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投标报价:10分 业绩、奖项:45分 设计管理方案:20分 项目组人员配备:25分 |
| 2.2.1 (1) | 投标报价 (1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最低得零分)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2.1(2) | 业绩奖项(45分) | 企业业绩 (15分) | 企业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建筑面积在59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不含厂房、商住楼)建筑设计业绩(设计合同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的每个得5分,最多计3个业绩,满分15分。 (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和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未能反映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如设计合同中无法反映建筑面积和设计内容等信息,提供可证明建筑面积和设计内容信息的合同备案或中标通知书的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须完整的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0分) | 项目负责人自 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过建筑面积59000平方米公共建筑(不含厂房、商住楼)建筑设计业绩的(设计合同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每个得5分,最多计2个业绩,满分10分。 (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和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未能反映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如设计合同中无法反映项目负责人信息,提供可证明项目负责人信息的经图审的设计文件或中标通知书的材料;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否则不予认可。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须完整的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 企业奖项 (20分) | 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商住楼)设计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建筑优秀设计(图集、标准类除外)一等奖的每个得5分;二等奖的每个得3分,三等奖的每个得2分;省级建筑优秀设计(图集、标准类除外)一等奖的每个得3分;二等奖的每个得1分;此项最高得20分。 (最多报5个获奖项目,每个项目获奖只能计分一次。国家级奖项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省级奖项为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其余部门颁发的证书不计分。提供设计合同、获奖证书或获奖公示文件,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获奖证书日期或获奖公示日期为准,若上述两项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未能反映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 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须完整的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 2.2.1(3) | 设计管理方案(20分) | 项目的总体理解和设计依据(14分) | 对项目的理解及需求分析、把握是否准确,设计依据是否合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满分14分。 本评分点篇幅要求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 0.1分。 |
| 进度计划 (2分) |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此项最高得2分。 本评分点篇幅要求不超过20页,每超过1页,扣 0.1分。 |
| 质量保证 (2分) | 对项目的设计成果质量保证所采取的相关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此项最高得2分。 本评分点篇幅要求不超过20页,每超过1页,扣 0.1分。 |
| 后续服务 (2分) | 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根据后续服务内容、保证措施可靠及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是否有应对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此项最高得2分。 本评分点篇幅要求不超过20页,每超过1页,扣 0.1分。 |
| 说明: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设计管理方案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特别提醒: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设计管理方案内容、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
| 2.2.1(4) | 人员构成(25分) | 项目负责人 (5分) | 具有高级建筑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正高级(含教授、研究员、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工)建筑师职称的得2分,作为项目负责人设计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商住楼)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另加3分。此项最高得5分。(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及奖项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件须完整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 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 (2分) | 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高级建筑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正高级(含教授、研究员、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工)职称的得2分。此项最高得2分。(提供相应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件须完整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与项目负责人不重复计分。) |
| 结构专业负责人2名 (4分) | 必须为一级注册结构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每人得1分,具有正高级(含教授、研究员、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工)职称的每1人得 2分,此项最高得4分。(提供相应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件须完整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 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2分)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1分,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加1分,此项最高得2分。(提供相应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件须完整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 电气专业负责1名(2分) |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得1分,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此项最高得2分。(提供相应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件须完整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 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2分)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的1分,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此项最高得2分。(提供相应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件须完整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 岩土专业负责人1名(2分) |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此项最高得2分。(提供相应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件须完整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 道路专业负责人1名(2分) |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此项最高得2分。(提供相应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件须完整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 造价负责人 1 名(2分)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此项最高得2分。(提供相应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件须完整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 装饰装修专业负责人1 名(1分) | 具有装饰装修类或建筑设计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 1分。(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相应专业的,则需提供毕业证书,以上证书原件的扫描件须完整的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并上传扫描件部分的均不予计分。) |
| 景观园林专业负责人1名(1分) | 具有景观园林专业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相应专业的,则需提供毕业证书,以上证书原件的扫描件须完整的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并上传扫描件部分的均不予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