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3.0T磁共振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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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徐州市 | 采购单位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3.0T磁共振设备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3.0T磁共振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000-SHGK-G2025-0178
二、项目名称: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3.0T磁共振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上海圣泽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钜庭路1398号2幢2层204室
被投诉人: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高科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
相关供应商:南通国信医药有限公司;连云港辉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新胜路158号迈普科技园13幢501室;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下车镇仲集村西徐路安置北区5号底层门面2号
当事人: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9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投诉人《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已逐条响应,但被现场判定不符合要求。2.技术规格参数存在限定投标产品型号的问题。3.业绩评分项各品牌得分不一致,存在不公平竞争的问题。4.采购代理机构代替专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判定投标无效程序违法。5.部分技术参数具有排他性。6.连云港辉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博公司”)具有虚假应标嫌疑。
投诉请求:1.重新组织专家对投诉人标书进行评审。2.判定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款依法废标。3.判定采购代理机构存在违规行为。4.核查辉博公司是否存在虚假响应的情况。如存在应依法认定投标无效。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但需指明的是,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高科有限公司未按照采购文件编制的通行惯例编写招标文件,存在一定瑕疵。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写采购文件的过程中应当确保采购文件格式规范、内容明确,避免因格式设置不当引发争议或影响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
六、其他补充事宜
江苏省财政厅
2026年05月20日
一、项目编号:JSZC-320000-SHGK-G2025-0178
二、项目名称: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3.0T磁共振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上海圣泽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钜庭路1398号2幢2层204室
被投诉人: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高科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
相关供应商:南通国信医药有限公司;连云港辉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新胜路158号迈普科技园13幢501室;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下车镇仲集村西徐路安置北区5号底层门面2号
当事人: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9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投诉人《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已逐条响应,但被现场判定不符合要求。2.技术规格参数存在限定投标产品型号的问题。3.业绩评分项各品牌得分不一致,存在不公平竞争的问题。4.采购代理机构代替专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判定投标无效程序违法。5.部分技术参数具有排他性。6.连云港辉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博公司”)具有虚假应标嫌疑。
投诉请求:1.重新组织专家对投诉人标书进行评审。2.判定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款依法废标。3.判定采购代理机构存在违规行为。4.核查辉博公司是否存在虚假响应的情况。如存在应依法认定投标无效。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但需指明的是,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高科有限公司未按照采购文件编制的通行惯例编写招标文件,存在一定瑕疵。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写采购文件的过程中应当确保采购文件格式规范、内容明确,避免因格式设置不当引发争议或影响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
六、其他补充事宜
江苏省财政厅
2026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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