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沛县经济开发区轻量化铝产业园的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徐州市 发布日期: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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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徐州市 采购单位 沛县澄湾绿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沛县经济开发区轻量化铝产业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0]沛县经济开发区轻量化铝产业园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3010380001158 项目名称 沛县经济开发区轻量化铝产业园
标段编号 E3203010380001158003001 标段名称 沛县经济开发区轻量化铝产业园一标段监理
沛县经济开发区轻量化铝产业园(项目名称)沛县经济开发区轻量化铝产业园一标段监理(标段名称)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3203010380001158003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沛县经济开发区轻量化铝产业园 (项目名称)已由沛县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沛开经发备(2025)1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沛县澄湾绿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沛县经济开发区轻量化铝产业园一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标段名称:沛县经济开发区轻量化铝产业园一标段监理2.2 建设地点: 徐州市沛县经济开发区樊哙路北侧,汉润路西2.3 工程类型:建筑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实施建筑面积共计约12万平方米,包括厂区配套建设11#、12#、13#、检测中心大楼、污水处理池、危废库、门卫室等,同时实施室内外给排水、相关工艺管道、设备基础、电气、道路、绿化等全部内容。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191.51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本次实施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从项目施工开始至竣工的全过程施工、保修、审计阶段的监理服务(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安全管理”),即对工程建设的投资、安全、质量、进度、变更签证工程计量有效的控制,对工程建设的合同与信息有效的管理,协调工程建设各参建方的关系,对工程建设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做好开工、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配合竣工结算审计等。保修阶段:制定保修阶段工作计划、定期检查项目使用和运行情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整理保修阶段各项资料。2.7 监理服务期:487日历天。符合工程建设总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同步,以实际工期为准,无监理延期费)。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是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特殊要求,中标人在在合同签订时监理人员配备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文件规定进行配备。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无在建(在监)工程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3.4.2其他: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56分                       监理方案:24分项目监理机构:6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6分类似工程业绩:8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四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 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
2.2.3(1) 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3分,每高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说明:扣减0.1?0.3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可以不一致。)  56分
2.2.3(2)监理方案(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3)篇幅要求:□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   ,每超过1页的,扣   分。?监理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的,扣 0.1 分。(说明:监理方案一般不超过100页,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页数要求分值
?质量控制方案质量控制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不超过   页 5 分
?进度控制方案进度控制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 不超过   页 5 分
?投资控制方案投资控制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不超过   页 4 分
?安全控制方案(≤4分)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和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不超过   页 4 分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4分)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不超过   页 4 分
?其他:现场组织协调方案现场组织协调方案且措施得当 不超过   页 2 分
2.2.3(3)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①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资格得 2 分;②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证书的得 2 分;③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取得注册监理执业(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年限6年及以下(含6年)不得分,6年以上(不含6年)的得2分。(注册监理执业年限以国监执业资格证书批准时间为准,国监注册专业以国监证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注:以上证书必须在本企业注册,执业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上的批准日期为准。 6分 
2.2.3(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投标人承诺投入 GPS、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裂缝测量仪、预埋管渗漏检测仪、超声波探测仪的(以上设备需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检定合格证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得 6 分,少一样扣 1 分,扣完为止。 6分 
2.2.3(5)类似工程业绩1、投标企业自2021年4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每有一个得 4 分,最高得 4 分。) 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因省库不支持项目总监业绩链接,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所用的项目总监类似业绩链接到投标人业绩或者提供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建筑面积作为类似工程业绩指标的需提供施工许可证(单项监理合同监理范围包括多个施工许可证的业绩,应当认可)。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要求的造价和面积等量化指标如有不一致的情况,按以下要求执行:造价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记录的面积为准。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4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每有一个得 4 分,最高得 4 分。)  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因省库不支持项目总监业绩链接,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所用的项目总监类似业绩链接到投标人业绩或者提供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建筑面积作为类似工程业绩指标的需提供施工许可证(单项监理合同监理范围包括多个施工许可证的业绩,应当认可)。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要求的造价和面积等量化指标如有不一致的情况,按以下要求执行:造价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记录的面积为准。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说明:(1)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重复,如重复不得分。(2)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8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8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5 月 9 日 17 时 00 分。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5 月 26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8.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 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合同信息归集执行苏建规字【2020】1 号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 次发布。10.联系方式10.1招标主体招标人:沛县澄湾绿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 徐州市沛县科创园D6栋501室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                   邮编: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                 电子邮箱:           /               10.2相关部门10.2.1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6-68867881  10.2.2 交易中心业务电话:0516-68162818  交易中心软件管理电话:0512-58188503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应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异议联系人:***,联系电话:*** 。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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