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3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技术标和商务标为评审因素(一) 经济标-投标报价:10 分(二) 技术标-设计文件:80分(三) 商务标-商务部分:10分 |
| 评分细则 |
| 2.3.1 | 经济标 | 投标报价(10分) | 1.投标报价中的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 分,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0.1 分,每低1%的所扣分值为0.2 分,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说明:(1)上述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3)本评分细则中,有效投标文件均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4)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2 | 技术标 | 技术部分(80分) | 总平面布局(25分) | 1.功能落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6分)2.合理利用土地;与城市环境协调。(3分)3.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停车位布局是否合理可行。(3分)4.满足消防间距要求。(2分)5.重点区域空间打造合理,突出建筑与场地和周边临近区域的完美结合。规划梳理建筑空间布局,对业态和形式合理分析,考虑多元化运营和场地设计。景观层面合理设计空间细节。(8分)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3分) |
| 建筑造型(20分) | 1.建筑风格标新立异,造型新颖并具有艺术感。(3分)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2分)3. 根据建筑位置和周边资源,设计观景窗口或露台,提供良好的视野,注重空间的利用,增强与自然或城市的联系。(3分)4.立面材质的选择应新颖,并考虑材料和工艺的可行性。(3分)5.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等进行评比。(4分)6.精细化SU模型源文件、导出多角度漫游视频及重点部位SU模型导图。需精准还原建筑体量、立面材质、重点界面多角度视图完整,构件建模精度达到100mm级,细部无简化无遗漏。(5分) |
| 平面设计(20分) | 1.空间尺度合理、舒适,平面布置灵活多变,满足多元化使用要求。(4分)2.各功能空间面积设置符合要求;售楼展示空间放在关键位置;各功能空间之间的布局相互配合,互为补充;考虑空间的延展性,空间一体化打造,室内外空间一体化设计。(6分)3.良好的采光、通风、景观视野。(2分)4.平面设计满足规范要求,各功能空间的衔接顺畅,合理规划动线,设计清晰,主动线连贯,同时考虑无障碍的需求。(2分)5.片区展示与营销接待动线:专属动线设计,强化展示效率与体验感。(2分)6.日常便民动线:独立设置小剧场、图书阅览、健身动线,保障安静有序。(2分)7.消费服务动线:优化超市、商业动线,兼顾安全便捷与场景活力。(2分) |
|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1 分) | 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1分) |
| 设计深度(4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分)3.规划方案是否严格遵循《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文本标准化的要求(试行)》报审成果标准要求。(2分) |
| 设计说明(10分) | 1.通过动画多媒体视频讲解的形式(MP4格式),阐述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视频播放总时长不低于5分钟。(8分)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1分)3.各专篇设计说明。(1分) |
| 评分标准:(1)以上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90%以上;(2)以上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5)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得分不应低于 7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技术标部分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注:技术标(含视频讲解)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为: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 |
| 2.3.3 | 商务标 | 投标人业绩(1分) | 投标人自2023年 4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 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方案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设计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以设计合同为依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注: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
|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1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 4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 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方案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设计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以设计合同为依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因省库不支持项目负责人业绩链接,投标人将投标所用的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链接到投标人业绩)。注: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变更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使用,不得兼得。 |
| 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2分) | 1.拟选派的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建筑师)职称证书得0.4分; |
| 2.拟选派的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0.4分; |
| 3.拟选派的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并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0.4分; |
| 4.拟选派的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并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0.4分; |
| 5.拟选派的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并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0.4分; |
| 注:1.同一专业仅能配备一位专业负责人且不能兼任其他专业负责人。2.以上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以证书为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 |
| 投标人奖项(6分) | 投标人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设计奖等),市级每有一项得1分,省级每有一项得2分,国家级每有一项得3分,满分6分。(市级自2023年4月1日(含)以来,省级自 2022年4月1日(含)以来,国家级自 2021年4月1日(含)以来。)注:1.最多可提供2个业绩奖项,同一业绩获多次奖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奖项计。2.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或公示网站信息)为准,同时附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 |