标要求。 (3)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提供已在“全省统一主体库”中维护的信息导入投标文件中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 | ||||
| 承诺书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2.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项目监理机构最低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1.5分 监理方案:24分 项目监理机构:26分(,其中总监理工程师6分、专业监理工程师20分) 类似工程业绩:8.5分(其中企业4分,总监4.5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 方法四 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2.2.3(1) | 投标报价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1 分,每高1%扣 0.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41.5分 | ||
| 2.2.3(2) | 监理方案 |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 ,每超过1页的,扣 分。 ?监理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100页,每超过1页的,扣 0.1 分。 (说明:监理方案一般不超过100页,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
| 质量控制方案(4分) | 具体包括:监理质量控制的依据和原则、质量控制目标、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控制内容和要点、质量控制方法和手段、质量控制保证措施。 | 不超过20页 | 4分 | ||
| 进度控制方案(4分) | 具体包括:监理进度控制的依据和原则、进度控制目标、进度控制程序、进度控制内容和要点、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 | 不超过20页 | 4分 | ||
| 投资控制方案(4分) | 具体包括:监理投资控制的依据和原则、投资控制目标、投资控制程序、投资控制内容和要点、投资控制方法和措施 | 不超过15页 | 4分 | ||
| 安全控制方案(4分) | 具体包括:监理文明施工、安全控制的依据和原则;文明施工、安全控制目标;文明施工、安全控制程序;文明施工、安全控制内容和要点;文明施工、安全控制方法和措施 | 不超过15页 | 4分 |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4分) | 具体包括:合同管理的依据和原则、内容和要点、重点和难点、方法和措施、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案;信息管理的依据和原则、流程、内容和要点、方法和措施、资料的归档和管理等 | 不超过15页 | 4分 | ||
| 其它内容(4分) | 如施工图设计评估方案、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等 | 不超过15页 | 4分 | ||
| 2.2.3 (3) | 项目监理机构 | 总监理工程师 |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省级(直辖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年限满5年的得1分;满7年及以上的得2分;(取得执业资格证年限时间为准);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取得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的得2分 注: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按已在“全省统一主体库”中维护的信息导入投标文件中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 | 6分 |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1)拟派的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该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得1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取得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专业)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12分。(如同时配备多名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只计其中两名人员的得分); (2)拟派的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的得1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4分。(如同时配备多名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只计其中一名人员的得分); (3)拟派安全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具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得2分, 此项最多得4分。(如同时配备多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只计其中一名人员的得分); 注 :①以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注册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企业方能计分。 ②需提供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本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6 年5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③特别提醒:一级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全省统一主体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0分 | |||
| 2.2.3(4) | 类似工程业绩 | (1)企业自2021年6月1日以来监理过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的有一个1分,最多得4分。(面积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须三项齐全。) 业绩须提供中标公示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 注:①【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 4分 | ||
|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6月1日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监理过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的有一个4.5分,最多得4.5分。(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须三项齐全;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示总监需为同一人,即总监没有变更过)(本项满分4.5分) 业绩须提供中标公示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 注:①【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③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备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投标人提供已在“全省统一主体库”中维护的信息导入投标文件中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 以上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均不得为同一业绩。 | 4.5分 | ||||
|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全省统一主体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经备案的 “全省统一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办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开标时特别说明: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6 月22日17时30分至2026年7月13日0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3 日09 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南通嘉里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尚贤新村2幢101室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南通市海门区光华大厦A座1008室 |
| 联系人 | *** | 联 系 人 |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传真 | / | 项目负责人 | 朱卫华 |
| 邮编 | 226100 | 传真 | / |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226100 |
| | | 电子邮箱 | /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和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513-68025045
10.3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的机构:南通嘉里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尚贤新村2幢101室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初步设计文稿.rar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标前现场查看表(含照片).pdf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