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苏省杭集高新区医美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扬州江苏智能电网概念验证中心及中试平台项目(二期)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江苏省杭集高新区医美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扬州江苏智能电网概念验证中心及中试平台项目(二期)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杭集南园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江苏省杭集高新区医美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扬州江苏智能电网概念验证中心及中试平台项目(二期)质量检测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杭集高新区医美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扬州江苏智能电网概念验证中心及中试平台项目(二期)质量检测服务已由扬州市数据局以扬数据投资备(2026)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杭集南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江苏省杭集高新区医美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扬州江苏智能电网概念验证中心及中试平台项目(二期)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杭集镇
2.2工程规模:项目位于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东至规划兴园路,南至规划吴州路滨河绿地,西至规划用地边界,北至规划用地边界。项目占地面积40336.28㎡,新建高标准厂房、配套用房、职工食堂、宿舍,总建筑面积约66402.8㎡,总投资约2.5亿元,同步建设雨污水管网、道路、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材料检测、桩基检测及相关检测服务。
2.4检测周期:430日历天
2.5合同估算价:145.5473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或②或③资质:①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备案类)、资质认定证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计量认证);②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③同时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专项资质(检测专项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和建筑幕墙)。
3.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7.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1号7楼722室)
售价:300元(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2026年5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市开发东路1号金地带商务中心7楼702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企采购上发布。
8.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需密封完整。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9.联系方式
2026年5月14日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杭集高新区医美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扬州江苏智能电网概念验证中心及中试平台项目(二期)质量检测服务已由扬州市数据局以扬数据投资备(2026)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杭集南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江苏省杭集高新区医美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扬州江苏智能电网概念验证中心及中试平台项目(二期)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杭集镇
2.2工程规模:项目位于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东至规划兴园路,南至规划吴州路滨河绿地,西至规划用地边界,北至规划用地边界。项目占地面积40336.28㎡,新建高标准厂房、配套用房、职工食堂、宿舍,总建筑面积约66402.8㎡,总投资约2.5亿元,同步建设雨污水管网、道路、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材料检测、桩基检测及相关检测服务。
2.4检测周期:430日历天
2.5合同估算价:145.5473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或②或③资质:①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备案类)、资质认定证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计量认证);②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③同时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专项资质(检测专项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和建筑幕墙)。
3.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7.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1号7楼722室)
售价:300元(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2026年5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市开发东路1号金地带商务中心7楼702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企采购上发布。
8.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需密封完整。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扬州市杭集南园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1号 |
| 邮编: | 邮编:225000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096156943@qq.com |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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