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洪泽区人民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重点乡镇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区中医院康复服务能力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洪泽区人民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重点乡镇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区中医院康复服务能力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淮安市 | 采购单位 | 淮安市洪泽国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洪泽区人民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重点乡镇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区中医院康复服务能力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洪泽区人民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重点乡镇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区中医院康复服务能力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洪泽区人民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重点乡镇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区中医院康复服务能力改造提升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淮安市洪泽国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境内。
2.2项目规模:总投资约5467万元,包含:
2.2.1区中医院康复服务能力改造提升项目(投资约1600万元);
2.2.2重点乡镇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投资约3867万元),其中东双沟镇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投资约 899 万元),三河镇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投资约1100 万元),朱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投资约 884万元),老子山镇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投资约 984万元);
2.3质量要求:合格(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2.4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所需的期限为自本项目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备案完成止,其中工程设计工期为4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并通过招标人认可及规划局审批,方案审批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5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其他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招标范围:(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及与设计相关的所有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洪泽区中医院、朱坝卫生院、三河卫生院、东双沟卫生院及老子山卫生院医疗强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设计估算、概算)。(2)后续服务:包含从设计至项目竣工交付期间的手续报批、住建、规划、园林等主管部门要求的评审、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申报、技术指导、现场服务、外出考察等服务工作。(3)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范围的权利。未尽事宜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总投资额5467万元*费率2.2%=1202740.00元(含税)。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评标办法: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自2023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设计合同额7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学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3.5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必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6年04月01日(含2026年04月)以来任意1个月(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返聘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3.6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1.4.3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8投标人近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查询。)
3.9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9时00分至2026年6月29日17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系统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6月30日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一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 标 人:淮安市洪泽国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
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洪泽区中润武夷国际广场1号楼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东
路98号恒盛科技园2号楼201室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淮安市洪泽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 0517-87288781
10.3异议渠道
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或速接速办平台提出
1. 招标条件
洪泽区人民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重点乡镇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区中医院康复服务能力改造提升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淮安市洪泽国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境内。
2.2项目规模:总投资约5467万元,包含:
2.2.1区中医院康复服务能力改造提升项目(投资约1600万元);
2.2.2重点乡镇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投资约3867万元),其中东双沟镇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投资约 899 万元),三河镇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投资约1100 万元),朱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投资约 884万元),老子山镇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投资约 984万元);
2.3质量要求:合格(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2.4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所需的期限为自本项目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备案完成止,其中工程设计工期为4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并通过招标人认可及规划局审批,方案审批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5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其他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招标范围:(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及与设计相关的所有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洪泽区中医院、朱坝卫生院、三河卫生院、东双沟卫生院及老子山卫生院医疗强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设计估算、概算)。(2)后续服务:包含从设计至项目竣工交付期间的手续报批、住建、规划、园林等主管部门要求的评审、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申报、技术指导、现场服务、外出考察等服务工作。(3)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范围的权利。未尽事宜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总投资额5467万元*费率2.2%=1202740.00元(含税)。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评标办法: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自2023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设计合同额7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学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3.5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必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6年04月01日(含2026年04月)以来任意1个月(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返聘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3.6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1.4.3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8投标人近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查询。)
3.9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 初步评审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2.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印章)及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印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或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 1.2.2 | 资格评审 标准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链接诚信库并同时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 ① 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链接诚信库并同时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链接诚信库并同时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投标人自2023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设计合同额7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 注:a.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以上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合同额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数据不一致时,以数据低的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业绩证明材料。 b.项目负责人承担的业绩,是要求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业绩,如为EPC业绩,以总承包经理身份或设计负 责人身份承担的,均予以认可。 c.项目负责人以业绩证明载明的为准。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d.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 e.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签订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 ||
|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学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链接诚信库并同时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必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6年04月01日(含2026年04月)以来任意1个月(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返聘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 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6年04月01日(含2026年04月)以来任意1个月(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有效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返聘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合同和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链接诚信库并同时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1.4.3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2023年6月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2023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详见示范格式,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
|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详见示范格式,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
| 行政处罚 | 投标人近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时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查询。 | ||
| “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 |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 ||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符合即可。 | ||
| 1.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项规定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投标报价: 100 分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一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R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 97%、98%。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有效投标文件报价全部参与计算;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 1%扣 0.1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 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9时00分至2026年6月29日17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系统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6月30日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一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 标 人:淮安市洪泽国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
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洪泽区中润武夷国际广场1号楼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东
路98号恒盛科技园2号楼201室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淮安市洪泽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 0517-87288781
10.3异议渠道
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或速接速办平台提出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