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槐荫村倪家庄兔儿岗道路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槐荫村倪家庄兔儿岗道路恢复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镇江市 | 采购单位 | 镇江市丹徒区宜城街道槐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槐荫村倪家庄兔儿岗道路恢复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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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槐荫村倪家庄兔儿岗道路恢复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市丹徒区宜城街道槐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丹徒区宜城街道荫村倪家庄兔儿岗
2、 工程估算价(元):人民币141606.1元
3、工期: 30 日历天
4、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含)以上;
(3)投标资质动态监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1.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1.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1.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其他必要条件:
(1)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无
3、 其他要求:
3.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保证金要求:无。
3.3、 履约保证金: /。
五、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叁佰元每份售后不退,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5月28日北京时间09:00-11:30、14: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当面获取(地址:镇江市丹徒区驸马街168-17号)或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1306035494@qq.com 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每份,售后不退,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同时须前往宜城街道416办公室进行报名或通过镇江市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http://zjs.jsnc.gov.cn/网络报名(联系人:祁飞,联系方式0511-88055818)。线下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意向投标方承诺书(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由招标代理单位提供)
注:在公告期内,报名单位在招标代理及宜城街道办事处416办公室都完成报名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报名成功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年05月29日14时30分。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镇江市丹徒区宜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司法调解室
八、其他
1、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丹徒区宜城街道槐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镇江市丹徒区宜城街道槐荫村
联系人:***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丹徒区驸马街168-1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拟稿人:招投标办公室
审核人:钱东钰
审签人:刘怡
制作:丹徒区融媒体中心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槐荫村倪家庄兔儿岗道路恢复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市丹徒区宜城街道槐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丹徒区宜城街道荫村倪家庄兔儿岗
2、 工程估算价(元):人民币141606.1元
3、工期: 30 日历天
4、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含)以上;
(3)投标资质动态监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1.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1.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1.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其他必要条件:
(1)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无
3、 其他要求:
3.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保证金要求:无。
3.3、 履约保证金: /。
五、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叁佰元每份售后不退,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5月28日北京时间09:00-11:30、14: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当面获取(地址:镇江市丹徒区驸马街168-17号)或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1306035494@qq.com 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每份,售后不退,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同时须前往宜城街道416办公室进行报名或通过镇江市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http://zjs.jsnc.gov.cn/网络报名(联系人:祁飞,联系方式0511-88055818)。线下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意向投标方承诺书(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由招标代理单位提供)
注:在公告期内,报名单位在招标代理及宜城街道办事处416办公室都完成报名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报名成功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年05月29日14时30分。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镇江市丹徒区宜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司法调解室
八、其他
1、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丹徒区宜城街道槐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镇江市丹徒区宜城街道槐荫村
联系人:***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丹徒区驸马街168-1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拟稿人:招投标办公室
审核人:钱东钰
审签人:刘怡
制作:丹徒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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