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泗洪县档案馆改扩建信息化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宿迁市 发布日期:2026-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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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宿迁市 采购单位 泗洪县档案馆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泗洪县档案馆改扩建信息化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泗洪县档案馆改扩建信息化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泗洪县档案馆就泗洪县档案馆改扩建信息化项目进行征求意见,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泗洪县档案馆改扩建信息化项目
(二)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
主要技术参数
估算价(万元)
1
泗洪县档案馆改扩建信息化项目
泗洪县档案馆改扩建工程信息化采购主要包含数字档案馆信息中心建设、智能密集架(含樟木板)、档案馆库房“十防”设施、智慧馆库综合管控平台、安防中心、弱电安装、公共区域综合安防等
1081.438953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大型企业参与投标的应当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签订合同分包协议,分包协议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的承担项目金额比例不低于40%,分包协议中所投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执行预留份额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公告时间
2026年 5月6日9:00至2026年5月8日17:30。
供应商应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sqcz.suqian.gov.cn/)找到本项目获取相关调研文件。
四、意见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需求响应表
序号
标的
主要技术参数
自身优势
参考价(万元)
















(二)提交证明资料:
1.
2.
3.
……
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1063544896@qq.com),其中明确要求产品制造商提供的调研资料请加盖制造商公章后上传,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17:30。
(三)供应商应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1063544896@qq.com),逾期完成发送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泗洪县档案馆
地 址:泗洪县仁和路1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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