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京理工大学2026年学生宿舍安全专项修缮工程(7舍)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6-06-11

【招标公告】南京理工大学2026年学生宿舍安全专项修缮工程(7舍)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京市 采购单位 南京理工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2026年学生宿舍安全专项修缮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南京理工大学 2026 年学生宿舍安全专项修缮工程(7 舍)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Z0103-J26GC006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6 年学生宿舍安全专项修缮工程(7 舍)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1.87 万元,招标人为南京理工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 51.87 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标处 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 年学生宿舍安全专项修缮工程(7 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 年学生宿舍安全专项修缮工程(7 舍))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http://zbpt.njust.edu.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南理工科技园开标室(南京市光华路 129-3 号南理工科技园 A2 幢 518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南理工科技园开标室(南京市光华路 129-3 号南理工科技园 A2 幢 518 室)七、其他 项目概况 2026 年学生宿舍安全专项修缮工程(7 舍)的潜在供应商应先在南京理工大学校园网(http://zbpt.njust.edu.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0103-J26GC0065 项目名称:2026 年学生宿舍安全专项修缮工程(7 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人民币 51.87 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标处 理。 采购需求:2026 年学生宿舍安全专项修缮工程(7 舍)含 7 舍宿舍专项修缮,主要维修内容 含宿舍卫生间漏水修复、瓷砖修补、原破损墙顶面乳胶漆出新、局部破损地胶更换、门窗检 修、首层地面更换地砖、更换宿舍晾衣架、屋面维修、废弃线路拆除整理、消防应急灯及出 口指示灯更换、水电设施维修更换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12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依据财库〔2020〕46 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政策及南京理工大 学预算统筹,本标段招标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行业划分: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 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任 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 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a、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 b、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必须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用平台”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备案的施工企业(投标人须提供 有效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c、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B 类),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 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 年 12 月-2026 年 5 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 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 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 明材料处理,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d、项目组成员 提供“人员配备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原件(主要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项目 副经理、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造价管理员、材料管理员、计划管理员,缺一不可,不 可兼任,其中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管理员需提供专职安 全员“C 类”证书、造价管理员需提供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证书),并须同 时提供上述人员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 年 12 月-2026 年 5 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 的养老保险金缴纳清单(须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必须是社保 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 或验证码)。 (2)其他要求: a、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 b、提供企业承诺书原件(项目经理对无在建工程、能常驻施工现场的承诺企业未处于被责令 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企业近两年承接过的工程没有 出现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承 诺)。 其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 情形,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提供承诺书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a、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报告和相关证明截图,以及提供“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b、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 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 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 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 3 年内 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5)根据建办市<2019>50 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 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 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 过。 (6)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要求,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 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 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 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 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7)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 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 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 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时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 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纸质注册证书仍可正常使用,纸质注册证书无法反映有效期的需提供“全国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 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结果。 (8)其他要求: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 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 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标书时间:2026 年 6 月 10 日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标书方式:线上获取文件。 (1)请具备以上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先在南京理工大学校园网 (http://zbpt.njust.edu.cn/)上找到该项目采购公告并点击“我要报名”进行信息填写、文件上传来进行预获取文件; (2)购买采购文件方式:线上缴费。 采购文件每套每标段售价 300 元,请潜在供应商在该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底部点击“缴纳标书 费”,并按要求操作缴纳费用。标书费售后不退。请于获取文件截止日期前缴纳,否则无法 成功获取文件。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线上下载(请供应商务必在获取文件截止日前下载采购文件)。请潜在供应商在该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底部点击“下载标书”,按要求操作,填写验证码等,即可成功线上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稿。(无须再现场购买纸质文件)获取文件截止后采购文件、答疑澄清及相关图纸(如有)电子文档将再次以邮件形式统一发送至成功获取文件潜在供应 商单位邮箱。(以上三个步骤全部操作完毕才视为获取文件成功);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16 日 09:30(北京时间) 2.地点:南理工科技园开标室(南京市光华路 129-3 号南理工科技园 A2 幢 518 室)五、开启 1.时间:2026 年 6 月 16 日 09:30(北京时间) 2.地点:南理工科技园开标室(南京市光华路 129-3 号南理工科技园 A2 幢 518 室)3.其他有关事项:请供应商参与投标时配合做好检查工作。在进入开评标区时凭 a.投标文 件;b.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请各投标单位提前安排合规人员参加。各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 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 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2.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本工程发包人不提供临时设施和校内食宿,投 标人应事先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其施工环境、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余土(垃圾)外运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招标人对于现有施工环境 及条件不再增加任何投入,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计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任何因忽略或误解 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的申请都将不获批准。投标人踏勘现场自行考虑常规措施 项目报价,结算时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合同规定外,其他措施费用总价包干,一律 不予调整。 3.响应文件份数: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书必须与响应文件分开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独封装,份数为 1 正 2 副;响应文件共 6 份,其中 1 正 5 副;电子文件 1 份,以 U 盘或光盘形式提供,并确保文件可以有效打开。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 本”字样。未按此要求递交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文件。 4.本次招标请按“标段”获取招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并按“标段”开标、评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理工大学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 200 号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158 号嘉业国际城 4 号楼 2302 室 联系人:***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理工大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理工大学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孝陵卫街 200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158 号嘉业国际城 4 幢 2302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njzbdl1@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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