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盘城污水处理厂2026-2027年度污泥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盘城污水处理厂2026-2027年度污泥处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南京江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江北公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盘城污水处理厂2026-2027年度污泥处置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盘城污水处理厂2026-2027年度污泥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NJQT2600483-01QF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城污水处理厂2026-2027年度污泥处置已由南京江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项目审批文号:BYY2026江北水务-盘城污水处理厂002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江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江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江北公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北新区盘城污水处理厂
2.2 招标范围:2026-2027年度盘城污水厂污泥的接收、装载、运输、处置工作。处置规模含水率约60%的污泥30吨/日。
2.3 计划工期:55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5,775,000.00元
2.5 工程规模:处置规模含水率约60%的污泥30吨/日,本项目招标阶段所列污泥处置量为招标人依据近年运行数据综合考虑暂估,仅作为投标人报价测算及招标评审使用,不作为合同结算总价的控制依据。
2.6 工程类型: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2)投标人资质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①投标人须具有市政污泥处置能力,须持有环保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关于污泥处置项目的环评批复或审批意见,并同时提供项目的竣工验收意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污泥处置方式必须为干化焚烧、电厂掺烧、垃圾掺烧或掺烧制水泥等焚烧处置方式,严禁焚烧制砖、堆肥处理、土壤改良、养殖等处置方式。②投标人须在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核准的固废类代码含有“462-001-S90”,并且对应核准处置能力不低于20000吨/年(提供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核准能力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核准能力需和固废代码对应)。③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备案,且在资质公开查询界面“是否停用”状态栏必须为“启用”状态(提供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质公开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④投标人须具有污泥运输能力,污泥运输车辆须手续齐全、合法有效,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符合规定。运输车辆须足额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货物运输险及其他相关保险,保险额度需满足项目运输安全保障需求,保险有效期覆盖整个服务周期及期后最少三个月,投标阶段仅需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相关运输资质的,可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委托协议,转运过程需合法合规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提供运输合作协议及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⑤投标人的污泥处置点所在地如在南京市外的,须提供在“南京市水务局‘污水管理’的‘污泥监管’”平台登记信息(提供网页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尚未在该平台登记的,根据宁水办[2024]47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第二条要求“市政污泥需移送至市外处理处置的,投标人应当提前向属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备并提交相应环评报告、验收和批复等材料,由属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商接收地主管部门同意。”请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备注:如果投标人非处置单位,但采用的处置方式为焚烧发电的,可提供电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期限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间,并承诺中标后签订三方(招标人、投标人、发电厂)协议(提供授权书及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中关于处置点相关的证明材料以电厂主体提供即可,所有截图证明材料均需体现主体单位名称。(3)为防止投标人承接多家业务导致合同量叠加超备案处置能力引发污泥处置环保风险,招标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现场核查与资料核验,一经查实正在履约合同处置总量叠加本项目量(按年10950吨计入)超出备案处置规模,或存在信息不实、违规超规模处置情形的,投标人必须承诺并接受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的相关处罚(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4)投标单位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④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予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5-27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是否两阶段评标:否;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 0512-58188512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 其他说明:本项目国企采购自行监管(电话:***)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江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南京江北公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葛塘街道旺鑫路397号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智达路6号智能制造产业园1号楼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标段编码: NJQT2600483-01QF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城污水处理厂2026-2027年度污泥处置已由南京江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项目审批文号:BYY2026江北水务-盘城污水处理厂002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江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江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江北公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北新区盘城污水处理厂
2.2 招标范围:2026-2027年度盘城污水厂污泥的接收、装载、运输、处置工作。处置规模含水率约60%的污泥30吨/日。
2.3 计划工期:55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5,775,000.00元
2.5 工程规模:处置规模含水率约60%的污泥30吨/日,本项目招标阶段所列污泥处置量为招标人依据近年运行数据综合考虑暂估,仅作为投标人报价测算及招标评审使用,不作为合同结算总价的控制依据。
2.6 工程类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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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2)投标人资质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①投标人须具有市政污泥处置能力,须持有环保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关于污泥处置项目的环评批复或审批意见,并同时提供项目的竣工验收意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污泥处置方式必须为干化焚烧、电厂掺烧、垃圾掺烧或掺烧制水泥等焚烧处置方式,严禁焚烧制砖、堆肥处理、土壤改良、养殖等处置方式。②投标人须在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核准的固废类代码含有“462-001-S90”,并且对应核准处置能力不低于20000吨/年(提供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核准能力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核准能力需和固废代码对应)。③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备案,且在资质公开查询界面“是否停用”状态栏必须为“启用”状态(提供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质公开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④投标人须具有污泥运输能力,污泥运输车辆须手续齐全、合法有效,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符合规定。运输车辆须足额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货物运输险及其他相关保险,保险额度需满足项目运输安全保障需求,保险有效期覆盖整个服务周期及期后最少三个月,投标阶段仅需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相关运输资质的,可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委托协议,转运过程需合法合规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提供运输合作协议及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⑤投标人的污泥处置点所在地如在南京市外的,须提供在“南京市水务局‘污水管理’的‘污泥监管’”平台登记信息(提供网页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尚未在该平台登记的,根据宁水办[2024]47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第二条要求“市政污泥需移送至市外处理处置的,投标人应当提前向属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备并提交相应环评报告、验收和批复等材料,由属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商接收地主管部门同意。”请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备注:如果投标人非处置单位,但采用的处置方式为焚烧发电的,可提供电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期限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间,并承诺中标后签订三方(招标人、投标人、发电厂)协议(提供授权书及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中关于处置点相关的证明材料以电厂主体提供即可,所有截图证明材料均需体现主体单位名称。(3)为防止投标人承接多家业务导致合同量叠加超备案处置能力引发污泥处置环保风险,招标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现场核查与资料核验,一经查实正在履约合同处置总量叠加本项目量(按年10950吨计入)超出备案处置规模,或存在信息不实、违规超规模处置情形的,投标人必须承诺并接受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的相关处罚(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4)投标单位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④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予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5-27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是否两阶段评标:否;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 0512-58188512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 其他说明:本项目国企采购自行监管(电话:***)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江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南京江北公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葛塘街道旺鑫路397号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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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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